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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婦借錢允上床 翁不滿事後避不見面告詐欺
時間Mon Oct 15 07:45:20 2012
婦借錢允交往上床 翁不滿事後避不見面告詐欺
【聯合報╱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
2012.10.15 02:41 am
鍾姓老翁與張婦交往,不滿張在他床頭金盡後走人提告詐欺,張婦辯稱雙方約定
以性行為抵債,鍾表示兩人發生關係才卅八次,以行情推算張婦還欠他一千多次
,檢察官認為不管欠多少都屬民事糾紛,處分不起訴。
七十五歲的鍾姓老翁提告指出,去年五月底,他在前鎮、鳳山區交界處的老人公
園,認識六十歲張婦,彼此相談甚歡,當天就上賓館親熱,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
係。之後張婦便以被地下錢莊逼債等理由,不斷向他借錢,不到三個月,他畢生
積蓄七十多萬全被掏空。
鍾姓老翁說,兩人交往時,張婦一天到晚「老公長、老公短」,每次到家裡來,
就把他打理得服服貼貼,害他被迷得團團轉,沒想到張婦見他床頭金盡後,從此
避不見面,他才憤而控告張婦詐欺。
高雄地檢署開庭偵查時,張婦承認向鍾借錢,但金額只有四十多萬,她辯稱,當
初雙方確是男女朋友,曾約定每五天發生一次性關係抵債,絕非惡意騙錢,至於
積欠男方的錢,日後有能力一定設法償還。
鍾姓老翁表示,他想打民事官司向對方討債,可是如今囊空如洗;且就算以性關
係抵債,他有統計,兩人累計只發生關係卅八次,依當地行情價一次五百元來說
,張婦還欠他一千多次。
檢察官認為,當時雙方關係親密,平均半個月有六次性關係,不論張婦以任何理
由借錢,都是男方心甘情願交付,事後不能論以詐欺罪,至於雙方爭論發生關係
的次數多寡,純屬民事糾葛。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430213.shtml#ixzz29Ju2WfDx
備註:
還欠1000多次...挖哩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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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67.159
推 nogoodlaugh:以75萬來算 老翁估計一次的價位 在750~375 台幣 10/15 07:55
→ nogoodlaugh:其實還算是中肯 10/15 07:55
推 roder:老人的錢真的好騙 10/15 07:55
推 hotanger:是精盡吧 10/15 08:15
推 rabbit777773:75歲歲 1千多次 他行嗎 累計一千多下 我想還有可能 10/15 08:24
推 destroyfire:60歲還日後有能力,虎爛的 10/15 08:30
→ laechan:就OX詐欺啊,問題就在於這種最難舉證,只能從客觀事實證明 10/15 08:56
→ laechan:另外張婦承認向鍾借錢,但金額只有四十多萬 <= 這可以要的 10/15 08:57
推 xw668:看標題以為很sod的故事 沒想到婦人已60歲... 10/15 09:26
→ xw668:這是歐吉和歐巴吧 10/15 09:26
推 serraliu:60歲有值500嗎? 10/15 10:35
→ shemale:60歲,這裡沒有人行,除了瓦哥 10/15 10:35
推 vupal4dkdk:把一千多次一次還給他阿 看他要不要 10/15 10:36
推 fansboy:70歲和60歲0.0 這老阿公是只有性慾而已吧=________= 10/15 10:58
推 water383:不老騎士 10/15 16:16
推 jorden:不老騎士 10/15 17:30
噓 momomasun:這個雙方都承認有性交易了 怎麼鴿子不來抓... 10/15 22:45
推 kenandrew:70萬38次 一次要價18K欸欸欸欸欸欸欸欸 10/15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