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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真好笑 智障不服判決還知道要上訴?真的還假的? http://tw.news.yahoo.com/智障少年上情色網-性侵母-同學-鄰居-202215678.html 智障少年上情色網 性侵母 同學 鄰居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12日 上午4:22〔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人倫悲劇! 台中市一名智障少年常上網咖連結色情網站,在性慾難耐下,竟性侵女童、同班女同學, 連自己的智障生母也難逃他之手;台中高分院審理,以其未成年且智障為由減輕其刑,判 刑3年。 減輕其刑 判刑3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是中度智能不足者,理解力為7歲左右程度,其母是重度智能不足者, 經評判,理解力約3歲幼童程度。被告在79年出生,96年犯案時17歲,讀國中時期常到網 咖看色情網站,不但和智障生母有多次性接觸,更因性騷擾、猥褻女童被判刑6月、8月; 他因無法解決生理需求,96年4月放學搭校車時,撫摸同班女同學的胸及下體。 96年9月,被告又將鄰居6歲女童帶到住家附近農田性侵,女童大喊「不要!」卻無力阻止 。 同月,被告欲性侵智障生母,被母拒絕,表明不要和他發生性關係,但因被告發怒,其母 害怕而不敢反抗,終遭亂倫性侵;檢方偵辦後依強制性交、乘機猥褻等罪將他起訴,一審 判刑3年。 被告不服提起上訴,並以自己是中度智能不足者,不能識別其性侵、猥褻等行為已是違法 ,而依據刑法規定,在欠缺辨識行為能力下,其行為應不罰。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 為被告對於性知識有所了解,雖因智障而降低其辨識行為,只能減輕其刑,仍判3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238.226
einsteinsun:..我怎麼覺得他智商比2樓高 10/12 17:43
unfinish:大概是因為你的智商比他低才會產生這種錯覺 10/12 17:54
marjan:你都不能識別糞便跟雞排的差異 能識別智商高低是感覺良好 10/12 17:58
nixing:你媽媽把你生下來不是為了讓你發廢文瞧不起智障 10/12 18:03
HornyDragon: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都是智障 10/12 18:37
R176B2C2:誤會了,我只是訝異居然有這麼聰明的智障,各位要檢討了 10/12 18:50
R176B2C2:有人要告5F嗎?一人求償3萬的話5F要花15萬,呵呵 10/12 18:51
R176B2C2: 10/12 18:54
aaaaa66666:不特定人不能成立公然侮辱 再者5F行為時主觀只認識到講 10/12 18:55
aaaaa66666:破壞之王的台詞段子 沒有侮辱故意 能求償再說 10/12 18:55
R176B2C2:你沒聽他說在座的各位嗎 反正我告定了 10/12 19:03
R176B2C2:先讓5F在五分鐘內公開道歉吧 10/12 19:04
aaaaa66666:好色龍到時候記得貼不起訴處分書喔lol 10/12 19:05
R176B2C2:超過五分鐘 可能要幫狗舔屁股再叫聲乾哥 我就考慮不告 10/12 19:07
archon:三年後放出來肯定會再犯案,有配套的嗎? 10/12 19:10
aaaaa66666:性犯罪能無限期延長強制治療 所以會放出來多半是 10/12 19:11
aaaaa66666:你懂的 之前新聞也有報說治療水準低落 評估錯誤等等也 10/12 19:12
R176B2C2:要告還是不告啊 不要扯開話題 = = 10/12 19:12
aaaaa66666:是無可奈何的 科科... 10/12 19:13
R176B2C2:http://ppt.cc/Qzgf 希望警察局離他家不會太遠 @@ 10/12 19:27
※ 編輯: R176B2C2 來自: 112.104.134.91 (10/12 19:28)
jaysuzuki: 10/12 19:48
XLnaki:你媽媽把你生下來不是為了讓你發廢文瞧不起智障 10/12 19:55
tetsukaii:人生勝利組 10/12 21:24
fordothings:智障還可以說自己是智障所以提出不服上訴喔 10/12 21:40
serraliu:遇到神經病最好的方法,就是不理他 10/12 21:45
fuok:噓 10/12 21:57
honokasohot:在網路上遇到神經病最好的方法,就是不理他~~~~~~~ 10/12 22:01
mickl8101:HornyDragon 講的那句似乎是周星馳某部電影的梗 10/12 22:09
SilentBob:這篇怎麼推文很怪 10/12 22:23
R176B2C2:請hornydragon自己向法官解釋吧 10/12 22:52
takahashikag:某人新警察,真是哈哈.... 10/12 23:03
leouni:華:我是好人 偉:去跟法官說吧~~~ 10/12 23:06
theren13:XDDDDDD 10/12 23:08
onered:告的成才怪 10/12 23:38
totenkopf001:元po修圖沒修好 受理時間20點...問題他19.28分po上 10/12 23:39
totenkopf001:http://ppt.cc/Zs2s 10/12 23:43
totenkopf001:推文內容好像又構成恐嚇... 10/12 23:43
honokasohot:想也知道是假圖~不過是又一個想紅的= = 10/12 23:44
totenkopf001:也對 真的要告就不會推文還加貼圖了 噗 10/12 23:48
aaaaa66666:你們還繼續回不就中他的圈套了嗎!!! 10/12 23:50
kenabc0:內壢的 10/13 00:06
kenabc0:..三聯單號P10106 看起來應該是101年6月報的案 10/13 00:28
jim0814:智能障礙者不是被你拿來瞧不起的 10/13 00:38
tacoforever:是很缺錢是嗎 動不動要告人 又只是說說的 顆顆 10/13 00:51
totenkopf001:他比較缺分身嗆人用帳號.. 10/13 00:59
hotanger:原來智障生的孩子一定是智障喔.... 10/13 01:43
willy5212:他的話能信 屎都能吃了 <=不特定人士??? 10/13 03:26
zoo506888:遇到神經病的方式 就是不理他 10/13 04:22
hint:我怎笑不出來? 10/13 08:50
oplk:這篇八成是訟棍釣魚文 看多了= = 10/13 17:22
vAndaLs:原PO你媽知道你這麼弱嗎 網路抓圖就想來嚇唬人 10/15 10:55
icecream1224:原po真的是智障 10/15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