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in90863 (MAS)
站內sex
標題[新聞] 10萬賣妻逼為妓 爛尪判離
時間Tue Jul 10 10:38:32 2012
10萬賣妻逼為妓 爛尪判離
榨皮肉錢又施暴 法官斥「賣某做大舅」
2012年07月10日
【陳宏銘╱屏東報導】屏東縣一名江姓男子好吃懶做又好賭,為了還賭債,竟把原本從事
性工作的妻子以十萬元賣到日本賣淫,一年後妻子透過台灣駐日外交單位協助才返台,想
不到江男不但毆妻,又逼妻重操舊業,妻子不堪受辱訴請離婚,法官怒斥說,江男根本是
「賣某做大舅」(台語俗諺,指沒有用的丈夫靠妻賣淫為生),不尊重妻子人權,判准離
婚。
判決指出,江姓男子(五十二歲)與李女(四十五歲),二○○四年十月,兩人在中部一
家色情小吃部認識,江男擔任店內馬伕,而李女是賣淫女子,同年十一月兩人結婚,但江
男向法官否認是馬伕,辯稱當時到中部做工程,在應酬場合認識李女,因不嫌棄李女才結
婚。
台賣不夠竟送國外
婚後,兩人搬到屏東定居,江男不只長期凌辱虐打妻子,還強迫妻子繼續賣淫,賺錢供其
花用,並由江男開車載妻到小吃店等地賣淫,且「視妻子如牛馬般的性奴、搖錢樹」,二
○○五年四月,江男為還賭債,以十萬元新台幣價碼,把妻子賣給國際淫媒,送往日本賣
淫。
要妻預支薪水匯回
李女赴日賣淫期間,江男常以國際電話控制、騷擾她,並要求李女向日本媽媽桑(鴇母)
借支薪資,匯回台供他花用。
隔年,李女透過我國駐日外交單位協助下返台,想不到江男又逼迫李女重操舊業下海賣淫
,並家暴毆打李女,去年十一月,李女不堪受辱訴請離婚。
法官指出,全案開三次庭,江男出庭前兩次,他否認逼迫李女賣淫,對於賣妻到日本賣淫
指控,江男辯稱,當時是李女自己想要去,「我原本以為她只是去日本當女侍」。
李女二十多歲女兒出庭作證說,二○○九年某晚,媽媽帶她到內埔鄉一家賣淫場所,當時
江男強拉媽媽進房,聽到江男咒罵三字經後,媽媽就穿薄紗透明紅色暴露裝現身,準備賣
淫。
女兒嫖客見證惡行
另名劉姓嫖客作證,多次看見李女被江男載到賣淫場所;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認定,被告強
迫妻子賣淫,「賣某做大舅」,不尊重妻子人權,已達不堪同居虐待程度,因此裁准離婚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10/3435706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58.139
→ jumpeg:廢渣 無誤 07/10 10:56
推 prog:五樓快承認 07/10 11:01
→ louis16th:蓋 07/10 11:04
推 jack04218:嫖客怎沒一起罰? 07/10 11:05
推 a16331245:對不起,我都把二樓載去賣 07/10 11:30
→ Ianlm: 去做雞屁股 07/10 11:55
→ JACC:顏同:我老婆去做雞賺來的行不行? 07/10 11:55
推 dowea:慢慢的就賣女兒了...... 07/10 12:10
→ xxx761011:一個男人做到這樣不如自殺 超廢 07/10 12:12
→ GriefSeed:好廢 07/10 12:28
噓 kizu1124:廢物 07/10 12:36
推 pig3345678:樓上兩樓是在說5樓麻 我覺得OK拉 07/10 13:33
→ a16331245:蝦 好吧 其實我是買二樓的 07/10 13:50
→ fpgial: 老婆 07/10 14:08
噓 wyiwyi:....人 07/10 14:15
→ frozenmoon:這種爛人還娶得到....... 07/10 16:16
推 lanlanlu5566:幹 爛人 但比較好奇嫖客也能傳喚到庭真不簡單 07/10 16:27
→ wsjmz:爛渣!自己去躺著賺啊! 07/10 16:57
推 chinren46:有此事證明, 歡場無真愛, 有真愛的下場, 就是如此!!嫖與 07/10 17:00
→ chinren46:妓,大家金錢交易完事後,各自分東西!歡場千萬不要有真愛! 07/10 17:01
推 otto23:爛人 有種自己去賣 07/10 17:58
推 tasy89:死刑吧 死人渣 07/1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