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kimkimkim (我是大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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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搞上人妻傳鹹濕簡訊 判賠35萬
時間Tue Jul 31 07:26:56 2012
搞上人妻傳鹹濕簡訊 判賠35萬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五分埔林姓皮件商的太太愛上小她3歲的杜姓「小王」(男小
三),雙方密傳「硬邦邦」、「射出」、「我有很多豆漿給妳喝」等鹹濕簡訊,還曾深夜
共處一室,林某怒提民事賠償,「小王」則反告林某上門恐嚇、傷害還求償60萬,士林地
院民事庭昨判「小王」應賠償35萬,不過被打部分則獲賠5萬。
判決指出,36歲的林姓人妻與大他一歲的老公結婚5年生下1子1女,但卻與高中同學的弟
弟杜某過從甚密,被老公發現從99年12月到隔年1月間密集以MSN、電子郵件與簡訊聯絡,
內容充滿不堪入目的鹹濕對話。
杜某在MSN中稱林妻「老婆」、「寶貝」,還曖昧寫道「想到我都硬邦邦」,林妻則多次
說「想抱著你睡」,林妻在簡訊中更加大膽,直說「昨晚太刺激害我做春夢(羞)」,還
挑逗寫道「找老公要豆漿喝」,杜某則回應「昨天有射出比較累」、「我有很多豆漿給妳
喝」等露骨的字句。
林某去年12月還曾當場抓到杜某深夜前往林家,與妻子共處一室,因未查扣「衛生紙」等
積極證據,杜某未被依妨害家庭起訴,不過此風波過後,林妻也以「不堪虐待」提離婚告
訴,但被法官駁回,兩人至今未離婚。
林某怒指,短短13封簡訊中,杜某就稱呼妻子「老婆」上百次,自稱老公30次,已經嚴重
破壞他的家庭幸福,提民事求償120萬。
不過,杜某卻反指林某與妻子早生嫌隙,辯稱自己與人妻是「靈魂伴侶」,更撇清曖昧對
談都是「開玩笑」,還以林某曾登門毆打、恐嚇他,狀告傷害、恐嚇(林某被判拘役15日
),並提60萬民事賠償。
法官認為杜某與人妻的互動已經逾越正常社交,判杜某需賠35萬,林某動手也不對,判應
賠5萬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31/today-so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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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3.139.210.6
推 BelieveRich:想到自己老婆喝了別人的豆漿就無法接受...!! 07/31 08:08
推 jachen168:口爆人妻 07/31 08:10
推 archiuray:永和豆漿 07/31 08:59
→ vera0204:法官你的老婆跟別人上床 你不動手 我就佩服你 07/31 09:04
推 hotanger:五樓洨 濃 純 香 07/31 09:45
推 protess069:推五樓 林鳳營豆漿 07/31 12:24
推 luke7212:說不定他們只是喜歡一起去永和喝豆漿的好漿友啊!! 07/31 12:33
推 h1214911:這次是不用捉姦就判罪了喔 真的每次都法官說了算 07/31 16:36
推 GriefSeed:沒判罪啊 民事賠償而已 07/31 17:12
→ GriefSeed:新聞是寫林先生要求民事賠償 最後一段也沒顯通姦被判罪 07/31 17:14
→ GriefSeed:所以應該沒被判通姦吧@@ 07/31 17:15
→ j3307002:說不定他們只是喜歡一起去永和喝豆漿的好漿友啊XD 08/02 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