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frank (roc_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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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報警前後兩個樣 小模控攝影師性侵敗訴
時間Mon Sep 17 06:02:21 2012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17/today-so1.htm
方姓網拍女模特兒指控知名攝影師姜震勇在汽車旅館替她拍照時,兩度性侵她得逞,姜
男因此被檢方起訴;基隆地院審理時案情大逆轉,一名關鍵旅館女服務生證稱,方女等
待警方前來時「翹著腳、神色自若,警方一到就變得很害怕」,前後判若兩人,加上遭
性侵後拍的照片,仍露出性感、嫵媚神情等,依此判姜男無罪。
55歲姜震勇當過婚紗、攝影公司負責人,目前在文化大學等校教授攝影課,投入攝影圈
30年,教過千名學生,拍過模特兒逾百人,在圈內小有名氣。
姜某昨受訪表示,前後兩次都是雙方你情我願發生關係,對方把整件事扭曲得太離譜,
他做事向來光明磊落,以前從沒有遇過這樣的事。記者昨試圖聯絡方女,對方手機未開
,無法聯絡上。
判決指出,姜震勇去年8月在臉書上認識剛出道的方姓網拍模特兒,去年9、10月間兩度
以每次3000元代價,約方女至台北市華山藝文中心,擔任社區大學教學攝影模特兒;第
二次教學攝影結束後,另約至基隆市蔚藍海岸汽車旅館外拍。
方女指控,當晚8時,姜男趁她躺在沙發上睡覺時性侵得逞。晚間11時在床邊幫她拍照
時,又突然將她壓倒床上,再次性侵得逞,她趁姜男去洗手間時離開房間,打電話向男
友求救並報警;檢察官將姜男起訴。
女模供詞前後不一
法院審理發現,方女向警方說,姜男趁她躺在沙發睡著時性侵;但檢察官偵訊時改稱,
是在有意識狀態下被性侵;到了法院審理,又改口是在半睡半醒狀態遭性侵,供詞前後
不一。
另方女控訴姜男在床上拍照時性侵她,但對姜男是否曾對她口交,她「一下說有,一下
又說沒有」,法院認為若姜男違反方女意願口交,被害人「理應印象深刻,豈會遺忘」
。
女模被目擊神色自若
尤其,方女在等警方到達前,女服務生目擊她「穿著睡袍,一邊抽菸、一邊優閒的將腳
跨翹在桌上講電話,神色自若,等到警方趕來才裝出很害怕的樣子」。
法院另勘驗姜男與方女發生性行為後拍攝的300張照片,方女僅以浴巾裹身;或將浴巾褪
至臀部、上半身裸露,只用頭髮遮住乳房,還有只穿內褲趴在床上與沒穿衣服的姜男共
同入鏡,作出擁抱或親吻臉頰的親密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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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50.138.24
推 Jester9254:應該是價錢問題...... 09/17 06:23
推 APPLEin5566:要5千給3千 你說奇怪不奇怪 09/17 06:24
推 roder:未看先猜價錢沒喬好 09/17 07:00
推 hydralee:都是片面之詞 還是把照片拿給有經驗的鄉民判斷吧 09/17 07:39
→ fredjedi:賤女人無誤 09/17 07:41
推 jord98972005:樓上也太激動... 09/17 07:43
推 coliform:姜男台詞有點少... 09/17 09:02
推 wei0429:可以當演員了 09/17 09:14
推 ckai1983:女人都以為法官那麼好騙嗎 09/17 09:44
→ taiwan81903:假校啦怪 09/17 10:08
→ scores:三千是拍 要搞要加錢 沒加錢只好告了 09/17 10:15
推 grooving:3k就想打發附s的外拍 難怪會被告… 09/17 11:33
→ wowowo60:一定是法官有錯 所以把照片放出來讓大家鑑定 09/17 13:16
→ archiuray:啟動鄉民公審機制...證物照片呢? 09/17 14:21
推 ghostl40809:以後要隨身自備記錄器了 不然沒事都被告 09/17 17:01
推 lazo:3K是外拍 S還要加錢阿 虧他資歷這麼久了 09/17 19:34
→ deep7:以前從沒有遇過這樣的事 樓下怎麼解釋這句? 09/17 19:39
噓 z0963000067:假新聞,真~想出名吧!! 09/17 19:43
推 IRyan:請問附S的外拍是多少錢?@@ 09/17 21:52
推 naxatk:Miso Queen 09/18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