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habala (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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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妻抓姦未會同警方 侵入住居判罰3千
時間Tue Sep 11 21:53:49 2012
妻抓姦未會同警方 侵入住居判罰3千
2012年09月11日20:09
1名49歲賴姓婦人懷疑老公外遇,去年7月5日清晨5時許,會同徵信社金姓業者(36歲)闖入
桃園市1間
摩鐵房內抓姦,反被其夫提告。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賴婦未會同警方,故依無故
侵入他人住居罪,將她和金女各判罰金3千元。
法院調查,賴婦雖發現丈夫與1名女子開房間,但未發現具體通姦證據,反被其夫提告。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即使是配偶仍有各自隱私權,且賴女會同徵信業者到旅館抓姦,卻未
會同警方,因此依法開罰。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911/141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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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將"好人卡"變成"喜帖"的愛情故事
http://goo.gl/OSMqg
脫衣秀(無圖)
http://goo.gl/p3x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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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54.96
推 clkdtm32:我聚賭頂多罰三千 09/11 22:25
推 srbn:你殺人最少要關三十年 09/11 22:29
推 XOEX:床已經來到了公嗨 09/11 22:38
→ gox1117:現在我可以奉旨插人了 09/11 22:41
→ GriefSeed:笨死了 通姦就算抓到也沒多重 但還是一堆人想違法抓姦 09/11 22:48
推 AirFang:說不定她丈夫賺到了這次白幹不用錢 還多500當下次基金! 09/11 23:09
推 forkc:樓樓上,抓姦的功用是可以拿來當談判的籌碼,藉以勒索金錢。 09/11 23:14
→ ALuBa13:笨的是徵信業者吧 連基本手續都不知道阿... 09/12 02:49
推 loveloser:找警察有屁用 沒搜索票照樣不能開門 09/12 06:05
推 zoeforce:推前幾樓!!搭得真好!!XD 09/12 10:22
推 survivor524:罰3千找到偷吃的證據,我也覺得划的來了~~~ =V= 09/12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