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初識雲雨情,對象是四十四歲的應召女,說來不巧,第一次磨刀霍霍初下去時,
卻碰到警察伯伯臨檢,第二攤只好到警察局說了.
今年四月一日愚人節深夜,高雄縣警局執行[正風專案],在轄區擴大臨檢.一組警網來到
鳳山市新生街的[舍房大旅社],敲開205號房門一看,當場楞住.
只見一男一女,衣衫不整,滿身大汗,分明就是正在[忙著辦事]的模樣;瞧那女子,體態妖
嬌,凹凸分明,也有幾分姿色,而那臉上塗著厚厚一層胭脂,但仍掩不住眼角皺紋,幾許滄
桑,看起來差不多已有四十好幾了.
而男生一臉稚氣,清面清純,根本就是個還沒發育的小孩子;警方看到這種場面,幾乎不
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進一步追問:[你們在搞什麼呢?]
小男生怯怯地說,他今年十三歲,是國中一年級的學生,閒在家裡沒事幹,看到女孩子就
想入非非,搞不懂男人和女人相差在哪裡,一直就想研究研究.聽說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
到旅館開房間找女人.所以,他決定開開眼界,沒想到出師不利,第一次嘗試男女之間的事
情,就被警方逮個正著.
四十四歲的梁姓女子則說,她的第盤在鳳山一帶,專門從事為男人服務的工作,只要對方
肯付錢,她是老少咸宜,來者不拒.
[這也是解決社會問題呀!有何不可?]梁姓女子振振有詞,一副社會義工的樣子.
路姓少年的母親趕到警局,見到嫖妓被抓,驚訝地說不出話來,她一面猛搖頭,一面氣急
敗壞地說:[不可能!不可能!我兒子都還沒發育,怎麼可能找女人?簡直是荒唐!]
不相信也沒辦法,梁姓私娼和路姓少年兩人也坦承剛才已經性交過,事實擺在眼前,由不
得你不信,由不得你不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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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暱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