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強暴犯判死刑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sex
標題[討論] 給他一次機會??
時間Tue Jul 8 01:29:15 2003
他強姦第一次沒被抓到...老天爺就已經給他機會了...
也就是已經給他300多次機會了...
被起訴的34件...聽說他犯下超過300件的性侵害案件...
而且對象都是女大學生跟教授...讓這種人去念大學??
給他機會個屁...有沒有想過那些被強暴的女生啊~
是破麻就算了...一堆無辜的處女...她們要面對的是心理的陰影..
不堪回首的第一次...
如果那些被強暴的女生是你的女朋友或姊姊妹妹...
最好是會給他機會...
台灣的法律實在是莫名其妙...在美國...這種人應該會被關兩百年吧...
七年假釋...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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