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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我要開始打臉了: 聖經本來就沒有說不能婚前性行為, 自己仔細看看申命記22:13-21 其實根性行為並沒有多大的關係, 反而跟說謊和使自己父親蒙羞有關。 丈夫要是在控訴妻子並不是處女而妻子家提出她是處女的證據, 那麼這個丈夫就要因為污辱這個家族的名聲而受罰, 如果提不出證據的話, 那妻子就會被打死,因為她使她的父親蒙羞, 注意:會使父親蒙羞的舉止是因為她謊稱自己是處女, 而不是因為在婚前已發生過性行為。 這裡根本就沒有說男方婚前就已非處男的情況, 也沒有相對應的處罰方式。 為什麼? 其實很簡單,這段跟性行為根本就無關, 而是把女性當作商品,處女膜則是這項商品的附加價值, 那麼這名女性在婚前即發生性行為則是自毀身價, 再者,把女兒嫁出去這件事情在當時本來就是一件近乎於金錢交易的行為, 所以這一段的意思很明顯了。 要進一步解釋的話, 出埃及記22:16說要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發生關係, 那麼他就要像女性的家裡下聘,然後將她取為妻。 17裡面又說要女方父親拒絕的話, 男方還是要支付價值同等於女方是處女的聘金, (因為這個男性已經取走了做為商品的這份價值) 這樣夠不夠明瞭? 至於上面的那個網頁連結根本就沒有清楚解釋聖經的意思, 告訴你,在美國被宗教狂熱的右翼傳道士騷擾了五年, 你搬出什麼理論,引據什麼經典我都不怕, 附帶一提,上面那條連結的聖經詮釋根本爛到不行, 加上翻譯的關係, 很多地方都變得很籠統,例如"行淫"這個字在原文裡系指通姦(adultery) 或是強暴(rape), 換成中文就可以猛打馬虎眼。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 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申廿二 28-29) 上面給的連結是這樣解釋的: 事實上,這個律法的主要目的是在於保護女方。 為什麼呢?因為這女人在被動或被迫的情況下發生了婚前性行為,她已經失去了「貞潔的 憑據」。如果律法把那男子治死,當那女人以後再遇到願意娶她的男人時,丈夫會發現她 在婚前就已經不是處女,因為她已經沒有「貞潔的憑據」。 這是在放什麼屁?強暴了一個女的只要娶她就好了? 目的是保護女方?保護女方的方式就是讓她嫁給強暴犯? 笑死人了,這一段原意就是四個字:"督破賠錢"。 很多右翼基督徒說喝酒是犯罪, 可是耶穌也喝酒啊,而且他去參加別人婚禮還把一整缸水變成酒咧。 基督徒根據利未記說甲甲是不對的,可是利未記接下來又說吃豬肉也是不對的。 所以說,聖經頂多譴責通姦,可是哪裡有說婚前不能有性行為? 沒有。 害我打這麼多不好笑的東西。 還在看什麼看?快去打砲啦!! -- 內有傲嬌受 http://wretch.cc/blog/luccife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2.219.247.38 ※ 編輯: shmosher 來自: 72.219.247.38 (08/12 22:55)
brucegaoooo:最後一句看到就醒來了 08/12 22:55
※ 編輯: shmosher 來自: 72.219.247.38 (08/12 22:56)
moolu713:聖經你也懂!? 08/12 22:56
ttb:想不到這個主題可以延伸那麼多篇文章出來......XD 08/12 22:57
dogodhse:推一下認真打臉文,看sex版長知識 08/12 22:58
cosy:這篇貼在基督板會如何.... 08/12 22:59
ttb:劣退 get! 08/12 23:01
sevenly:版主是說這篇貼在這邊會劣退 還是在基督板會劣退@@? 08/12 23:02
GalLe5566:雖然你說的很好 但是你是傲嬌受 所以抱歉了 08/12 23:17
VVVV5555:叫我一聲帥哥 我可以幫你刪文 不會被劣退唷 08/12 23:32
su3cp3ruj9u:沒有不給幹,只有不能給你幹! 08/12 23:32
watashiD:好文!! 08/12 23:33
GalLe5566:耀揚哥大帥哥 好文不能刪阿 08/12 23:38
k80362:我是基督徒 我同意你的看法 主要由教會提倡"婚前性行為"的 08/12 23:43
k80362:觀念是 現在年輕人太多 真的太多不懂節制 一有砲打 就打到 08/12 23:44
k80362:天昏地暗 一個禮拜天天來 天天來個兩三次 真正該做啥事都 08/12 23:45
k80362:忘光光了 也造成一堆射後不理 沒辦法 只好提倡把第一次留給 08/12 23:46
k80362:自己老公/老婆 性純潔就是不讓對方碰 說到底 還是因為年輕 08/12 23:47
insanebull:臉好腫 08/13 00:18
ttb:不是啦~我說貼基督版XD 08/13 00:18
NICEMAN5566:我比較好奇原PO上次PO了打臉文後推過幾個女鄉民了 08/13 00:29
a75267462007:基督教徒表示:請不要拿舊約聖經 謝謝 08/13 00:31
john371911:我也想打啊。可是沒對象。 08/13 00:35
taine:可以轉載嗎? 08/13 01:10
purpleboy01:借轉thx 08/13 01:35
blueVC:這篇文真給力阿!! 08/13 01:36
ac4r:跟版標一樣阿...= = 08/13 01:37
neptune0299:XDDDDD 08/13 01:38
loveleexx:不給推對嗎!!! 08/13 01:48
blueVC:雖然給力,但貼到基督版可能一樣被視為異端吧,科科 08/13 01:48
oyangwan: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08/13 02:11
p221071889:是本來就不能用舊約解釋現在啦QQ 08/13 03:29
aresa:聖哥傳表示: 08/13 04:18
cccc7862:跟版標一樣給力 08/13 11:06
LoCKeR941010:推依個 08/13 14:24
LMakoto:同是基督教有很多派系 對很多事的解讀都不盡相同 08/13 22:03
zaoa3345678:有細究有推,啾咪 08/13 22:36
freshguy:轉錄至看板 Christianity 08/13 23:13
a101111626:"基" 督徒 08/15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