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禽獸該死....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正義使者.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利用網路犯罪對專家來說是無所遁形的,套一句俗語,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 : 只要有留下ip紀錄,要追到對方易如反掌,有對方的email(即使對方留的是假資料)
: : bbs帳號,電信警察可以輕鬆追查出嫌犯的住址,當然,你還要有證據,檢方才願意
: : 替你向法院起訴
: 告訴你 非常難
: 除非她被迷姦後立刻去醫院做精液化驗
: 兩三天內都有效
: 要不然事情過後...
: 假如對方留下E-mail是yahoo亂註冊的
: ip是在網咖
: 根本死無對證.....
我認為不只能查到這麼一點點。所以其實去報警還是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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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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