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mk (悠閒的日子)》之銘言:
43
: ETC也引起很多民怨,每日上報
: 剛才突然有這個想法,就寫在這裡,就只是想法分享
: 我並不期望能得到什麼效果
: ETC之所以財團要做,就是因為錢多
: http://www.freeway.gov.tw/02_01_01.asp
: 高公局網頁交通統計表
: 民國94年1-7月(下半年統計還沒出來)通行車輛336,700,923
: 推估94年,全年通車量336700923除與7,得出每月通車輛48100131輛
: 乘與12個月,預估94年全年通車輛577201575,
: 每輛車通行費38元,預估94年總收入為21933659736元
: 年收入為219億3365萬元
: (這是我個人粗估,如有人知道怎麼算精確的利潤跟收入,煩請訂正)
: 政府要BOT出去給財團,就是說這筆固定的收入
: "219億"政府不要了,你財團來賺吧
:
辜且不論原po以下的看法有沒有錯誤
但原po對ETC應該有很深的誤解
通行費並不是由遠通電收全額收取 (又不是讓他蓋一貨高速公路)
"應該"是在每車次通過收費站遠通收取0.3元的傭金 (用應該是我也沒去查證)
遠通的成本大概有本身公司的營運
吸收先前國道人工收費的員工 (這之前黑特板有人提出資料)
以及99年以後計程收費的建置成本
並沒有原po想的這麼簡單
但我同學曾用官方數字粗估其營收獲利應該占成本20%以上
而且不包括車機及其他方面的收入
除了電子業 應該也滿少產業可以回收這麼快的
這是我所了解的部分 但原po一開始就引用錯誤
以下 能參考的部分也不多了...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9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