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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三十多歲的日本女學者來台灣時,向我抱怨她走到哪裡,從計程車司機到路邊小 販,都會問她:「你結婚了沒?」得知她是單身後,還會來一段擔心她太晚嫁不出去的演 說,讓她大為驚訝台灣人如此無忌憚地探究陌生人的隱私。 類似的經驗對台灣單身女性來說,更是家常便飯。這類的詰問把婚姻狀況當作一個基 本的人群分類原則,同時隱含了視結婚為正常、完整的成人生活的規範價值。其實,這樣 的道德預設與當今社會的多元生活形態大有出入。據內政部統計,廿至四十四歲的台灣女 性中,每十人中有四人單身,節節上升的離婚率也持續解構傳統的家庭組成方式。 台灣女人為什麼對婚姻卻步,牽涉到很多因素,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多數男性在結 婚後,可以享受到伴侶提供的無酬家務勞動;相對起來,伴隨著婚姻而來的媳婦、太太的 角色,卻往往造成女人在勞務上的增加、自由度的降低。這是為什麼有越來越多的女性寧 可同居,而不願進入婚姻體制與夫家為主軸的親族秩序。 維持單身的女性,或可免除父權家庭的性別包袱,卻增加了物質生活上的負擔與困難 。與配偶同住的生活,除了因為養育小孩而增加的費用,居住、水電等生活支出都因共同 分攤而顯著降低。單身者面對都會區昂貴的房貸,除了高所得者難有能力「成家」,獨力 生養子女的規畫更是殷琪之類的女性才有的餘裕。一位女性朋友在洽租一間二十坪的公寓 時,房東甚至不客氣地說:「你一個人幹麼住這麼大的房子?單身的人應該用不到廚房吧 ?」 許多制度資源的分配,把結婚當作普遍的預設,視單身為過渡、例外的生活形態。最 明顯的例子是,行政院關於中央機關學校職務宿舍的管理規定中,明列單身教職員工的宿 舍不得超過十三坪。以台大來說,有眷員工可以申請分配三十坪的宿舍(雖仍有粥少僧多 的困境),付出同樣勞力的單身教職員卻只能居住在六點五坪、無客廳無廚房的狹小房間 。台大教員雖曾連署抗議這項不公平的規定,校方仍以政府的老舊法令推諉回應。 同志是另外一群在婚姻圍牆外遊走的人。台灣法律對於婚姻採取一夫一妻的界定,同 性的長期伴侶不被認可為家人關係。這樣的規定對於同志的日常生活權益有著具體的影響 ,比方說,同性伴侶無法成為人壽保險、災害救助、宿舍等各項職工福利的受益人,無權 以配偶身分申請稅務減免、國宅貸款與轉讓,以及繼承伴侶的財產與著作權等。 因此,同志團體對於婚姻權的爭取,不只是在象徵意義上爭取對同性伴侶關係、多元 家庭形式的社會認可,更實質的理由是,日常生活裡有太多的制度運作與資源流通是奠基 在婚姻體制之上。把同志排除於婚姻大門外,不僅阻礙其公民權利的充分實現,更強化了 綿密而隱形的異性戀霸權。 不論是主觀選擇單身身分的人,或是無奈地被排除於婚姻體制外的人,都不應該因為 其婚姻狀態而得到差別待遇。以未婚、已婚為標準分配福利資源的各項法令制度,明顯地 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如此一來,國家在無形中扮演著道德教化的生活指導員,質問著每 一位公民:「你結婚了沒?」 我個人的觀點:最近為了高考在念中華民國憲法和法學緒論, 忽然發現我們所謂的平等民主自由法治,遇到兩性婚姻等問題, 通通變成了一堆把人民當傻瓜唬爛的陳腔濫調.實在搞不懂, 既然憲法保障人民的受益權,為什麼當有人單身的時候就開始放任 歧視與偏見橫行,不管他們單身的原因為何.看樣子,人民會選擇 不守法、上街頭,其實就是法令不完善,但政府沒有誠意修法, 國會議員(立法委員)又不務正業,人民只好透過直接壓力, 要求政府表態修法了. 看來單身權的保障除了租稅的4萬4千元免稅額以外,更大的挑戰還在其他方面. -- 眼看文藝多矯情,耳聞笙歌飾昇平;若心猶有良善知,豈容虛偽漫成風; 慷慨所向為何事,激昂撰章欲言諍;雖說網路自由作,刷新氣象誰敢行? 自詡熱血常奔騰,譬如海洋述恢弘;義勇不甘落人後,開拓領域傳正聲; 固談革命太驕狂,還望挺身助協同;名云尚武與科學,仍令詩戰作前鋒. 熱血海洋人的詩戰基地: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oceanm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1.160.36
juiette:4萬4的保障根本算不上保障....XD 203.74.197.216 05/06
※ 編輯: oceanman1 來自: 140.121.160.36 (05/06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