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yamato.bbs@bbs.npttc.edu.tw (THE UNDRETAKER) 的文章中提到:
> ※ 引述《HanSolo.bbs@bbs.kimo.com.tw (圓型小蟹)》之銘言:
> > ※ 引述《citybjc@kkcity.com.tw (阿彭)》之銘言:
> > 有比光還快的物質,但是不能傳遞任何資訊
> 愛因斯坦相對論說,沒有物質的速度比光快;
> 例如,一艘以每秒十萬公里速度前進的太空船,從船上發出一道光線,
> 照正常觀念想,此光的速度應是船的速度加光的速度=40萬公里,
> 但是實際上光的速度不因船速而改變,仍然是每秒30萬公里.....
> 這是我以前從牛頓雜誌上看到的,應該是這樣吧.....
依據狹義相對論,光速在慣性系中永恆不變
有質量的物體也不可能到達光速,因為需要無限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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