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anwind (C.Y.)
看板soho
標題[公告] soho 板板規
時間Sun May 12 15:41:25 2013
第 一 條 本板供發表 soho 相關文章,並允許業主進行徵才;
已開有專板或與 soho 相關性有限之文章,請多利用各相關看板;
包含但不限:譯案板
translator 、創業板
toberich 、
攤販板
stall、直銷板
directsales。
第 二 條 文章、簽名檔或推文禁止包含下述文字或內容:
1.挑釁、侮辱、攻擊性內容;
2.注音文、火星文或其他難以閱讀之文章;
3.政治言論;
4.廣告文;
5.徵才方詢價或請求報價。
第 三 條 發表文章時應選擇適當分類,或複製正確文章範本,
並詳細填寫範本中
※欄位,若無適當分類應採用 [
討論] 或 [
閒聊]。
第 四 條 下列文章應先以站內信給板主審核通過後,始能張貼發表:
1.
問卷、
調查、
訪談或其他類似需求,審核後得自行發表;
2.發表
徵才文超過 72 小時,欲重新發表應提高預算,核可後自行發表;
3.徵才方之
詢價,審核通過後由板主代為發表。
第 五 條
自介文章發表後,超過隔年同日始得重新發表。
第 六 條 除符合上述之規定外,所有文章不得重複發表。
第 七 條 文章作者除受板主或推文作者授權,不得刪除或修改推文。
第 八 條 使用看板應遵守未列於上方之法律、站方規範與群組規定。
第 九 條 罰則:
1.違反
第 一 條 至
第 二 條 者,刪除內容並記點乙次;
2.違反
第 三 條 至
第 六 條 者,刪除內容後水桶 7天至 56 天;
3.違反
第 七 條 至
第 八 條 者,退回文章後水桶 14 天至 84 天;
4.以最後一次記點為準,六個月內記點達兩次以上,每次水桶 7天至 56 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05.139
※ 編輯: cleanwind 來自: 120.101.9.27 (01/07 13:29)
※ 編輯: cleanwind 來自: 1.161.70.8 (03/11 22:54)
→ oj113068:上面出現了好幾篇文酬勞方面寫「依雙方協議而定」 06/04 01:26
→ oj113068:我想說是我記錯板規嗎?回來看了一下,結果,怎麼說呢 06/04 01:27
→ oj113068:一個擦邊球的概念嗎?= = 06/04 01:28
→ oj113068:後來翻到舊的板規說是「禁止任何形式的報價要求」 06/04 01:28
→ oj113068:我想建議把現行板規改成需明寫酬勞與預算範圍 06/04 01:29
推 watering76:我也覺得如果徵才酬勞寫依雙方協議而定牴觸版規2-5 06/04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