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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1,500 -> $400 這部分是不合常理, 不過,您如果一開始就表達無法接受與抗議, 這件事情很單純會把爭點落在到底砍價合不合理。 但是您第一時間的回應是,不付也行的時候, 案主當然可以不付款。 民法第一條: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因此在沒有契約的情況下,依照一般處理的習慣, 沒有習慣的情況,會按法理(非法律)處理。 接著回頭看,五天後案主以複製為由砍價, 五天後還算合理,一般驗收期大約三天至七天; 其次以複製為由,砍價有很大的爭議, 因為發案方指控接案方複製原始碼,但是著作權保護的並不是原始碼而已, 最終呈現的樣式與內容,皆在保護的範圍內, 若我昨晚昏沉之際沒有看錯,案主一開始便要求依照參考網頁更改。 看了其他的情報,抄襲部分應有待商榷。 題外話,案主當然可以因為某些功能未達到而扣款, 不過也在此呼籲發案方寫清楚,以免引發後續爭端, 不然若參考網頁沒有,一開始也沒講,契約又未訂立 ... 最後案主的信件應屬平鋪直敘,不過您感到不舒服也能理解, 畢竟,您認為自己花了心血,卻被批評得一文不值; 尷尬的是,案主指責的內容是事實, 卻未在發案初期要求,的確會讓人感到故意不付款, (案主初期所提供之附件似乎就有提出要求) 且在案主砍價(協商)時,您又直說可以不付款 ... 無論諸君用理髮、牛洞飯、豬排、牛肉麵的例子, 是頭理的像光頭王,和連鎖店一樣難吃,豬排生的沒有熟,麵條太細都好, 最後老闆說,客倌不用付錢沒關係 ... 客戶還一定要付款嗎? 所以建議雙方多多溝通,並且不要把 b板友的狀況牽扯進來, 除非 b板友授權與您,或是 b板友主動於板上發文。 畢竟在不清楚原委的情況下,我不想要再發生類似督割案的事情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1.9.24
oj113068:督割案? 11/08 14:10
cleanwind:不分青紅皂白的支持某方,然後發現和事實不一樣。 11/08 14:11
※ 編輯: cleanwind 來自: 120.101.9.24 (11/08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