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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enwu (EvenWu)》之銘言: : 就是沒在事前溝通好退路吧 : 無論有無打合約,事後認知不同,沒有退路就很難走下去了 : 其實無論我們「做什麼」,其實都應該改為「做什麼的服務」 : 作品品質、好壞只是裡面其中一個非常小的項目 : 甚至發生抄襲... 那都不是這個問題的核心 : 服務本身沒做好才是重點 (恕原文刪減) : 把這些東西弄清楚 : 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 但也只有不斷從錯誤中學習,才能解決,才稱得上是專業 相當認同並明白evenwu大大講的! 我接案也好幾年了,由於之前運氣都很好 都接熟客或朋友來的case,頂多報價後被殺價 當然這也造成我的壞習慣,大家口頭上約定交易,從沒習慣打契約 終於在去年底我終於夜路走多遇到鬼了! 我幫客戶做了三個月的案子 三個月後完成他的書也放上書店販售 但我沒有拿到任何一毛錢並且對方不接電話避不見面 中間我當然經歷很多過程(尤其是心理) 這件事沸沸揚揚的也驚動了我的家人們(我家人正好有執業律師) 似乎就是等我點頭我就要跟對方拼到底法庭見 我去找了心靈導師長談一番 後來我發現,這一切的結果都是我自己要造成這樣的! "一開始我就沒打算要拿錢">>>>>>不然怎麼從頭到尾長達三個月製作都沒契約!? 這次讓我完全看清楚我的範疇:不敢立清界線站穩自己的立場 等同在告訴對方說:『我的服務不值得你付錢的』 你也沒有少1500,因為你的戶頭裡從來就沒有少掉1500元對吧 如果對方給你1500那是感謝你所有的服務,絕對不是因為你幫他XXX事 你很生氣跟對方說,甚至你可以不要她的錢 所以你只是「要對」,不是「要錢」。 那你又何必跟他不爽他沒給你錢這件事呢 如果你只是因為太多的「不甘心」要爭個「我對」, 那勢必會弄的兩敗俱傷, 或許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靜下來、停一停, 可以看到自己的「沒價值卻又不甘心」&「要贏要對」 如果你真的學會這事件要你明白的東西 這次就變成一個禮物! 而且只需要花1500!好划算!(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72.221
pukia:這讓我想起~交朋友花了前發現對方很O~可以慶幸花了錢~認識他 11/08 16:27
netburst:難怪SOHO都會餓死 阿Q精神勝利 11/09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