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noopy:之前沒注意到,這業主這5天都沒表示不符要求??那是不是原po 11/08 20:45
→ xnoopy:沒提醒,就跟b版友一樣,什麼也收不到~ 11/08 20:46
推 b890823:辛苦了. 11/08 20:46
→ mp19990920:這個板真棒,收到成品後可以找理由砍價耶.... 11/08 20:49
推 b890823:所以說以後接工作最好還是照正常程序來>< 11/08 20:51
→ mp19990920:苦主發黑名文後,板眾還批鬥作業瑕疵, 11/08 20:51
→ mp19990920:我以後一定要在這裡發案 11/08 20:52
→ superpai:那有什麼問題,如果你發logo案,我每天都會逛個大logo 11/08 20:56
→ superpai:showcase網站 有抄襲的我也可以幫你抓出來 11/08 20:56
→ superpai:designer是會唾棄抄襲的同業的 用作業瑕疵護航就省省吧 11/08 20:58
推 EROS4:400塊嗎? 11/08 21:08
推 xnoopy:同意super大,唾棄aki抄襲外國網站.. 11/08 21:15
推 dsmwang:我比較支持t大的看法,需求不說清楚,中間溝通都沒事, 11/08 21:20
→ dsmwang:最後突然來一句你還是去做作業吧然後砍價是哪招。 11/08 21:20
→ dsmwang:抄襲歸抄襲,砍價歸砍價,覺得抄襲簡單幹嘛不自己去抄 11/08 21:22
→ dsmwang:給別人錢叫別人幫你抄然後說超這個超簡單,何必給錢, 11/08 21:22
→ dsmwang:用自打嘴巴已經不足以形容這個行為的荒謬之處了。 11/08 21:23
→ oj113068:我想,沒有人說發案者完全是正確的,好嗎? 11/08 21:23
→ oj113068:只是原po確實也不算完全站得住腳。 11/08 21:24
→ oj113068:很多事情並不是二分法。 11/08 21:24
推 dsmwang:這點也沒錯,直接複製貼上,發案和原PO都有法律問題, 11/08 21:25
→ dsmwang:但我可不認為錢就可以找理由不給。 11/08 21:26
推 Junior5566:oj說的沒錯啊 根本就沒有在二分法... 兩邊都有問題不是 11/08 21:27
→ dsmwang:問題是要求別人做一個抄襲的東西,然後別人真的抄給你, 11/08 21:27
→ Junior5566:就這件事情來說 沒有一方是完全正確的 11/08 21:27
→ dsmwang:然後再來說抄襲很簡單要扣錢....這完全超乎想像了XD 11/08 21:27
→ dsmwang:至於抄襲這件事是對是錯,那當然是另一回事,我沒意見。 11/08 21:28
→ Junior5566:我想多數評判t大的人 並不是在說COPY就可以砍價 11/08 21:28
→ dsmwang:避免誤解,我沒意見是指他真的是另一回事,不是指抄襲沒錯 11/08 21:29
→ Junior5566:而是單就copy這件事情 覺得不大妥當吧 11/08 21:29
→ oj113068:我自己做網頁設計,感覺直接複製原始碼與抄襲是兩回事... 11/08 21:29
→ Junior5566:有看到哪位表示copy就可以砍價的人 請貼出來看看@ @ 11/08 21:30
→ dsmwang:設計面上的抄襲和程式面上的抄襲都不可取。 11/08 21:30
→ oj113068:總之原po接的這個案子,其實有很多問題....="=在不同面向 11/08 21:31
→ dsmwang:有人就有回文說一毛錢都不會給,這我完全持相反立場。 11/08 21:31
推 xnoopy:重點在於~給檔5天後沒領到錢,跟業主要,才被告知要砍價..誰 11/08 21:31
→ oj113068:那麼,如果發案者一收到檔案就說:你這是copy人家原始碼 11/08 21:31
→ oj113068:,我無法接受......像這樣就可以嗎?只是時間的問題嗎? 11/08 21:32
→ xnoopy:不生氣? 這5天覺得需求不符,也沒見業主表示.. 11/08 21:32
推 Junior5566:加上b大的經驗 aki這個案主確實有愛鬧失蹤裝死的習慣 11/08 21:33
→ Junior5566:接案的沒反應就當沒發生過一樣 11/08 21:33
推 dsmwang:抄襲歸抄襲,他大可請你不要抄襲,但你也可以請他不要抄襲 11/08 21:34
→ dsmwang:雙方都默認抄襲國外網站,那基本上誰都不能拿抄襲來說嘴吧 11/08 21:34
→ dsmwang:發案方一開始就不應該抄國外網站;接案方一開始就不該答應 11/08 21:34
→ dsmwang:但既然都已經雙方承諾了,抄襲不抄襲在這裡就已經不是問題 11/08 21:35
→ dsmwang:回頭再來說抄襲不對要扣錢,怎麼不先想想自己幹麻抄他們? 11/08 21:35
→ dsmwang:不論怎麼說,雙方合意這樣做,不付錢,那就是抄襲之外又錯 11/08 21:36
→ dsmwang:合意抄襲有錯,但這不能掩蓋不付錢的事實。錢是該付的。 11/08 21:37
推 Junior5566:ds大其實可以回文了XD 11/08 21:38
推 myaku524:不太懂為何要向她公開道歉.... 11/08 21:53
→ myaku524:也許你們兩個溝通上有誤會,不過拿了東西就一聲不坑消失 11/08 21:54
→ myaku524:事後再突然爆砍價,等你發文後,才急忙出來回應 11/08 21:55
→ myaku524:若以那位小姐常會這樣失蹤看來,受害的絕不只你們二位 11/08 21:56
→ myaku524:就是個沒誠意的發案主,若要你向她公開道歉 11/08 21:56
→ myaku524:她應該也要在板上向你公開道歉,你還真乖乖讓她壓 囧 11/08 21:57
→ myaku524:就算你作業瑕疵,不付錢又搞消失的人,絕對比你糟糕 11/08 21:58
推 xnoopy:該道歉的是涉嫌詐欺未遂的業主吧,原po自己注意追訴期~ 11/08 22:08
→ oj113068:道歉是針對公開信件和資料嗎?( ′-`)y-~ 11/08 22:27
→ netburst:沒給$ 事後再說一堆543就是不對 反正台灣人習慣當狗了 11/08 23:18
→ netburst:抄襲跟案主減價根本兩回事 都說要給$了 最後又543 11/08 23:20
→ netburst:有哪個寫過CODE沒用過別人的CODE 最多修的不乾淨 提示就 11/08 23:20
→ netburst:好了 修一下就是了 就這樣減價不給$? 邏輯一樣換個變數? 11/08 23:21
→ oj113068:..... 11/08 23:35
推 aceone:要求抄襲 跟 自己複製貼上,是兩回事,如果一開始原PO有說 11/09 00:29
→ aceone:明自己會直接用那邊的code 業主也接受 就沒有後續的問題了 11/09 00:30
→ aceone:就像以前有人要我設計便宜的Logo 我就會說這樣只能用圖庫喔 11/09 00:31
→ aceone:不會說接了不講,然後用圖庫甚至用盜版圖,這樣有看懂嗎 XD 11/09 00:32
推 isoting:其實如果夠堅強 被批評也是學習 大家都是這麼過來的 11/09 03:23
→ dennisyoman:結局雖和平,但是讓人更迷惘了... 11/09 09:28
推 onemonth:抄襲一定是錯的 但請不要忽略這種意圖欺負人的業主 11/09 09:41
→ onemonth:我相信他都可以看到版上的文 不管是這位原PO或B大 11/09 09:42
推 smallyoung:辛苦了 11/09 14:56
推 kinling:這種意圖75人的業主... 11/10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