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F (One)
看板soho
標題Re: [經驗] 接到抄襲又不付款的case
時間Wed Nov 7 23:54:44 2012
原文吃光光
看到下面的推文有幾件事是我的看法與意見
PS我跟發案主與接案主皆無關
1.原PO沒簽約 但有信件與PTT徵稿的信件OB承諾
我覺得如果信件內並沒有說明扣款事項或是事前約定這動作
發案主不應該吃錢1500>>400 這是一頓燒肉跟三到四頓燒肉的重大差別
2.抄襲的案子原PO是應該跟發案主一起扛的
我個人覺得就算今天有合約說已說明法律責任
自己還是要負責的 除非去主張我不知道這是抄襲XXXX 也是受害者才行
但這篇似乎不行 而且沒有人拿刀架在你的脖子上逼著你一定要接這抄
的案子 所以我覺得原PO跟案主一樣有責任在
3.這兩件事絕對是不同的事
不能說對方沒給錢你就不用跟著她一起扛那抄襲責任
應該把這兩件事分開說才是
4.保密條款
通常寫在合約裡 但我不清楚法律有沒有寫 像醫生要保密病人的資料這種的@@
這邊我就不發表意見 但是一個問題@@
以上 這就是我整理出來+我的看法與意見
大家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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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21.7
推 b890823:雖然沒簽約他有在PTT上發文,可是你查一下,就會發現他好像 11/08 00:05
→ b890823:都刪掉了,所以就是沒契約 11/08 00:05
PTT有存檔嗎@@還是其他也有應徵的人有回應的含原文?
你的站內信? 其實我並不清楚 不過你若真要打官司 重要的資料證據
要盡早收集 就算沒要打 也收集一下 免得那人反咬你= =....
※ 編輯: NANF 來自: 111.243.21.7 (11/08 00:10)
→ b890823:mail有留著,我不知道欸,就覺得不想浪費時間去跟他打官司 11/08 00:12
推 salas:除非客人想弄你 自己去告自己抄襲 而且還很可能找不到原告 11/08 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