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D0006
【裁判日期】公元2010年十一月十六日
【裁判案由】10/21 [申訴] soho板的板工不當處置
#1Cm0WX9L (L_LifeJob)
使用者 workeer 因水桶處分,申訴 soho 板板主 gpmm。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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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板主 gpmm 敗訴。
板主需於三日內發佈撤銷水桶公告,並予以解除使用者 workeer 水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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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由
→ workeer:告訴你,台灣的程式員我不是請不起,台灣是沒有像樣的程式員
→ workeer:笑死人了。當天下人都是蠢蛋哦!
→ workeer:你有本事就建個站來證明你的能力。嘴炮當然很容易。
→ workeer:我連簡單的問題都要問,但我已經把網站弄出來運行了,你行嗎
一、soho 板之板規。
2. 禁止任何政治言論∕立場以任何方式散播或傳播(無論文章、簽名檔、推文),
違者第一次警告並移除,第二次以上水桶處置。
8. 使用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挑起爭端者依情節輕重處分。
二、使用者 workeer 之推文確實有將爭執擴及國籍層面,違反板規第二條之情事。
然使用者 workeer 為初犯,第一次應警告並作刪文處分。板主 gpmm 亦判定
使用者 workeer 亦違反板規第八條。依此兩條板規,原應作 "以劣退文章處置",
然則兩條板規均未提及違規即做劣退處分。
按 #13eKiG_T (SYSOP)
作者 okcool (Strawberry Love)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劣文新規範
時間 Thu Dec 15 18:56:0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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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
,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三、板主 gpmm 判定文章並無違規,故改以水桶一週處分。然則水桶及劣文為不同之處分
方式,均需依板規處置,而非自行裁量更換判罰方式。
四、按 #1Ck7zDH6 (soho) ,使用者 JeremyJoung 亦違反板規第八條,然則板主 gpmm
判罰 "警告兩次" 。集滿幾次警告才會換處以水桶?水桶期限多久? 此均未於板規
詳列判罰標準。
五、板主應修訂板規,明訂每一條板規之水桶期限及警告累計數次改以水桶之判罰方式。
非違規行為均交付板主裁量,予以處置小至警告,大至永久水桶之處分。
故此案判定板主 gpmm 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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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eminiMan 來自: 114.41.50.238 (11/16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