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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iad (謎之星雲裡的八卦星人)》之銘言: --------恕刪 : 但這個代價的決定如果肇因於少數人的道德理想, : 而忽視受害人及其家屬的權益, : 以及遠離社會多數大眾的意見共識, : 那麼就不能算很公義了。 : 尤其當這些理想實際上遠離問題根本的解決, : 而只是想片面地要大眾買單膚淺地滿足自己理想情懷的話。 ------------------ 刑罰的目的大概有以下幾種理由:1.因為做了違反社會規範的事,所以 必須為此負責;2.因為破壞了他人的利益,所以必須相對賠償;3.為了 預防犯罪的發生,所以用刑罰嚇阻使人因畏懼而不犯罪;4.透過刑罰來 矯正犯罪者。 以死刑來說,人都死了也沒辦法矯正什麼,再說刑罰的矯正功能一向不 彰;如為預防犯罪的發生,據相關研究也無法達到預防的效果;至於賠 償受害人,受害人都已經死了要怎麼賠,若是賠受害者家屬生命,問題 是加害者也沒傷害其的生命,為什麼要賠生命?再說我們的法律並不主 張如"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手還手"等古漢摩拉比法典應報式的刑罰 ,甚至不主張由被害者的家屬來決定加害者的生死,而且刑罰是必要之 惡,刑罰是透過國家公權力執行,而不是牽涉私人間的恩怨而為,雖然 對於加害者處以刑罰,或許有賠償受害者及家屬的作用,但不是作為受 害者處決加害者的工具。 刑罰作為必要之惡,為了減少犯罪不得不然的存在,在處罰犯罪人同時 ,造成加害者權利的損害,也對加害者家屬產生影響。以一個殺人者來 說,他所造成的死亡以及對受害者家屬的傷害已成事實,但死刑也剝奪 其生命,也對加害者的家屬造成傷害,以刑罰來說,傷害人民並不是目 的,其中如何衡量也常被討論。 若以人權的角度來說,期望的是每個人不去剝奪(傷害)他人,能夠尊重 他人的生命,以這樣的理想來說,廢除死刑是必然的結果。甚至很多先 進國家將它作為一個人類進步的指標,就是因為我們重視我們身為人的 神聖性,有別於視之為物的存在。現在的問題就是理想與實際差距太大 ,多數人並無共識所以有極大的爭議,但若以世界潮流對於人權的探討 與重視的方向來說,我國目前也是在廢除死刑的道路上努力。 什麼才是公平正義?這個問題或許沒一定的答案,有的認為要死刑,有 的認為可以其他的方式代替,總之是自己必須為自己所為的負相當責任 。若以廢除死刑來說,目前較能接受的是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替代死刑 ,至於有的人或許寧死,有的或許能夠懺悔改過,那並無法預料,就如 同死刑,有的想死,也有的並不想死,不管心中如何想,那是一種該承 擔的結果。不過在為死刑廢除努力的同時,或許也該重視我們為何要廢 死刑,乃是在於我們認為尊重任何人的生命,應保障其不受剝奪,這方 面如何使人民能夠了解、認同,有所共識加以重視,我想更有努力的空 間。 : : 在選擇廢除死刑時,有忽視更需要拯救的人嗎? : : 我們基於人道立場,決定刑罰的尺度,非決定要不要供養死刑犯。刑責所附屬之費用亦 : : 是由預算中支出。正如其他所有有期徒刑之刑期一般,由人為施設,由人為負擔,這是 : : 社會的善意,將報復的性質漸漸減少。正如傷害罪有其刑期,社會亦是負擔其費用,簡 : : 言之,此為刑罰尺度附帶社會的作用,非福利也。 : :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種過去的律法,所能節省的費用不是更多,但我們會選擇他嗎 : : 其他弱勢團體,不管是法律上、社會上,都有其輔助措施,如果有不足之處,自然也可 : : 以加強,選擇性只救死刑犯論述,不知從何而出? : 簡單說,1.廢死方所謂的社會善意造成的刑罰減輕替代方案, : 其經費畢竟是由全體納稅人買單。故我也說這個議 : 題爭議最小的方式是交由公投決定。 : 2.又得重提的是,我國犯罪率仍高,在這狀況下執意 : 一定要全民買單來養殺人罪犯終身,而忽視這筆經費 : 其實可以轉而充實社福和進行縮小貧富差距的努力, : 以達到根本性的降低犯罪率,這是廢死方讓人不解的 : 缺失。(只想排擠預算照顧到死刑犯,卻寧可不轉移 : 去進行社福和貧富差距的努力。忽視問題根源只想要 : 急著賺進一時的表面成果。) : 3.廢死方自始自終忽視被害人家屬的聲音與情感。而社會 : 大眾多數的意見和擔心恐懼也沒有充分地納入考量。 : 若說對殺人犯的社會善意必須展現, : 那對廢死方守法大眾的社會公平何在? : 如果這樣還不叫忽視的話? : 公然詛咒受害人家屬下地獄才算數嗎? : : 值得注意的是,刑罰終究是刑罰,亦有其階段式意義,也期待能有一天,當犯罪不再, : : 能不用到刑罰。 : 現今地球上有法律的土地上,還沒出現過完全沒犯罪的國度。 : (好吧,那個全世界最小的迷你國家不算數的話。) : 但至少北歐國家有達到相當高的成功, : 所以我們先學習從已經成功的降低貧窮引起犯罪率方面做起。 : : 如來大慈是無畏處等視眾生如羅[目*侯]羅。 央掘魔羅經卷第一 : : 菩薩摩訶薩等視眾生同於子想。是義深隱我未能解。世尊。 : : 如來不應說言菩薩於諸眾生修平等心同於子想。所以者何。 : : 於佛法中有破戒者作逆罪者毀正法者。 : : 云何當於如是等人同子想耶。佛告迦葉。如是如是。 : : 我於眾生實作子想如羅[目*侯]羅。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 : : 昔十五日僧布薩時。 : : 曾於受具清淨眾中有一童子。不善修習身口意業。 : : 在屏隈處盜聽說戒。密跡力士承佛神力。 : : 以金剛杵碎之如塵。世尊。是金剛神極成暴惡。乃能斷是童子命根。 : : 云何如來視諸眾生同於子想如羅[目*侯]羅。佛告迦葉。汝今不應作如是言。 : : 是童子者。即是化人非真實也。 : : 為欲驅遣破戒毀法令出眾故。金剛密跡亦是化耳。迦葉。 : : 毀謗正法及一闡提。或有殺生乃至邪見及故犯禁。 : : 我於是等悉生悲心同於子想如羅[目*侯]羅。善男子。 : : 譬如國王諸群臣等有犯王法隨罪誅戮而不捨置。如來世尊不如是也。 : : 於毀法者。與驅遣羯磨訶責羯磨置羯磨舉罪羯磨不可見羯磨滅羯磨未捨惡見羯磨。 : : 善男子。 : : 如來所以與謗法者作如是等降伏羯磨。為欲示諸行惡之人有果報故。善男子。 : : 汝今當知。如來即是施惡眾生無恐畏者。 大般涅槃經卷第三 : : 我為法界諸眾生  志求無上菩提處 : : 起大悲心不傾動  當捨凡夫所愛身 : : 菩提無患無熱惱  諸有智者之所樂 : : 三界苦海諸眾生  我今拔濟令安樂 : : 「是時王子作是言已,於餓虎前委身而臥。由此菩薩慈悲威勢,虎無能為。菩薩見已, : : 即上高山,投身于地,時諸神仙捧接王子,曾無傷損。復作是念: : : 『虎今羸瘦,不能食我。』 : : 即起求刀,竟不能得,即以乾竹刺頸出血,漸近虎邊。是時大地六種震動,如風激水, : : 涌沒不安,日無精明,如羅[目*侯]障,諸方闇蔽,無復光輝,天雨名華及妙香末,繽 : : 紛亂墜遍滿林中。爾時虛空有諸天眾,見是事已,生隨喜心,歎未曾有,咸共讚言: : : 『善哉大士!』即說頌曰: : : 大士救護運悲心  等視眾生如一子 : : 勇猛歡喜情無吝  捨身濟苦福難思 : : 定至真常勝妙處  永離生死諸纏縛 : : 不久當獲菩提果  寂靜安樂證無生 : :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第十 : : 由 大般涅槃經 佛語所示:於犯法者,將採捨置而不殺戮。 : : 這也是對刑罰的寬恕,能選擇監禁時,應選擇監禁代替殺戮。 : : 報復性刑罰對於人、社會真的有幫助嗎? : 摘錄很多經文辛苦了。 : 可惜解釋時有問題: : 1.那是說如來和菩薩視一切眾生為子的慈心。 : 2.如來菩薩沒有因此說世人犯國法不用負責。 : T12n0374_p0380c21(12)║譬如國王諸群臣等有犯王法隨罪誅戮而不捨置。如來世尊不如 : 是也。 : T12n0374_p0380c22(01)║於毀法者 : 這句就已經點出世間王法和佛法的處置差異了。 : 如來自身不會在世間的死刑裡參一腳當然。 : 但如來也沒說王法刑所當刑有錯。 : 如來選擇不當轉輪聖王, : 所以他走上了不同於世間為王的道路。 : 這裡是起因於迦葉問『佛法中』毀壞正法戒行者的 : 看待, : 佛陀這樣回答沒有錯誤啊。後段也有重提這是佛陀 : 在回答『佛法中』的犯戒問題,不知您把它連結到 : 違犯世間法律的刑罰是有心,或是無意? : 事實上,佛陀還說好好執法是王位久存的要素之一, : 『 國王案法治化。終無阿曲。』---增壹阿含經。 : 佛菩薩本來就是慈心視眾生沒錯, : 但請不要把祂們亂解釋成, : 像某些世間父母小孩犯法了才跳出來 : 「唉呀我小孩平時都很乖的!@#$...」 : 那種不分青紅皂白是非過錯的一昧浮濫偏袒。 : 慈悲,但也有智慧。 : 不然不是我認識的佛菩薩。 : : 則汝負我命。汝還我命。我負汝命。我還汝命。約盜貪言之。 : : 則我負汝債。我還汝債。汝負我債。汝還我債。 : : 命債不了。故生死相結。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楞嚴經 : 請摘錄完整點: : 「富樓那,想愛同結,愛不能離,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 : 是等則以欲貪為本,貪愛同滋,貪不能止,則諸世間胎、卵、溼、化、 : 隨力強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貪為本,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 : 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噉,惡業俱生,窮未來際 : ;是等則以盜貪為本,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 : 在生死;汝愛我心,我憐汝色,經百千劫,常在纏縛,惟殺盜淫三為根 : 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 看原經文才知道原來是在講吃肉輪迴互吃這回事喔。= = : 好個選擇性摘錄刪除法啊...。 : 咱們又沒吃死刑犯的肉。 : 不過我倒是記得您這次想救的那44個殺人犯裡, : 名單裡頭倒是有位宰了人來吃呢..... : 還請您記得摘錄您這段給他開導哪~~ : 『28.陳金火:台中縣女保險員分屍案主嫌,機車行老闆刼財刼色, : 並以凌遲手法分屍後烹炸其肉片食用。』 : : 2.增壹阿含經 卷47 : : 地獄極苦無過斯處。彼釋迦文佛如來.至真.等正覺。愍念一切蜎飛蠢動。 : : 如母愛子。心無差別。以時演義。終不失敘。亦不違類所演過量。 : : 今神口所記。汝本興起惡念。欲害世尊。復教將餘人。使趣無由。由此緣報。 : : 入阿鼻地獄中。當經歷一劫。終無出期。盡其劫數。行盡命終。當生四天王上。 : : 展轉當生三十三天.焰天.兜率天.化自在天.他化自在天。六十劫中不趣惡道。 : : 周流人.天之間。最後受身。還復人形。剃除鬚髮。著三法衣。 : : 以信堅固。出家學道。當成辟支佛。號名曰南無。所以然者。 : : 由汝初死臨斷命時。稱南無。故致斯號。今彼如來觀此善言南無。故說名號。 : : 六十劫中作辟支佛。 爾時。提婆達兜聞斯語已。歡喜踊躍。善心生焉。復白目連。 : : 如來所說言教。必然不疑。愍念群生。所濟無量。大慈.大悲。兼化愚惑。 : : 設我今日以右脅臥阿鼻地獄中。經歷一劫。心意專正。終無勞倦。 : 如前, : 如來慈悲當然,但一定有智慧。 : 這段原文好長,給網址: : http://cbeta.iyard.org/result/normal/T02/0125_047.htm : 是在講提婆達多由自身惡業, : 死墮地獄, : 而如來遣目連尊者去解釋提婆達多的惡報緣由, : 還有提婆達多臨終前口稱南無而成為地獄報後乃至 : 解脫成佛的因緣。 : 而提婆達多聽到後就很歡喜甘願地在地獄中乖乖受報。... : 啊那個~..跟世間王法何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22.24 ※ 編輯: soulheart 來自: 218.166.122.24 (03/17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