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cQuail (strike!)》之銘言:
: 和平島放生蛤蜊、鰻魚 「活不了」
: 【聯合報╱記者廖珮妤/基隆報導】
: 一群「放生會」成員昨天上午到和平島魚市,購買600斤蛤蜊、200多斤鰻魚、河豚放生。
: 由於事前並未申請,產發處人員得知消息相當驚訝,海洋事務科長黃逸宜表示,基隆沿海
: 不適合蛤蜊生長,放進海裡絕對活不了,希望民眾不要任意放生,否則可依法開罰3萬元
: 。
: 30多名放生會志工在和平島魚市布置供桌、焚香祭拜,同時將整排攤商販售的蛤蜊、河豚
: 、鰻魚掃購一空,邊採買邊念誦佛經。眾人在海邊站成一整排,以接力方式將魚貨傳遞至
: 船上,隨後由漁船載至外海放生。
: 放生會志工說,佛家慈悲為懷,宣傳不殺生的觀念,希望魚兒可以回到大海,悠游自在地
: 生活。他不願透露花費多少錢採買魚貨,也不願回應魚種是否適合,僅說大家「出錢出力
: 」,因為眾生平等,不忍看見人類殺害魚兒為食。
: 和平島攤商面對上門「大戶」,多欣然賣出魚貨,不過也有人私下表示「好尷尬」。攤商
: 說,除了河豚以外,鰻魚、蛤蜊不太適合附近水域,可能會「死光光」,但不知該如何跟
: 客人解釋。
: 產發處海洋事務科長黃逸宜說,蛤蜊多生長在淡海水交界處,基隆一帶根本無人捕撈,放
: 進海裡恐怕活不了,只會成為其他魚類的餌料。河豚較有可能存活,而鰻魚則需確認品種
: ,才知適不適合。
: 他表示,為避免放流魚類破壞生態,事先要提出申請,產發處人員會評估魚種、地點是否
: 恰當。本次放流的魚種雖不適合,但頂多死亡成為其他魚類食物,若嚴重到對生態造成影
: 響,可依法開罰3萬元,希望民眾對動物要「愛之有道」。
: 一群放生會成員昨天在和平島採買蛤蜊,載至外海放生。 / 記者廖珮妤/攝影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78464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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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75.113.3
提倡放生者,多引大智度論所言:「諸餘罪中,殺業最重。 諸功德中, 放生第一。」
但是,我查CBETA電子佛典,講的是「佛說十不善道中,殺罪最在初;五戒中亦最在
初。 若人種種修諸福德,而無不殺生戒,則無所益。 何以故?雖在富貴處生,勢
力豪強而無壽命,誰受此樂?以是故,知諸餘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
第一。」
論文此段講的是五戒中的殺戒,相對於殺生來說,要求的是不殺,並不是放生,而且
在此句上面明白說,如果人修各種福德,但不持守不殺生戒也無益,因為不持守不殺
生戒會導致壽命短少,縱使福報大也不能享受。
對於倡導放生者,當然直接講所有功德中最大的是放生,是來的簡單明瞭,講白一點
比較有感。問題是講的簡單明瞭,放生也要放的簡單嗎?買了生物後找個地方放了就
好了,多簡單又有大功德麻,是嗎?放下去就掛了,然後說心裡只想放生、縱使有些死
了還有其他可活、死了也沒關係經誦經持咒就能脫離惡道,或許有人還是認這算【放
生】,但並不符合【不殺】,反而是造殺罪。
若將【放生】換成【不殺】勒,大概就有人會哇哇叫了。不只說在【放生】中要特別
注意生物的安全及性命,放完之後回到家裡也要注意持守不殺生戒,這並不容易。因
為有些人也只是將【放生】作為一種求取功德福報的手段而已,放完就沒事了,照樣
造他的業。這年頭要說布施算容易了,做什麼有什麼大功德就去做,談到要持戒,克
至自己的貪嗔癡,注意自己的行為的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