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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弔詭的地方: 甲殺乙,(假設甲殺乙沒有其他的前世因果導致) 甲是債務人,乙是債權人 乙當然有權向甲討債(或是討命) 而且乙若要討債(假設討報沒有超過), 旁人也差不了手(也沒有立場插手), 這種情形下甲若被乙殺了,官府也破不了案, 因為乙本來就是債權人,有優先性 要用冤冤相報何時了的理由,要饒甲一命,根本不可能, 因為若乙放棄討報,甲也逃不了天譴,因為欠的總是要還的 所以換個角度看,甲殺了乙,總是要還的,差別只在於是由乙來報仇 或是由老天爺來報仇罷了。而弔詭的是,如果乙執意要報仇 乙確實有這個權力,卻會被人罵嗔心重、太執著, 但是如果換成老天爺來懲罰甲, 一般人反而會說老天有眼、明察秋毫 不過一般人的看法根本改變不了甲欠命該還的原則 不僅沒立場評論、也沒立場去介入幫助甲 所以,如果有一個丙,看到甲被討報時的可憐, 想阻止債權人(乙或老天爺)討報,這樣算是做好事嗎? 丙真正能做的,不是幫甲去避掉那個欠命還命的苦果 而是幫助甲去種善因,例如悔改等等 這樣子看在債權人眼裡(不管是乙或是老天爺) 才真正有原諒甲的可能 ,不過要不要原諒、仍是乙或老天爺來決定 不容其他人置喙 ※ 引述《thismy (因寂寞而上網`上網更寂寞)》之銘言: : ※ 引述《ramiya (愛吃鬼)》之銘言: : 你追殺人家就對嗎?不對吧,冤冤相報何時了。 : 為了報仇,更是放不下我執 : 總以人的私欲情感來處事,這樣怎麼能和修行相提並論。 : 報官的話,我看兩個人都一起關。 : 那武功高強者 阻止了你犯罪 又救人一命 簡直是做得太好了。 : 你當然可以選擇要不要原諒,但很多事人間的對錯觀念未必有確保。 : 為報仇殺人合理化,這種理論可差透了。 : 很多事人間管不著的,也不代表真的能做。外遇不會被關監牢吧,但沒有惡業嗎? : 為什麼有人殺人被判刑後仍要受因果懲處?自殺又怎麼樣為什麼要受報應? : 你所說的,在修行的領域中是不被接受的,我們本來是要看開一些事,多一點智慧。 : 而且很明顯殺人放火是指謀財害命之輩,不是說放火一定是壞人這種狹義, : 我也常放火呀,燒柴。 : : 嗯關於 路西法大人所說的[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駭] : : 或許我們一直都以字面上的意義去看上面的這句話 : : 但是如果我們以[反向]跟[立場]來看這句話就另有意義了吧 : : 壞人該殺嗎? 所以殺人的人不一定是壞人 : : 修橋補路就是好人 不一定吧 我是個平凡人 散盡家財的幫助人 : : 只不過是個爛好人罷 要幫人也要看我們本身的能力跟職業和 : : 一個 [立場] 我們只是一個凡人 我們沒有任何的[立場]可以去幫 : : 一個跟我們毫無關係的人就算要幫也要對方求救 : : -好比我找到了我的(A)仇人有一個好管閒事的(B)人 : : 出來自以為武功高強他連問也沒問我為何要追殺他 就把我的仇人給救走了 : : 那我是不是也會認為另一個人跟他是一伙的 我也開始追殺幫他的人 : : - 如果事情改變一下-我遇到(A)我追殺他(B)看到了報官 那我在跟官府解釋這個人 : : 我追殺他的原因 這樣子(B)也幫了(a)這樣(B)也免了災禍 : : 如果在加上之前討論文中的積德能否能逃過因果的報應 : : 積德就好比 我要追殺(a)但是(b)報了官 於是官府就跟我說在你找尋(a)的這段 : : 期間(a)有在作一些造福鄉里的事 而且一心向佛之類的 那我願意原諒(A)嗎 : : 我可以選ㄚ 要或不要 也可以有條件的原諒ㄚ : : 所以做好事也要看自己的立場穩不穩 : : 我的老師告訴我的 很多事只要以人的角度想靈界的事就能化解很多迷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59.3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