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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關於單一受試者研究法的階段問題, 有一研究為對中重度MR實施實驗教學,目標是提升社交技巧, 設計一共12次的課程, 第一次:建立關係-沒有教導任何與目標有關的課程 第2~6次:第一個目標行為 第7~11次:第二個目標行為 第12次:總複習-複習所有目標行為 即使是在上第7~11次課時,仍會不斷提到到第2~6次課程的內容。 上第2~6次課程時,幾乎不會提到第7~11次課程的內容。 想請問大家: 1. 第一次課程因為完全與目標行為無關,要算基線期還是處理期呢? 2. 第一個目標行為的處理期要算第2~6次課程即可,或第2~11次課程呢? 3. 第12次課程為總複習:要算在處理期嗎? 請有做過相關研究的老師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我翻遍了書都找不到答案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4.210.168 evilang:轉錄至看板 ask 05/04 10:20
mihomei:我有修過但不知道這樣解釋對不對..第一次雖與目標行為無關 05/04 12:32
mihomei:但你可以觀察他的社交行為作為基線期... 05/04 12:34
mihomei:對不起忘了問..如果沒有第一次課程你的基線期打算怎麼做 05/04 12:50
evilang:在課程的前後各有4次的基線期及保留期 不實施教學 05/04 13:08
liyajaie:應該要問你是要採單一的哪一個實驗設計 交替還是... 05/04 14:11
evilang:跨行為多基線設計 05/04 15:17
liyajaie:我也不知道我的解釋對嗎,第一次是處於基線期,但一次基 05/04 15:31
liyajaie:線期的話有點少資料。第一個目標是2-6次,第二次個目標是 05/04 15:32
liyajaie:7-11次,建議處理期原則堂數要一樣比較好。除非它非常穩 05/04 15:33
liyajaie:定之類的。最後一次應該是屬於維持期的部分。小小看法。 05/04 15:33
> -------------------------------------------------------------------------- <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看板: sp_teacher 標題: Re: [請益] 單一受試研究法的階段區分 時間: Wed May 4 16:50:07 2011 ※ 引述《evilang (我要變辣媽!)》之銘言: : 想請問關於單一受試者研究法的階段問題, : 有一研究為對中重度MR實施實驗教學,目標是提升社交技巧, : 設計一共12次的課程, : 第一次:建立關係-沒有教導任何與目標有關的課程 : 第2~6次:第一個目標行為 : 第7~11次:第二個目標行為 : 第12次:總複習-複習所有目標行為 : 即使是在上第7~11次課時,仍會不斷提到到第2~6次課程的內容。 : 上第2~6次課程時,幾乎不會提到第7~11次課程的內容。 : 想請問大家: : 1. 第一次課程因為完全與目標行為無關,要算基線期還是處理期呢? : 2. 第一個目標行為的處理期要算第2~6次課程即可,或第2~11次課程呢? : 3. 第12次課程為總複習:要算在處理期嗎? : 請有做過相關研究的老師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 我翻遍了書都找不到答案丫~ 應該是屬於「跨行為多基線」設計。 1.第一次課程完全與目標行為完全無關?如果完全無關,應屬於基線期。 基線期應該至少3次以上會較佳,不過如果個案的目標行為有急迫性或是 研究者可完全確定個案目標行為不可能有所改變,則不在此限。 2.第一個目標行為的處理期應該算是2~11次。因為照你原文的敘述,在上 第7~11次課時,仍會不斷提到到第2~6次課程的內容,那就應該仍屬於 「介入中」的狀態。 3.第12次仍應算處理期,因為照原文的敘述是「複習所有目標行為」,所以 也是屬於「介入中」的狀態。 個人不太喜歡原PO敘述的設計方式,因為這種設計會讓行為一和行為二這兩個 目標行為摻雜在一起,將來研究結果出來,會很難解釋行為一和行為二之間 有沒有造成什麼交互作用或彼此之間的影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42.34
evilang:感謝說明! 05/04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