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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udyteacher 看板] 作者: maybetodo (np) 看板: studyteacher 標題: [新聞]立院三讀 中央特教預算不得低於教育預算4.5% 時間: Fri Oct 23 20:12:07 2009 更新日期:2009/10/23 18:06 呂欣憓 立法院院會23日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案」, 明訂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當年度整體教育預算中,不得低於4.5%, 而且未來每個縣市都必須設立一所特殊教育學校,以達到特教普及的目的。 立法院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規定中央政府編列的特殊教育預算, 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的4.5%,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5%, 提案立委之一的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說: 『(原音)新的特教法從原來的33條擴充到51條,其中最重要是中央政府特教預算的編列, 將不得低於當年度整體教育預算的4.5%,讓中央政府法定特殊教育經費額度增加50%。』 法案中並明定,每個學校的特教推行委員會必須邀請身心障礙學生的家長參與; 每個縣市必須設立一個特殊教育學校,而且校長和老師必須具有特殊教育相關的背景, 陳節如說:『(原音)每個縣市應至少設立一所特殊教育學校, 現在特殊教育學校還有7個縣市沒有設,我們希望每個縣市都要設,這樣才是普及化, 而且要小型學校的不是大型的。』 法案並將特殊教育的實施分為4個階段, 分為學前教育階段、國民教育階段、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 另外,由於根據現行法令,過動兒無法納入特殊教育中, 因此這次修正,在特教服務的分類中,特別加入情緒行為障礙, 讓過動兒也可以享有特教服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6.88.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18.77
ntntc123:所以現在過動算情障嗎? 10/23 20:45
vesia:嚴重到影響學習的算吧 10/23 21:02
Madelaine:之前ADHD不是已經歸在嚴重情緒障礙裡的嗎? 10/23 21:15
smapvest:這個好!!!! 10/23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