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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直接教學法教導一個新概念時,常使用正例與反例的呈現讓學生了解類別概念(如圓形與紅色等),下列哪一選項較符合直接教學法上述範例原則? 甲、 應使用充足的範例 乙、 在使用正例時,應該提供差異較大的多元範例 丙、 在使用反例時,應該提供差異較大的多元範例 丁、 應該先使用正例作說明及練習,然後再使用反例 (A)甲乙 (B)甲丙 (C)乙丁 (D)丙丁 ANS:A 請問丁錯哪? 小君就讀高中三年級,有下肢障礙必須使用輪椅,且目前仍需持續復健。 下列哪一項為小鈞安排的課程教不適當? (A) 盡量採用同年級普通班課程 (B) 將職能治療師的建議融入課程 (C) 提供未來就業或升學的轉銜服務 (D) 將動作與移動技能訓練融入課程 ANS:C 請問C為什麼不可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6.120.48
eric761201:可以去參考教檢網站的疑義解析 04/27 12:37
st47616:我記得Q30 這題答案是B吧? 04/27 19:26
st47616:錯在....是物理治療師 04/27 19:27
plamess:第一題,我的解讀是他省略了一些詞,題目原意為: 04/27 20:34
plamess:應該先使用正例作說明及練習,然後再使用反例做說明及練習 04/27 20:35
plamess:而在教學過程中反例的例子是不能過度強調,所以錯在這 04/27 20:36
plamess:以上為我的淺見,若有不足或錯誤請大家補充、糾正,謝謝 04/27 20:37
tineve8:丁應該是正負例要穿插使用 沒有強調正負例哪個先 04/30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