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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D ) 15.以下關於98年特殊教育法的說明,有那些並不正確? (A)中央補助地方經費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 (B)鑑輔會得邀請學生家長列席 (C)特殊教育評鑑每三年一次 (D)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至少一人為學校家長會委員 請問選項B、D哪邊錯了? 根據特教法(民98) 第六條 各該主管機關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召開會議時,應通知有關之 學生家長列席,該家長並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列席。 第四十六條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 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以上,我不懂為什麼要選B、D,能否請老師替我解惑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213.4
minitina:感覺"應" 跟"得"的語氣不同 07/03 17:55
minitina:應比較硬性 得 是可邀可不邀~ 07/03 17:56
asert:D要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07/03 17:57
lowtone:「特殊教學生育家長」不等於「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啊? 07/03 18:07
minitina:特殊教育還包括資優耶! 07/03 18:14
lowtone:那我知道我哪邊錯誤了!! 謝謝以上兩位老師解答!! 07/03 18:14
puzzle:應-一定 必須 得-可以邀請 也可以不邀請 07/03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