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pooh (winniepooh)
看板sp_teacher
標題[考題] 彰師特研所97教學原理
時間Tue Feb 2 18:11:04 2010
* 請將以下之教學目標改寫成具體.客觀.可評量之行為目標:
1. 能辨別喜怒哀樂的情緒
2. 能比較一萬以內的數
3. 能認識常用物品的英文名稱
我把它改寫成以下三個,加上情境.對象.標準,
想請問大家這樣的改法適當嗎 ?
1. 學生能辨別四種喜怒哀樂的情緒圖卡
2. 給予數字卡,學生能正確比較一萬以內的數
3. 依照英文課本第一課,學生能認識至少五種常用物品的英文名稱
謝謝大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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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0.50.3
推 ilikeilike:學生的可觀察具體行為使用 指認 排出 說出 也是不錯的 02/02 19:12
→ ilikeilike:我的教育實習老師教的 供原po參考 02/02 19:14
→ lovepooh:那這題題目的意思是不是不一定要用它給的動詞去改寫? 02/03 18:00
→ lovepooh:謝謝ilikeilike的分享:) 02/03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