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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寫了好幾年的IEP,但有時候會突然"秀逗",想不透某個概念... 這陣子寫IEP時,突然對評量方式中的"操作"與"觀察"產生疑問 (有些IEP的評量方式是將兩者合併,但因為當初的格式是參考別人的 所以應該也有學校和我們一樣 把這兩種評量方式分開 因此想問一下大家的看法) 在下的解讀是像洗車,烹飪這類有工作分析的課程是算"操作"的評量方式, 如果是比較情意的課程,如"體會到音樂的美好"應該算是"觀察" 不知道這樣的解讀對嗎? 如果上述的解讀是正確的話,那"帶齊上課用品""按時交作業""訂正考卷"的評量方式都是 "操作"囉? "上課專心聽講"的評量方式可以算是"觀察"嗎? (這兩種評量方式在資源班的教學裡是不是用得比較少?) 因為一時想不透,麻煩大家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09.9
SU28:觀察:行為或情意等部分。操作:具體動手做的技能。 09/24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