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k77722:以大學第二十六條明文規定 身心障礙學生修讀學士學位 03/04 15:35
→ jk77722:得延長修業期限 至多四年 且不適用因學業成績退學之規定 03/04 15:36
推 jk77722:至於緩讀部分 至多申請緩讀一年 03/04 15:47
→ jk77722:並且提報經鑑輔會安置 學校不得逕行核准緩讀 03/04 15:47
→ jk77722:順便一提 緩讀這部分法令規範在學前和學齡兒童 03/04 15:50
→ jane522522:我想問接受國民教育這段期間可以延畢嗎?!至多幾年?! 03/04 17:27
推 editors:查查新法吧。以前舊法是一年,新法不知是否有改 03/04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