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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eacher 看板 #1CjMsEs8 ] 作者: kuck (我心深處) 看板: Teacher 標題: [請益] 代理教師敘薪問題 時間: Wed Oct 13 16:27:55 2010 因目前於臺北市立公立高中代理特教組長一職, 對於敘薪標準頗有疑義,想請教各位教育前輩及伙伴, 煩請大家分享經驗或提供建議,謝謝!! 我具有高中輔導科合格教師證,但目前代理的職務為「特教組長」, 學校認定我不具有任教科目的合格教師資格,因此核定薪額為180。 但過去我曾在擔任國中集中式特教班代理教師,該校核定薪額為190, 是有採認輔導科合格教師證的。 因此我感到非常疑惑,若「任教科目」是以實際授課來看, 我目前擔任的是抽離式資源班數學科教師,非輔導、亦非特教; 如果以我所持的教師證而言,為何不能以「輔導科合格教師」代理特教組長來看? 為何學校認定時,是以「特教科」為我的任教科目, 以180,相當於師範院校畢業但未取得合格教師證之資格來敘薪, 似乎在邏輯上並不合理。 因此想向各位請教,不知其他學校是否也曾有類似狀況, 敘薪的標準又是如何認定的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63.2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63.253
blue28:你的職缺是資源班的特教老師,當然以合格特教教師證來認定 10/13 16:44
blue28:而你是輔導科合格教師來任教特教,當然是不合格教師啊! 10/13 16:46
novanut:輔導跟特教差混多~~~ 10/13 17:28
lazycat924:資源班就是特教老師... 10/13 18:44
newlane:你當初考進去的科別是什麼?特教科,教師證不符就只能180 10/14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