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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問題其實是民進黨的德政之一耶, 但是太難了,現在去問稅局的人, 就算是股長,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會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假設就是smalltwo所說的這個議題, 那專有名詞叫:「債券前手息」 想google 的人自己去查, 這邊簡單說一下,原先的規定是: 個人持有公債,產生的利息收入是收到國庫利息的時候才認列; 公司持有公債,利息收入卻是按持有期間計算。 因為認列利息的時間點不同,就有漏洞可以鑽了, 假設公債利息是1天1元,1年365元, 就出現個人持有364天,卻可以在發利息365元的前一天把公債賣給公司, 沒收到利息,當然是不用認列收入; 而公司呢,只持有1天,雖然現金是收了365元,但是只要認列1元的利息, 正常人都會想到,因為公司會先把364塊付給個人也就是前手呀! 領完息之後,再賣回去給個人,公司就抽手續費就好了, 個人跟公司都不用繳稅,贏贏,號稱雙贏! 這種保證領固定利息還合法免繳稅,對有錢人來說誘因太大了, 因為有錢人的邊際稅率是40%! 後來呢,大家越玩越大, 影響整個市場運作, 民進黨政府就把這個漏洞給關了, 可是呢,就剛好影響到你爸媽買的公債, 所以你爸媽會打從心底恨透民進黨政府,這大概改變不了, 而對有錢人玩這種的那就更恨了,擋人財路猶如殺人阿公嘛。 不過順便恭喜你,其實你家很有錢,很不錯, 因為印象中玩公債的門檻很高, 這招前手息的轉換持有對象更是窮人根本連聽都不可能聽過的手法, 就算是商科相關人士,知道的比例也不高, 至於民進黨封殺這條路之後,之後就政黨輪替, 然後有錢人就開始遊說降稅炒房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就算是鍵盤會計師也是到了現在才明白, 當時有一個「我們準備好了」的廣告,是在說什麼。 那你爸媽這次準備好了嗎?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你家長輩搞錯了吧 : 14-1條的調整目的 : 是要把原本利息收入計入綜所稅的項目 : 改成就源扣繳 : 很多人用漏洞去避開息的稅 : 然後呢..這個然後很重要 : 因為新法96年七月才公布實施 : 但是施行日事96年一月開始 : 所以一月到七月中間領的息要補繳這塊的稅 : 也就是96/1~96/7月中間領息的10% : https://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acfcdcfcbcfcdc5cdc7cad2cdc6ce : ※ 引述《ff760725 (㊣矮㊣肥㊣醜㊣窮㊣宅)》之銘言: : : 這是最近和父母聊天時才知道的一件事情,他們對民進黨政府強烈不信任的原因之一是他 : : 們以前有長期購買十年期的國債,按月領取利息。 : : 但在民國96年民進黨執政時時他們在國民黨執政時期買的國債即將到期,自此之後公債利 : : 息亦須課稅。但據他們所言當時國家連在民國96年之前領的利息都要課稅追討,完全違反 : : 了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感覺錢被民進黨政府搶了因而懷怨至今,雖然不是大錢,但不爽就 : : 是不爽這樣。 : : 這由於是當事人的說法所以主觀看法應該很重,但我在網路上也只能查到從96年開始對公 : : 債課稅,其詳細的來龍去脈為何不知是否有人能解答一二?因為照他們的說法,民國96起 : : 才要課稅,卻通知他們96年前領的利息也要收稅的確有相當不合理之處,因而生怨也不是 : : 無法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5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9941839.A.799.html
zsqwa: 先推個 以免被發現我 27.52.108.175 10/01 23:04
orcus927: 感謝,長知識 36.239.41.169 10/01 23:05
GLung: 所以可以自己開人頭公司這樣操作嗎?223.137.234.114 10/01 23:07
沒有說不行的,但是實務上是很多銀行也一起陪有錢人玩也就夠了
jkmeiya: 長知識了 180.204.57.177 10/01 23:13
alphaii: 強者 122.121.83.16 10/01 23:13
※ 編輯: ZZZZ0 (111.251.151.57 臺灣), 10/01/2019 2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