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ppleAlice:我覺得畢竟沒有對價,就算要取消贈送也行,送分身雖然 10/09 23:05
→ AppleAlice:我不明白這樣做目的是啥不過就當作沒送過就好了.... 10/09 23:05
→ panier:可能是本來不知道價值 突然一堆人寫信去索取 忽然知道是寶 10/09 23:12
→ panier:然後就決定不送這樣? 10/09 23:13
→ dobbytsai:衝發文數?贈送給分身這...還挺無言的... 10/09 23:14
推 le101431:自己po文又送給自己,好怪的想法 10/09 23:14
推 tree23kg:是很怪,但為了這種事禁止,有點小題大作,可以考慮限時 10/09 23:16
→ tree23kg:例如一個禮拜只能發一篇(這就不能衝文章數了) 10/09 23:17
倒不是小題大作,而是身為PTT老玩家的我看多了
很多板有合購詐欺事件,都不是因為被騙的人傻
而是有人目的性地培養自己帳號的「正面行為」,以取得板眾的信任
「幾千元的東西我都捨得送了,我會貪你嗎?」
但那是真的嗎?沒有人知道。
我沒有先入為主認為開分身送自己的板友會這樣做
但任何人做事都一定會有個目的,我想知道這樣的目的會是什麼?
如果是善意的,那我坦然接受。
因此我才會想「禁止」或是「規範」贈送文,
預防勝於治療,也讓贈送的業務回歸give板面。
站在板務立場,我是很怕詐騙情形發生
站在個人立場,關我屁事啊XD
所以才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若大家都無所謂的話,我也不用太幫大家擔心了
*tree23kg認為可以限制發文頻率
推 DCaty:完全禁止過於因噎廢食 限制發文頻率較可取 10/09 23:22
→ DCaty:另若可確定為分身 不妨至ID_Multi檢舉 亦可為防分身的措施 10/09 23:23
沒有違反板規無法檢舉,怎麼運用分身也是他的自由
沒有妨礙到任何人的情況下,我也不想約束。
*DCaty認為可以限制發文頻率
→ alexYu:這有點戲弄人家的味道,或許是某方面的滿足感吧~弄到版規 10/09 23:26
→ wuling1001:這樣不太好吧~ 欺騙版友/洗文章? 如果反悔可以取消阿 10/09 23:26
→ alexYu:層級好像有點高,舉報分身就算了吧~~~ 10/09 23:27
*alexyu認為只是個人行為
推 tsaiichien:請問沒有公布受贈者怎麼知道是他的分身? 10/09 23:46
剛好有一篇公佈了,加上長期觀察IP與行為
推 candice0:如果由板規規定一定要寫出受贈者或取消呢? 送給分身的 10/10 00:10
推 cojeans:覺得不用禁止贈送文~因為還是有很多好心贈送的板友~(我就) 10/10 00:11
→ cojeans:拿過板友送的紙膠帶切割片好開心!)~這樣有點可惜了很多好 10/10 00:11
→ candice0:不違反板規但另外做個清單之類的XD 避免板友再次受騙(?) 10/10 00:12
→ cojeans:心贈送的美意~但是贈送分身的人真是有點無聊~不然如果查 10/10 00:12
→ cojeans:證屬實可以處罰水桶或不得再PO贈送文之類的?不然就不要理 10/10 00:13
→ cojeans:他就好了~不管它目的為何~就當作他沒事找事好了~ 10/10 00:13
*candice0認為一定要寫出受贈者或取消
*cojeans認為是個人行為,但可用板規約束
推 waspie:欸欸欸怎麼發現的!? 10/10 00:45
樹大招風XD
推 yawso:好怪..有點噁心 10/10 00:52
推 meowlynn:板主很有遠見,幾年前在其他板碰過類似養帳號謀利的事件 10/10 01:02
謝謝你的諒解
我曾想過,若因贈送者發現「靠原來我要送的東西這麼貴」,所以趕快送分身
分身也很大喇喇的使用同IP上站受贈
這可以當作一次失誤,我也不覺得有什麼 :)
推 myhandting:老實說比起情報文更不喜歡在版上看到贈送文欸 10/10 01:09
還蠻多人不喜歡贈送文,但也很多人支持
所以我想改天再來辦個投票吧XD
推 tree23kg:阿啊板大我不是攻擊你的意思,我跟Dcaty大一樣看法,只是 10/10 01:09
→ tree23kg:一時想不起因噎廢食這句Orz 夜奶起來看到板大還在糾結, 10/10 01:10
→ tree23kg:大病初癒早點睡呀!明天再處理吧~ 10/10 01:11
剛下班回家順便看一下回文啦OK的OK的
我不會覺得你在攻擊啊,是我要你們的慷慨回應欸~所以有回應我就很高興了
不用想太多啦!!^^ 早點睡
推 st1017:ptt帳號牟利? 小弟受贈過很感謝出贈者的心意,個人認為是 10/10 01:13
→ st1017:少數,而且防君子,不防小人阿...經查證屬實如果有水桶以外 10/10 01:13
→ st1017:更嚴重的處罰,會不會比較好,上報分類的版主etc 10/10 01:13
是少數沒錯 :)
*st1017認為可以用板規約束
※ 編輯: aova 來自: 175.182.111.227 (10/10 01:19)
推 tree23kg:呃啊我是北七記錯人了……版主對不起:(總之早睡身體好! 10/10 01:18
推 yenanshen:稍微查詢一下真的有跡可循..板主好機警! 10/10 01:19
推 aulmeow:贈送是想分享文具坑的快樂啊 禁止有點可惜分享的美意QQ 10/10 01:24
→ aova:@tree23kg 不用道歉啦@@" 10/10 01:24
→ aova:@yenanshen 機警的是熱心的板友們XD 10/10 01:24
→ aulmeow:開分身可能是po了文又反悔不想送?! 10/10 01:25
→ aulmeow:也許可以規定必須公佈受贈者,禁止送自己分身 10/10 01:28
推 st1017:順帶一提開分身搶贈品的...是不是也要舉報懲處一下 10/10 01:30
推 tsuta:現在PTT帳號可以賣,發文數越高價格也越高所以有可能扯到營利 10/10 01:56
→ vasary:如果PO了贈送文 又覺得捨不得 大可自刪文章 10/10 02:09
→ vasary:開分身受贈 實在很難讓人作善意聯想 我支持防堵這類人~ 10/10 02:11
推 p10472:贈送文是分享的美意吧,要禁止的話有點可惜了 10/10 03:25
推 eineTasse:培養帳號的正面行為後詐欺,文具板前幾年也發生過對吧? 10/10 10:07
→ eineTasse:但我還是支持(推坑效果良好的)贈送文,或許公布受贈帳 10/10 10:10
→ eineTasse:號或標明取消贈送比較恰當。但贈送文中也要清楚告知。 10/10 10:12
推 quiet113:不僅是PO文開分身受贈 我覺得另要規範的還有開分身搶贈品 10/10 10:13
→ quiet113:其實之前沒想過這些耶 現在想想有種真心換絕情的感覺XD 10/10 10:15
推 xxvi:我也滿喜歡贈送文的,即使不打算索取贈送物,有些板友想的小 10/10 10:16
→ xxvi:遊戲真是很有趣:p 我認為贈送者可以反悔但需修/回文告知已索 10/10 10:17
推 gemini617:回歸give板面 10/10 10:18
→ xxvi:取者,但是以自己分身id索取自己贈品造成的風險(洗文章數、 10/10 10:19
→ gemini617:我上次提出質疑的時候被說激動,最後還搞自己進了水桶!! 10/10 10:19
→ xxvi:未來詐騙前置?)尚不明朗,我認為沒有完全禁止的必要,但我 10/10 10:21
→ xxvi:支持必須說明贈送期間、並一定公佈受贈名單。 10/10 10:21
→ xxvi:另外,gemini板友您當初質疑的不是這個「現象」而是直接認定 10/10 10:23
→ xxvi:該位板友確實這樣作了……這兩件事畢竟還是有不同的。 10/10 10:23
推 rbid:支持公布受贈者,也允許取消贈送並說明原因,若可能會有先累 10/10 11:25
→ rbid:積正面文章後行詐騙的疑慮的話,應禁止送給自己的分身 10/10 11:26
→ rbid:會比較好~ 10/10 11:27
推 gemini617:前面送筆的時候我就有講了,而且從那之前就開始調查了.. 10/10 11:46
→ gemini617:您沒長期調查,您也不用這麼快質疑我!!而且我不是大大.. 10/10 11:47
→ gemini617:說的話沒人要聽,當然不會只是因為一篇就有這樣的疑問!! 10/10 11:49
→ gemini617:所以最後進了水桶... 10/10 11:50
→ gemini617:搞不好這一堆推文裡也有一堆的分身... 10/10 11:52
推 jusuya:其實自己之前也po過幾次贈送文 還好送的東西不屬於價值太 10/10 12:37
→ jusuya:高的文具 對於公布受贈者的id我是覺得可行 但是也須受贈者 10/10 12:38
→ jusuya:自己願意被公布 不然會不會有點侵犯到對方隱私問題呢 蠻值 10/10 12:39
→ jusuya:得討論的 我個人對於贈送文還要設門檻 很無法理解 不是覺得 10/10 12:39
→ jusuya:來信索取的人較投緣就送那人嗎 10/10 12:40
→ jusuya:@gemini617 不是您說的話沒人要聽 而是希您發話能理直氣和 10/10 12:42
→ jusuya:之前那個贈送文原po人家已經解釋很清楚 您還一直質疑對方 10/10 12:43
→ jusuya:我覺得您很不禮貌 而且也辜負贈送人的好意 10/10 12:43
→ lihhi0731:我覺得受贈文很有趣,一些問答及打氣文讓人覺得有趣, 10/10 13:01
推 dingmei:可以限制進版之後只能有限定數目的贈送文嗎 10/10 13:27
推 quiet113:我覺得可以如同恰特版的作法 贈送文限定於星期六能PO 10/10 13:29
→ quiet113:這樣在管理方面或者查分身會比較方便 10/10 13:29
推 sora2919:我有抽到的贈送文都有確實的送出 如果因為一些人而破壞 10/10 13:41
→ sora2919:真正好心人的好意覺得有點可惜 10/10 13:42
推 gemini617:覺得我不禮貌的!!我抱歉....不過我說實在的,看到贈送文 10/10 14:56
→ gemini617:我是不會參加了!!早了很久的資料,最後根本沒有要送筆, 10/10 14:57
→ gemini617:覺得自己的真心被玩了!!結論就是...我不玩了!! 10/10 14:59
推 tsaiichien:推公佈受贈者跟取消寫出原因 10/10 15:03
推 DCaty:我倒覺得沒必要規定事後須註明受贈者或取消原因 10/10 16:41
→ DCaty:過度規範之後 將來是否會演變成雙方須附照片證明有贈與? 10/10 16:42
→ DCaty:但我不反對新增「誠實信用條款」 有違可適當予以處分 10/10 16:45
→ maslowclie:原來是我太天真!我一直以為所有的贈送都是真的! 10/10 17:35
推 IrieNaoki:我都沒有注意到耶 版主觀察好細微!! (讚 10/10 18:04
推 Deluminator:同jusuya...所以規定公布ID = 強制索取者被公布耶@@ 10/10 19:38
→ Deluminator:雖然也不是做壞事 但莫名有種想幫受贈者低調的感覺XD 10/10 19:39
→ Deluminator:不過若真有這種分身索取的問題 我覺得規定一下好了~ 10/10 19:40
→ Deluminator:按規矩來不會平白被懷疑 對受贈者也比較不會不好意思 10/10 19:43
推 xxvi:所以若要強制公佈的話,可能需要貼文者加上「若獲贈則願被公 10/10 21:03
→ xxvi:開id」的條件了吧。嗯…不過確實對於不想被公開但想參加的人 10/10 21:04
→ xxvi:太可惜了:\ 10/10 21:04
推 jusuya:而且即使公布受贈者 也不代表可以杜絕送給分身的狀況發生 10/10 21:11
→ jusuya:有辦法的人還是可以更換ip或其他方式不讓人發現 10/10 21:12
推 quiet113:我有點不懂是怎樣的原因會想參加但卻不願被公開? 10/10 22:59
推 candice0:同意樓上XD 10/10 23:26
推 singarst:支持贈送文,若有東西想贈送,會想送給熱愛文具的版友 10/10 23:58
→ singarst:如果PO在give版,不確定對方是真心喜歡or想轉賣 10/10 23:58
→ singarst:之前在give版也看過拿贈送物去轉賣的例子... 10/10 23:59
→ singarst:覺得1.註明受贈者,如果不想被公開,就不要參加活動 10/11 00:00
→ singarst:但id可以打馬賽克 2.規定發文頻率 10/11 00:01
推 girafa:會這樣子嗎?自己PO文送給自己 邏輯好怪啊XDDDD 10/11 00:43
推 yenanshen:有種養帳號的感覺...? 把帳號經營成"善人"形象之類的 10/11 01:04
→ yenanshen:但也不能隨便斷定那樣做的心態啦XD" 我個人支持公佈受贈 10/11 01:05
→ yenanshen:者ID 不太懂為什麼受贈卻不能公開耶 10/11 01:06
推 mirande:無法理解受贈者不願被公開id的心態+1 10/11 11:18
→ mirande:之前都是辦有獎徵答,不公開解答及受贈者不太可能~ 10/11 11:18
推 xxvi:「不能理解對方內心想法」並不是禁止或強制某種行為的適合理 10/11 13:56
→ xxvi:由欸,否則無異要求「希望不公開者」必須出具可以服人的理由 10/11 13:58
推 chuca:所以不如設一個受贈者承諾條款,規定要參加即同意於受贈後公 10/11 13:58
→ xxvi:然而怎樣才是「可茲信服」的理由就又落入第二重審查了。我比 10/11 13:59
→ xxvi:較支持對於贈送者行為加以規範,但不需連參加活動者都一併增 10/11 13:59
→ chuca:開,如不同意則不要參加,這也還算是微小的限制吧! 10/11 13:59
→ xxvi:加限制。 10/11 13:59
→ xxvi:抱歉切到推文。我傾向的管理方式跟chuca板友差不多。 10/11 14:00
→ aulmeow:曾遇過受贈並給了資料後一直沒下文,也沒收到... 10/11 14:09
→ aulmeow:也不好意思去信詢問,怕贈送者覺得向他催著要orz 10/11 14:11
感謝大家的回應:)
努力消化中
雖我沒有公佈任何ID,但已經有人對號入座來信嗆聲了
且提供的受贈者又很巧的跟一些鎖定的ID同IP,我已經無言到底XD
看來大家都是支持繼續開放贈送文
在月底前我會針對贈送文做一些限制,但不禁止。
可以接受的,願意配合板規的,就請繼續在本板贈送有緣人:)
不能接受的可改到give板贈送:)
推 gemini617:能讓版主無言的人一定是個厲害角色,通常都是水桶伺候, 10/12 00:06
→ gemini617:加上不要再寫信給我了。可以請他去版務那邊去申訴。然後 10/12 00:08
→ gemini617:再公布申訴無效。不過人家如果是個律師,回話可不能人 10/12 00:09
→ gemini617:耍脾氣的回喔,搞不好你最後被別的事情而挨告.... 10/12 00:10
推 nyctenvoy:樓上年紀很輕嗎?@.@ 老實說我覺得樓上被水桶不算過份… 10/12 00:12
推 gemini617:如果你收過版主火頭上的信就知道,裡面有太多的都話可以 10/12 00:32
→ gemini617:直接拿出來告。因為已經脫離就事論事的謾罵... 10/12 00:33
→ gemini617:如果要回人家那樣的信的時候,搞清楚人家是幹什麼的比較 10/12 00:34
→ gemini617:好一點!!如果你覺得我年紀很輕我會很高興.... 10/12 00:35
gemini617
一、板工從未用火頭上的情緒措辭去處理任何板務
但是板友用什麼口氣,那就會收到什麼口氣的回覆。
組務板 L_HappyLivin 大家的信件都有被公開,可受公評
PTT的板主對板友從來都沒有回信或收信的義務。
二、你觸犯板規一被水桶7日,我從未說過叫你去組務申訴的話,仍不知悔改
用公報私仇的方式不斷爭論已經被小組長結束處理的案件
(表面上是在議論開分身送自己的對象,實則諷刺板工扭曲事實引戰)
也不少板友告知,請你反省自己的行為,你充耳不聞
我知道申訴失敗不爽,讓你推文發洩不作回應,只希望你處理好自己情緒就過去
但你這次真的太超過了。
若板工有什麼可以被告的,趕快拿去告,回歸法律部份處理
文具板不是戰場也不是檢察署,無法解決你的情緒。
如果你這麼好戰,這不是你該來的地方。
aova身為板工,也是板友,不要以為針對板工引戰,怕避嫌就不敢辦你。
gemini617水桶一個月。
若你已經無法再用正確的態度使用這個討論區
你可以去算一下,你還能犯幾次才終生水桶,在那之前你都是自由的。
→ gemini617:不過這只是虛擬的世界...在這裡是個人物,走出這裡什麼 10/12 00:36
→ gemini617:可能什麼都不是,只是個再普通不過的人...不是嗎。 10/12 00:38
→ gemini617:小朋友也好,大大也罷...只是提個醒,不要用太衝的口氣 10/12 00:40
→ gemini617:回人家,就這樣!!他可以花那麼大的功夫一直玩這種贈送文 10/12 00:42
→ gemini617:他不見得會像我一樣,不想麻煩就算了...不過就文具版 10/12 00:43
→ gemini617:看看不發言也無所謂!! 10/12 00:43
推 nyctenvoy:不佔用版面,已私信:) 10/12 00:51
推 gemini617:跟你私信,不用了!!結束...不發言OK 10/12 00:53
※ 編輯: aova 來自: 175.182.111.227 (10/12 02:21)
→ chuca:只是想跟上面X大道歉,是我切到您的推文了 請見諒:) 10/12 03:06
推 fly0030011:真奇怪 好好的討論這件事情 就是有人在那裡嗆 10/12 11:10
→ fly0030011:我覺得大部分的人都是好意贈送 如果因此禁止也太可惜 10/12 11:11
→ fly0030011:我覺得公布受贈者是可以規勸的 例如像是贈送者發文前 10/12 11:12
→ fly0030011:就表明最終會公布受贈者ID 那可以接受的人再推文或去信 10/12 11:13
→ fly0030011:這樣在彼此都接受公布ID的前提下 是不是比較不會有隱私 10/12 11:15
→ fly0030011:的問題? 當然只是規勸 不是硬性規定 單純讓贈送者決定 10/12 11:16
→ fly0030011:是否加上"最終會公布受贈者ID" 畢竟板主有這樣的疑慮也 10/12 11:16
→ fly0030011:是版眾的福祉 有意贈送者看到此篇討論 贈送前可能就會 10/12 11:18
→ fly0030011:考慮用這種方式 10/12 11:19
→ sheuniu:最近自己也有發現,有些贈送文的受贈者和原波的IP一模一樣 10/12 11:52
→ sheuniu:贈送方式限制一堆,去信的人可能真的很需要該文具,很用心 10/12 11:52
→ sheuniu:的寫了長長的一封信,但結果卻是贈送者卻是贈送給自己?! 10/12 11:53
→ sheuniu:感覺有點在耍版友,但也有可能是後來知道贈送物的價值後, 10/12 11:53
→ sheuniu:反倒捨不得贈送了。此外,也聽說有開分身重複寄信給贈送者 10/12 11:54
→ sheuniu:索取的情形,感覺原先開放贈送文的目的有點變調~"~ 10/12 11:55
→ sheuniu:但還是相信大部分的贈與者是抱著想分享文具給同好的心情 10/12 11:55
→ sheuniu:在贈送! 像之前自己也受贈過,很開心也很珍惜使用,所以還 10/12 11:56
→ sheuniu:是支持贈送文,但看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盡量防止"奇怪的"贈 10/12 11:56
→ sheuniu:送情形發生@"@ 10/12 11:56
→ aova:謝謝大家的意見,歸納整理後會趕快進行改善^^!! 10/13 16:38
※oracleangel 於 07/21/2014 14:31:39 將推薦值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