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sqe:最後幾段的心聲=我的心聲.推...直接退錢吧,我不需要真相! 07/25 20:47
推 lhl:我不是團員~~~但我很希望團員可以報警、將他繩之以法... 07/25 20:48
推 yuyuoo:我也跟你有同樣的看法.....我到現在也還不相信CHA的證據 07/25 20:48
→ yuyuoo:但CHA若是無辜的就該為自己辯護,退錢是一定的 07/25 20:48
→ yuyuoo:欻的證據我能接受一部份,但還不能讓我在理智上相信他 07/25 20:49
推 distraught:我想,大家現在還在猶豫是否要報警,畢竟報警影響很大 07/25 20:49
→ yuyuoo:但在報警之前,釐清各項疑點很重要,所以還是要討論一下 07/25 20:50
→ distraught:若他吐實並負完全的責任,不少人會原諒他,不報警 07/25 20:50
推 lhl:報警影響很大、過程也很麻煩~但一再容忍的結果是讓他一騙再騙 07/25 20:50
→ yuyuoo:如果今天只是單純退錢就了事,我想問題早就解決了 07/25 20:50
→ lhl:2005~2009,都已經過這麼多年了,他還是毫無悔意阿~ 07/25 20:50
推 msqe:請在下週一晚上六點前退回款項,如果沒匯,我就上警局報案了. 07/25 20:51
推 kishiromi:老實說 之前信用不好 這次就算是真的也比較難令人相信 07/25 20:51
→ distraught:我跟lhl版友的想法一致,2005-2009這段期間,就是大家 07/25 20:51
推 chaumethan:推K 07/25 20:52
→ yuyuoo:假設CHA是挪作他用,並且說明自己退款誠意,我會原諒 07/25 20:52
→ distraught:都原諒她,沒有採取法律行動,她這次才有機會捅這個大 07/25 20:52
→ yuyuoo:但現在的選項只有清報警跟清白兩條路 07/25 20:52
→ distraught:簍子。 07/25 20:52
推 chaumethan:如果我這樣說大家會好過的話,我的清白也不重要 07/25 20:53
→ vicke:因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所以真相就變得沒啥意義 07/25 20:54
→ vicke:不能原諒的人就是報警給她教訓 拿回錢就OK的人就請她退款 07/25 20:54
推 chaumethan:如果我現在帶人去看筆錄呢?會有人原諒我嗎?不會吧,我想 07/25 20:55
→ vicke:一直逼問然後再不斷的猜測、戳破 不管對C或是對自己都累 07/25 20:55
推 yuyuoo:花點時間討論也好,因為我不想隨便告人。 07/25 20:56
→ yuyuoo:就我自己而言,弄清楚了再告,比較能狠心點 07/25 20:57
→ vicke:不然就討論看看什麼樣的方式可以讓她記取教訓? 07/25 20:57
推 sarlene:因為C版友並非初犯,事項又前後矛盾交代不清 07/25 20:57
→ vicke:畢竟不管C是不是被詐騙 挪做他用是很明顯的.....?? 07/25 20:57
→ sarlene:所以大家才會要求他提出證明 07/25 20:58
推 chaumethan:15萬的教訓,很夠了...我得還上一年多.... 07/25 20:58
→ yuyuoo:V大真的很有智慧,文章又淺顯易懂,在這說聲謝謝 07/25 20:58
→ bunnyto:請不要自己猜測有沒有人會原諒,真要看筆錄那就一起約好 07/25 20:58
推 chaumethan:台南有誰要看筆錄的?我只能帶一個人去 07/25 21:00
推 brianjim:只好交給有公信力的單位調查了,我覺得已經沒什麼好談 07/25 21:00
→ yuyuoo:ㄧ個人哪夠啊...... 07/25 21:00
推 chaumethan:我不確定可以帶幾個人 07/25 21:01
推 sarlene:只派一個代表太少了,大家都是被害關係人 07/25 21:01
推 lhl:你的團員只有一個人嗎??? 15萬要還上一年?團員還得等你一年? 07/25 21:02
→ bunnyto:集思廣益的智慧總是力量比較大的(煙) 07/25 21:03
推 chaumethan:我打去問過了,不能帶別人去看 07/25 21:04
推 sarlene:只要有跟團的應該都有資格去,哪有不知道能帶幾個人的 07/25 21:04
推 kishiromi:如果跟警方說 他們也是受騙人也不能去看嗎? 07/25 21:05
→ sarlene:亂說~我之前因手機失竊也有做過筆錄,只要跟案件有關 07/25 21:06
補一下
其實我PO這個只是希望大家快刀斬亂麻
想報警的報警、想要錢的要錢、想要人的...呃,應該沒有吧......
當然也不是希望大家隨意興訟
只是一方面個人覺得要一直看到自己怎麼看都怎麼像謊言的話很累
還不如快點結束
另一方面是覺得
像這樣不斷的說謊、戳破、說謊、戳破.......
其實很容易讓大家陷入一種近乎嗜血的瘋狂而不自知........
※ 編輯: vicke 來自: 123.204.134.244 (07/25 21:10)
→ sarlene:警察才不會限制你 07/25 21:06
→ bunnyto:請問是哪一間分局? 07/25 21:07
→ sarlene:如果你跟警察說是沒關係的人當然不行,但大家都是關係人 07/25 21:07
推 chaumethan:台南市的北門派出所,我說:可不可以帶人過去看 07/25 21:11
推 sarlene:有沒有住台南的版友可以打去北門問清楚的 07/25 21:13
推 chaumethan:(06)222-4230 07/25 21:14
推 bunnyto:若妳無法克制自己,希望法律可以產生約束力, 保重 07/25 21:20
推 screenwriter:推distraught 就是之前都一直被原諒 才會有現在的事 07/25 21:57
→ screenwriter:姑息只是害到更多的人而已...報警吧 07/25 21:57
※ 編輯: vicke 來自: 123.204.134.244 (07/25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