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en:然後板主還去警局報案說他被詐欺... 這個很大條.. 07/26 00:18
推 timespassby:詐欺+誣告+偽造文書 嗯~這個應該不會太小條.... 07/26 00:23
就算他真的被詐騙,先做報警的動作的團員也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但是如果他沒有被詐騙,那他會有罪加一等的問題唷 顆顆
推 timespassby:我意思是若他沒有被詐騙卻報案 這就是誣告那位蘇** XD 07/26 00:27
→ nicolehsnu:真是~我現在好擔心自己請人代買兩千多的日本御守呀~~~ 07/26 00:28
推 GEKKAKAJIN:是詐欺啦,不是詐騙XDDDD 07/26 00:28
→ lovebites:搞不好根本也沒這人,手機號碼不是已有網友說有問題嗎? 07/26 00:29
這是我找到的資料 http://kuso.cc/4S3L
推 somissu:2007的新聞..那主購可以聯絡到那個電話的人喔= =? 07/26 00:38
→ lien:電話打過去是暫停使用 07/26 00:38
→ nicolehsnu:如果查得到這支電話是幾時開始暫停使用的就又是另一波 07/26 00:40
推 katzchenchen:"少少幾百元換你一個前科,非常划算" 大推! 07/26 00:40
→ nicolehsnu:戳戳樂了~~~~ 07/26 00:40
推 rockhopper:這個一定要報案才能查了 我頂多查到電話名字不姓蘇 07/26 00:40
報警的話~詐欺一開始偵查頂多教你出庭做筆錄幾次,起訴成立後檢方就是代表告訴人
最多叫你出庭作證,但是一二次而已,費時不多
至於本票問題~如果真的要簽本票,他拿不出錢就可以直接申請本票裁定,快的多
※ 編輯: AAU 來自: 220.136.76.123 (07/26 00:44)
推 GEKKAKAJIN:那個蘇XX搞不好也是她隨便湊的名字吧 07/26 00:41
→ GEKKAKAJIN:大概也是google來的...... 07/26 00:41
→ nicolehsnu:如果是我遇到這樣的事絕對是先報警處理再說~~ 07/26 00:42
推 rockhopper:樓上妳明天要去報案嗎 07/26 00:42
→ nicolehsnu:大推"少少幾百元換你一個前科,非常划算" 07/26 00:42
→ rockhopper:是G大 07/26 00:42
→ Frehrt:號碼可能被電話公司賣給別人... 07/26 00:42
→ GEKKAKAJIN:已經有兩位團員願意跟我一起去報案,細節還要再討論 07/26 00:43
→ nicolehsnu:進入司法程序後可以查到那個號碼的使用期間的話~比對他 07/26 00:43
→ nicolehsnu:提出的聯絡時間就可以很清楚的對照啦~既然他都用電話렠 07/26 00:43
→ GEKKAKAJIN:可能要等到星期一或星期二吧@@ 07/26 00:44
→ nicolehsnu:跟對方聯絡上的話~~ 07/26 00:44
推 katzchenchen:台北市地區已有一位網友和我約好週一上午去報案 07/26 00:53
→ katzchenchen:還有人要一起的話請速寫信聯絡 07/26 00:53
→ sukimaki:有基隆的版友嗎??想結伴同行!! 07/26 01:06
推 GEKKAKAJIN:還是要喊一聲,高雄人出來吧,人多好辦事啊。 07/26 01:07
→ GEKKAKAJIN:看你警察局還敢不敢搓掉我!XDDDD 07/26 01:07
→ AAU:剛剛有人跟我說 主購有上msn~ 07/26 01:12
推 somissu:要去高雄的哪一間警局呢?! 07/26 01:14
推 vivy520:給G大,先打110會有效喔,可以順便告訴他員警有試圖搓掉 07/26 01:14
→ vivy520:會增加員警的重視程度,另外還有堅定堅持報案的態度 07/26 01:14
推 GEKKAKAJIN:如果你是一個人的話警方會建議你去戶籍所在地的警局報 07/26 01:15
→ GEKKAKAJIN:不過我現在已經找到兩個團員願意跟我一起去報,其中一 07/26 01:16
→ GEKKAKAJIN:位要先打110問一下,也許會在楠梓的警局吧(因為我戶籍) 07/26 01:17
→ GEKKAKAJIN:在這裡,但我想能找到一位熱心願意幫助的警員才是重點 07/26 01:18
→ GEKKAKAJIN:詳情可能要明天或後天才能決定,如果要再去報案,大概 07/26 01:19
→ GEKKAKAJIN:是星期一還是星期二吧,還要再討論看看。 07/26 01:19
→ lovemywife:如果他真的很誠心的直接道歉 聲明自己真的詐欺 07/26 15:51
→ lovemywife:我想眾版友才會比較想饒他一馬 畢竟大家都不希望害一個 07/26 15:52
→ lovemywife:73年次的妹妹(弟弟)有前科..[以上是以ch大真的詐欺論] 07/26 15:53
→ namis:問題是她已經不是初犯了 這樣原諒她真的好嗎 07/26 15:54
→ lovemywife:另外詐欺..1元警察局也可以受理的 到哪個警察局都可以 07/26 15:54
→ lovemywife:我不建議一起控告 因為這樣反而大家時間不好配合 07/26 15:54
→ lovemywife:補充..1元提告詐欺..ch大的戶頭就會馬上凍結 07/26 15:56
→ lovemywife:詐欺乃公訴罪 地檢署一定會偵辦... 07/26 15:56
推 kusakapt:就是這麼好康 原po不見ptt有多少無息借款退款了事的前案 07/27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