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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anuts8566 (沒必要被糟蹋 >"<)
標題: Re: 關於版規三
時間: Thu Aug 16 13:49:08 2012
※ 引述《rock810 ()》之銘言:
: 我本來也有想說要到置底用推文,但是「租用」這並不在置底文中
: 我認為是有點爭議,是不是刪文處理即可?
: 另外,租用版還在「試用」,人很少,範圍也太大
: 所以我才會發在文具版,版規我是有看,沒想到這樣也算踩線
: 還有...公告下推文XD被水桶不能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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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若以發表及回覆方式進行詢問或提供與交易相關訊息,認定為營利廣告行為違規。
交易相關包含徵求、販售、轉讓、轉賣、合購、代買、交換…等對有價物品進行互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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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2.80.57
我本來也有想說要到置底用推文,但是「租用」這並不在置底文中
我認為是有點爭議,是不是刪文處理即可?
另外,租用版還在「試用」,人很少,範圍也太大
所以我才會發在文具版,版規我是有看,沒想到這樣也算踩線
還有...公告下推文XD被水桶不能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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