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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也有想說要到置底用推文,但是「租用」這並不在置底文中 我認為是有點爭議,是不是刪文處理即可? 另外,租用版還在「試用」,人很少,範圍也太大 所以我才會發在文具版,版規我是有看,沒想到這樣也算踩線 還有...公告下推文XD被水桶不能推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4.186 > -------------------------------------------------------------------------- < 作者: peanuts8566 (沒必要被糟蹋 >"<) 標題: Re: 關於版規三 時間: Thu Aug 16 13:49:08 2012 ※ 引述《rock810 ()》之銘言: : 我本來也有想說要到置底用推文,但是「租用」這並不在置底文中 : 我認為是有點爭議,是不是刪文處理即可? : 另外,租用版還在「試用」,人很少,範圍也太大 : 所以我才會發在文具版,版規我是有看,沒想到這樣也算踩線 : 還有...公告下推文XD被水桶不能推阿 請詳閱版規 A.若以發表及回覆方式進行詢問或提供與交易相關訊息,認定為營利廣告行為違規。  交易相關包含徵求、販售、轉讓、轉賣、合購、代買、交換…等對有價物品進行互通有  無之事宜,若有需求請移至其他專屬板面進行張貼及交易。 →本板僅開放可發表贈送文進行贈送文具使用,但贈送行為不得夾帶於其他文內 其餘交易至專板發文後,可於置底 #1D1OBBG- 推文告知(張貼版面+文章代碼)訊息 ^^^^^^^^^^^^^^^^^^^^^^^^^^^^^^^^^^^^^^^^^^^^^^^^^^^^^^^^^^^^^^^^^^^^^^^^^^ 同第一篇回信...本信不再重複說明 -- @ 板務信件專用簽名檔 板務相關信件將視情況備份至精華區,供板主群做意見參考, 若不想公開請務必事先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8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