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文章備份於精華區 z-15-9
板規
第二條、文章類別使用規範
4.[資訊]
1.長期性:無失效疑慮之資訊→可版面[資訊]分享
長期無失效疑慮之資訊,可使用[資訊]分類於板上分享,
如品牌發表新商品上市資訊…等
第三條、營利行為(廣告文)規範
D.限制粉絲團/會員活動
粉絲團越來越夯,也不少賣家有設立粉絲團並舉辦各種活動進行宣傳
進行此類活動宣傳用意也是想讓人加入粉絲團後就可進行廣告宣傳(ex:銷售訊息等)
故限制需加入才可觀看或參與之任何粉絲團及網頁活動不得在本板進行宣傳
因本次分享文板主認為無心觸犯版規,非有心替賣家進行廣告
故僅以違反版規第二條、文章類別使用規範警告處理,
而無使用違反版規第三條、營利行為(廣告文)規範水桶處理
建議此類型短期情報分享請於置底文內推文即可
依規定 警告一次,請記得遵守版規規定,如對判決有異議歡迎和我討論
peanuts8566
--
@ 板務信件專用簽名檔
板務相關信件基本視為公開信件,會依板務處理情況備份至精華區,供板主群做意見參考
若你的來信若為不願公開之私人信件請事先說明,但本人沒有義務回私人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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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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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na4102 (Gina)
標題: Re: 文具板 警告通知
時間: Wed Aug 29 19:13:47 2012
※ 引述《peanuts8566 (沒必要被糟蹋 >"<)》之銘言:
: 違規文章備份於精華區 z-15-9
: 板規
: 第二條、文章類別使用規範
: 4.[資訊]
: 1.長期性:無失效疑慮之資訊→可版面[資訊]分享
: 長期無失效疑慮之資訊,可使用[資訊]分類於板上分享,
: 如品牌發表新商品上市資訊…等
: 第三條、營利行為(廣告文)規範
: D.限制粉絲團/會員活動
: 粉絲團越來越夯,也不少賣家有設立粉絲團並舉辦各種活動進行宣傳
: 進行此類活動宣傳用意也是想讓人加入粉絲團後就可進行廣告宣傳(ex:銷售訊息等)
: 故限制需加入才可觀看或參與之任何粉絲團及網頁活動不得在本板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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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次分享文板主認為無心觸犯版規,非有心替賣家進行廣告
: 故僅以違反版規第二條、文章類別使用規範警告處理,
: 而無使用違反版規第三條、營利行為(廣告文)規範水桶處理
: 建議此類型短期情報分享請於置底文內推文即可
: 依規定 警告一次,請記得遵守版規規定,如對判決有異議歡迎和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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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nuts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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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觸犯到板規了!!!!!!!
不好意思我下次發文會先注意的> <
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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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6.3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