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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整個系列文看下來, 重點就只是:blog到底能不能有替自己宣傳的廣告? (如果我沒讀錯重點的話) 說真的,我是不太在乎blogger是否有在自己的"側邊欄"打廣告, 像是粉絲團啊,或是有自己的賣場,或是打書, 反正我可能只看那篇文章,看完後按個叉叉就算了。 但是不太能接受在文章中的廣告,尤其是宣傳的圖片又很大張, 因為那嚴重的影響看文章的的心情。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blog到底能不能有替自己宣傳的廣告? 個人是不反對有的,但是要有個標準,怎麼說呢? 像是打書,作者原本可能也沒想過會有出版社找上門, 好吧,現在我出了書,但是卻不能在自己用了好多年、也用的很習慣的blog上做點宣傳, 原本一個網址就能解決的事情,反而變成要多點很多滑鼠鍵, 甚至要一張一張圖複製貼上,我只不過想要分享文具,為什麼變得這麼麻煩? 但是沒有規範,也會讓blog淪為廣告專區。 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於是我去參考有板友提到的手作版的板規。 手作版的板規有提到:Blog的側邊欄可以放部落格/相簿側欄可以放賣場, 可是其他地方不能出現價格or訂做or內洽等字樣。 管制範圍包含網誌/相簿之標題、側邊欄位、背景圖片等(唯拍賣網址可出現於 側邊欄位);文章/相片(含說明)內亦禁止相關文字,並禁止連結至有前述文字 之頁面。 不過個人認為手作版的某些舉例不適用文具版,以下就不列出來了, 列出來的個人是覺得可行的。 例如我有2個blog,甲是完全沒有廣告的blog,乙是有廣告或是有販售資訊的blog。 當你想要po文,只能po甲blog的網址,不過你可以在甲blog的側邊攔放上乙blog的網址, "但是甲blog的文章或標題中不可以有任何提示訪客關於乙blog的資訊", "側邊欄的乙blog也不能有特別醒目或是特殊動畫的提示"。 相簿的規則比照網誌的規定。 當然簽名檔也不能有關於乙blog的資訊。 因為自己也是有blog的人,覺得再辦一個blog比一張一張貼圖方便很多, 當然這不是鼓勵大家都這麼做,只是提出一個也許比較可行的方法。 感謝收看。 (隔天要期末考還打這麼長的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49.226
rainbowblue:我也覺得側欄有無廣告無所謂,那應該是個人的自由 06/21 22:51
rainbowblue:但是公然在文章裡面打廣告就不對了,很明顯是想營利啊 06/21 22:52
rainbowblue:畢竟特別在文章內附廣告並分享,就是想讓人知道的感覺 06/21 22:54
mayclo:同上+1 而且我覺得側邊欄連轉售文具都不行 好像管太寬... 06/21 23:02
mayclo:感覺我開一個標籤寫 on sale 也不行 ^^a 06/21 23:03
mayclo:而且我還有二手書... 06/21 23:04
appleinuk:我也希望規定在本文和標題不要出現廣告和聯結,但是側欄 06/21 23:08
mayclo:阿 其實上面推文的我只是語氣中的如果我怎樣怎樣... 06/21 23:09
mayclo:其實我都沒有要賣東西 手作也沒有出售的打算.. 06/21 23:09
peanuts8566:網誌審查範圍在 #1FuYo5NO 有說明唷! 06/21 23:10
pourquoi616:本文標題不能有廣告是當然的 但側欄真的管太寬+1 06/21 23:10
appleinuk:也要管的話,標準真的有點嚴,畢竟自己的BLOG記載的不只是 06/21 23:10
peanuts8566:是以點擊進入後第一頁來看,第一頁可設定內容不要有任 06/21 23:11
peanuts8566:何商業行為即可,其他看不到的並不管! 06/21 23:11
appleinuk:分享文呀,而且為了分享要再去開新的BLOG真的很麻煩="= 06/21 23:12
mayclo:重看了 #1FuYo5NO 我只想確定一件事情 請問側邊欄 06/21 23:13
mayclo:出現1.合購文 2.販售文 可以嗎?(最新文章不是我設定的...) 06/21 23:14
CloverGreen:有沒有想過側欄不禁的話是否會有打擦邊球的機會呢~ 06/21 23:15
morning21:請問側邊裝http://www.blogad.com.tw/BlogAD/算違規嗎? 06/21 23:15
appleinuk:我也是糾結在側欄,如果這個真的要管,以後都不能發文了囧 06/21 23:15
mayclo:同理 我有習慣使用標籤的習慣 我的標籤有合購 or 販售的字 06/21 23:16
mayclo:標籤 這又該如何判斷呢? 06/21 23:17
HIKARU5:想請問版主"商業部落客"判定的標準是什麼呢? 只要是網誌中 06/21 23:17
peanuts8566:重點在於"是否圖例自身"!如果不是自己設定的部份不管 06/21 23:17
HIKARU5:曾接受過試用 不論是不是文具相關都會被當成商業部落客嗎? 06/21 23:17
peanuts8566:mayclo板友,你使用此類標籤稍微敏感.. 06/21 23:18
mayclo:因為我實在太愛合購 但是東西不適用當然會想再blog賣... 06/21 23:19
peanuts8566:但在檢查時板務還是會點進入看是不是"你"在營利 06/21 23:19
mayclo:但是內容可能會有食物、衣物、鞋子、文具....orz 06/21 23:19
HIKARU5:文末放粉絲團連結都算違規? 因為有營利之餘~_~? 06/21 23:19
peanuts8566:並不會因為幾次試用文就是專業部落客.. 06/21 23:20
jenny62535:不要打廣告有這麼難嗎?而且自己裝的一定是違反版規阿.. 06/21 23:20
peanuts8566:但經常性接獲廠商邀稿/職業專欄作家就算了 06/21 23:21
daidai:(舉手)想建議板規可以微調成內文跟標題不可提到或暗示 06/21 23:24
daidai:但側欄可放低調(不要閃亮或太大)的販售連結或文章分類標籤 06/21 23:25
HIKARU5:經常性接獲廠商邀稿的判定標準為何呢?老實說我應該是板主 06/21 23:25
daidai:算是遵守學術網路不可營利+符合平常有寫格的習慣吧 06/21 23:26
peanuts8566:HIKARU5,若你發現有廠商邀稿的嫌疑,就來信檢舉吧! 06/21 23:27
HIKARU5:認定經常接受邀稿的部落客 冏> 但是被認定為商業部落客就 06/21 23:27
HIKARU5:連分享自己購入文具的文章都會被認定不OK 因為有營利的嫌 06/21 23:28
peanuts8566:如果部落格內只有少少的2~3篇當然還可以說得過去 06/21 23:28
HIKARU5:疑? 老實說這帽子戴的有點大了>"< 06/21 23:28
peanuts8566:但...有上百篇甚至直接歡迎廠商合作,這樣就一定是了阿 06/21 23:29
jenny62535:如果側邊廣告或販售連結開放的話,那如果廠商找你合作 06/21 23:30
jenny62535:那不就是變相的營利了嗎 06/21 23:31
peanuts8566:我還是要說一下!檢查時網誌連結以點入後"第一頁"為主 06/21 23:32
daidai:即使是側邊廣告也是營利 跟廠商找不找無關 但是只要本文不 06/21 23:32
jenny62535:而且為什麼要放粉絲團連結或廣告?大家可以說說看想法嗎 06/21 23:32
daidai:提或引導過去 我不會無線上綱覺得她就是為了宣傳營利而po~ 06/21 23:33
peanuts8566:點入後 系統設定的不算外,其他自己設定的都算... 06/21 23:33
sky53177:側邊欄如果不禁 那應該會有很多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分享文了 06/21 23:33
daidai:(疑問)連過去第一頁 側欄不就一定會顯示嗎?@@ 06/21 23:33
mayclo:好吧 我只是覺得如果在搬家前把東西轉賣開個販售標籤這樣也 06/21 23:34
peanuts8566:板務在處理時審查項目請範例圖 http://ppt.cc/Qths 06/21 23:34
mayclo:算圖利自身跟廣告也太誇張.... 06/21 23:34
jenny62535:所以為什麼要自己設定廣告去違反版規? 06/21 23:34
mayclo:或是如果想在自己開合購開的標籤也算...>< 06/21 23:36
jenny62535:我也不是無限上綱,但是這是不是就算是一種宣傳了? 06/21 23:36
jenny62535:所以我希望版規不要改變而且嚴格執行下去==+ 06/21 23:39
mayclo:沒有宣傳的意思,但是標籤是我用的google blog唯一會用的 06/21 23:40
mayclo:分類方法,因為google好像沒有分資料夾的方法不是嗎? 06/21 23:40
daidai:可能就只能把要po文具板的都移到沒任何敏感字眼的blog了 06/21 23:41
a5678998765:圖太張 字看不清楚QQ 06/21 23:42
daidai:或是另放圖床 一一貼連結在這裡... 06/21 23:42
daidai:(就是完全乾淨符合不能營利的PTT規定的方法?!) 06/21 23:42
peanuts8566:可以換個角度想..為甚麼一定要有營利行為? 06/21 23:44
peanuts8566:如果是偶而出清的情況,板務當然不會那麼硬性阿.. 06/21 23:44
mayclo:看這種需要一直點連結的文嗎? 06/21 23:44
jenny62535:推版主,其實我不懂dai大執著的點在哪@@? 這不是很 06/21 23:45
jenny62535:單容易做到的事情嗎 06/21 23:45
peanuts8566:真的那麼硬性的話,我幹麼都先私信規勸,直接版規處理 06/21 23:45
peanuts8566:不就好了? 還私信規勸弄到被說成處理不公正? 06/21 23:46
mayclo:少了一句: dai的意思我懂,但是板友真的會喜歡 06/21 23:46
daidai:回jenny大, 我只是覺得在pixnet看到很多原本可在文具板po 06/21 23:46
daidai:的好文, 都因為側欄或文章類別有販售類, 就不會出現在文具 06/21 23:47
mayclo:8566版主 我並不是要說您處理不公 而是我不喜歡踩板規 06/21 23:47
daidai:板了, 私心覺得很可惜, 對想po的人來說也很麻煩~ 不過, 對, 06/21 23:47
daidai:引用之前大家討論過的說法, 就只是想來文具板po的人願不願 06/21 23:48
mayclo:而是我總是喜歡規則清楚,不要事後再來等您的私信勸說... 06/21 23:48
daidai:意麻煩一點而已. 只是我承認自己私心覺得, 管到側欄沒必要. 06/21 23:48
elysium102:現在是全世界的文章都要貼到PTT才算完整嗎..= =" 06/21 23:49
daidai:以上是我私心的想法, 沒有要不守板規的意思!只是覺得可修改 06/21 23:49
mayclo:如果重新考量dai大的說法 重新考量側邊欄有條件開放的 06/21 23:49
mayclo:的做法 是不是比較不會有爭議... 06/21 23:49
peanuts8566:mayclo 版規一直都很清楚,會私信規勸是我心軟! 06/21 23:50
daidai:(我不是喜歡硬犯規則的人, 最近剛好大家在討論, 才提出自己 06/21 23:50
peanuts8566:但實際上規勸的部份就是違規的部份... 06/21 23:50
jenny62535:其實可以看看這篇版主發的文#1Fui6YwP 06/21 23:50
daidai:想法~ 即使不會再修改板規也沒關係, 至少也抒發了一下感想) 06/21 23:50
lavenderbeth:不用把所有的文章都集到PTT來吧,各種平台有它們的生 06/21 23:51
lavenderbeth:態,我現在google一些紙膠帶都只看到跟PTT重複的反而 06/21 23:51
lavenderbeth:覺得資訊取得愈來愈狹窄~其他部落格平台也有它們的 06/21 23:52
lavenderbeth:優點啊~例如寫文格式或是在這裡被禁止的廣告,在別 06/21 23:52
lavenderbeth:的地方也可以呈現,這樣不是很好嗎~ 06/21 23:52
※ 編輯: imweiwei 來自: 140.113.49.226 (06/21 23:54)
lavenderbeth:有人的心得很短也沒有什麼精美圖,但是就是很真的一 06/21 23:54
lavenderbeth:些簡短心得夾雜在一般網誌裡,沒有很刻意做得漂亮但 06/21 23:54
lavenderbeth:也是值得參考~這種文章放在PTT反而不合適還會被洗掉 06/21 23:55
peanuts8566:檢查範圍重傳圖 http://i.imgur.com/qHqeO.jpg 06/22 00:06
peanuts8566:再次說明範圍為ptt內文網址點擊後第一頁為主! 06/22 00:06
yasefeng:我覺得im大大的意思 在很多版都有這種心照不宣的默契 06/22 00:31
yasefeng:例如不能堂而皇之寫明XX行為 不能任何XX字眼 06/22 00:32
※ 編輯: imweiwei 來自: 140.113.49.226 (06/22 01:24)
jy5471:對不起,我真的有疑問,請問版主,可以在側欄放"友站連結"? 06/22 09:16
jy5471:就是那種我收集了幾個網站覺得很好,在旁邊放連結? 06/22 09:16
jy5471:但他們有可能是手作網或是有在營利的網站... 06/22 09:17
jy5471:不過我不是老闆,也不是投資者,這樣可以嗎?謝謝。 06/22 09:17
jy5471:基本上問這個我是想知道,是否,為了文具版,要改變BLOG。 06/22 09:18
peanuts8566:營利行為規範...圖獲得自身利益之各式行為皆視為商業 06/22 09:18
jy5471:或是申請新的BLOG~或是用所謂圖床的方式才可以~~謝謝版主:) 06/22 09:18
peanuts8566:行為 你覺得這樣有得到自身利益嗎? 06/22 09:18
jy5471:我自身當然沒有...但是別人得到....(?) 06/22 09:20
peanuts8566:營利規範只限制獲得自身利益的行為阿~ 06/22 09:21
peanuts8566:所以就當然算不違規嚕! 06/22 09:21
jy5471:所以是可以放友站連結囉,謝謝版主~(終於搞清楚哩) 06/22 09:21
peanuts8566:但試用品文聽了板友的意見未來將全面禁止~ 06/22 09:22
peanuts8566:對版規解讀有疑問...可以寫信給兩板主都會解答的 06/22 09:23
jy5471:謝謝版主:) 06/22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