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ourdevil:推這篇也推原本的duck08大,版主很辛苦,但是真的可以稍 06/23 01:30
→ yourdevil:微考慮一下這建議 06/23 01:30
推 kay85905921:同一樓看法,版友就連要檢舉也很難判斷檢舉標準 06/23 01:33
→ kay85905921:不是我們不想幫忙版主共同盡心力,是真的不曉得檢舉的 06/23 01:34
→ kay85905921:標準在哪裡。 06/23 01:35
→ kay85905921:光那個側欄跟粉絲團問題就夠讓人頭大的了。 06/23 01:35
→ peanuts8566:那請你檢舉個你認為違規的~我直接跟你解釋這樣行嗎? 06/23 01:37
→ Ablaze:回版主,如果每篇都有疑問需要你解釋 那就是原PO跟duck08大 06/23 01:41
推 kay85905921:有違規疑慮的最近都不發文了,但是誰能保證將來不會有 06/23 01:41
→ kay85905921:人踩線呢? 06/23 01:41
→ Ablaze:所提的點,大家如果都有疑問,板主你每天都回版友信件解疑 06/23 01:41
→ Ablaze:這不是板友們想要的,另外,真的困惑這麼多 06/23 01:42
→ peanuts8566:因為我感覺我一直在回答同樣的問題 06/23 01:42
→ Ablaze:大部分的人會選擇沉默 大家來想看文章 而不是增加困擾的 06/23 01:43
推 sungu:真的是一直都在回同樣的問題,我都看得很清楚了~"~ 06/23 01:43
→ peanuts8566:發文者部落格內有沒有廣告我管不著! 06/23 01:43
→ Ablaze:相信版主也是 如果大家對板規的模糊地帶越少 06/23 01:43
→ peanuts8566:但在ptt內文的連結點開後不要看到商業行為就不違規 06/23 01:43
→ Ablaze:版主管理起來不是更輕鬆容易嗎? 06/23 01:44
→ sungu:就是從文具板點進去的網址點進去的第一頁,不可有營利的訊息 06/23 01:44
→ sungu:車線,不就是這樣子嗎................????????????????????? 06/23 01:44
→ peanuts8566:這個標準..我也不知道回答幾次了... 06/23 01:44
所以我還是要謝謝版主,你真的很有耐心。
因為如果是我我就翻白眼然後關掉批踢踢了。
S大,身為一個法律人,我必須很沉重的跟你說。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的"理所當然"是大家會疑惑的地方。
原原PO有提到的例子我不再贅述,只是我想麻煩你,因為你的態度讓我覺得我跟原原PO
的講法都遭受到你的誤會,所以可以委婉一點嗎?
→ Ablaze:現在的情況就是 你一直回答同樣的問題 但還是有很多人 06/23 01:45
→ Ablaze:對此有疑問 06/23 01:45
→ sungu:坦白說,我覺得不是疑問,而是不滿這樣的規定,會造成很多麻煩 06/23 01:45
→ peanuts8566:但有疑問的是對這個標準疑惑嗎? 06/23 01:46
→ sungu:但會造成很多麻煩是因自己的部落格有暴露的營業資訊 06/23 01:46
→ peanuts8566:還是認為旁邊放點廣告宣傳不應該管呢? 06/23 01:46
→ sungu:但版規就是網址點進去的第一頁不可有營業資訊,就這樣不是? 06/23 01:47
所謂營業資訊是什麼?就像版主自己說的,不可能管到所有的商業文。
但是至少我們可以例示規訂,比如說:
不能放自己有販賣的東西。
不能放廠商的廣告。
...之類的。
我不是要找碴,是說我們大家也不是那麼壞心要增加版主的負擔。
這裡是文具版,一直都是溫馨的。
然後,我沒有部落格,我也是很單純的學生。
s大你的講法讓我覺得我被誤會了。
就連我對版規的講法都有模糊,那麼其他人自然也不在少數吧?
我只是想讓大家坐下來,好好談談,到底要怎麼訂,怎麼處理,
文具版會更好。
沒有要引戰,謝謝。
※ 編輯: dodoho706 來自: 111.254.179.107 (06/23 01:54)
推 vicky396999:版主要不要發一篇文把你覺得你一直在回答的一樣的問題 06/23 01:48
→ vicky396999:講的完整或清楚一點呢? 06/23 01:48
版主問那我就說了。
但網誌內文若含有明文或暗示連結至個人廣告宣傳用的管道→一樣視同違規
^^^^^^^^^^^^^^^^^^^^^^^^^^^^^^^^^^^^^^^^^
這句話我就會開始找線踩。
我沒有明文,可是我放超連結?
我分享文具,可是我有在賣美妝?←這雖然是廣告文,但和文具版的關係?
可是版規又說這是可能連結到個人廣告宣傳管道。
到底是廣告文還不是廣告文?
版主在其他篇有提,只要是第一頁,滑鼠滾輪由上往下滑都沒有營利即可。
那麼這點是不是可以寫在版規上?
其實常常大家在喊,規定太拗口。那為何不要白話點就好?
※ 編輯: dodoho706 來自: 111.254.179.107 (06/23 02:20)
→ peanuts8566:因為禁商業行為,並不會賣文具才是商業行為 06/23 02:20
→ peanuts8566:賣其他東西就不是商業行為... 06/23 02:21
→ dodoho706:所以我想說,要不要直接明訂出來會比較好處理? 06/23 02:22
→ dodoho706:任何法律訂出來都有立法理由或是判例可循,那版規可不 06/23 02:23
→ dodoho706:可以也用補充或解釋方式來完整他? 06/23 02:23
推 alibrandi:推!兩位版主辛苦了,一直要回應同樣的問題。但是當 06/23 03:03
→ alibrandi:「同樣的問題」一再被不同版友提出,那就表示大家都有 06/23 03:03
→ alibrandi:疑問啊,兩位版主繼續回應相同的問題,但是有疑問的人 06/23 03:04
→ alibrandi:就是始終不會覺得版主有回應到問題。兩位版主一直強調 06/23 03:04
→ alibrandi:「PTT站規」「不可營利」,好像只要守著這兩個大原則, 06/23 03:05
→ alibrandi:其他細節、每篇如何判定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但是今天 06/23 03:05
→ alibrandi:大家的問題就是在於,對於什麼叫營利,大家的認定不同啊 06/23 03:06
→ alibrandi:兩位版主跟一些版友可能決定,只要依循著現行版規, 06/23 03:06
→ alibrandi:什麼叫營利根本很好判斷,但現實狀況就是每個人認知不同 06/23 03:07
→ alibrandi: 得 06/23 03:07
推 daidai:推樓上, 所以討論中一直會有鬼打牆的情況... @@ 06/23 03:09
→ liebeeva:我也覺得好幾篇都已經提出很清楚的問題 但回答總是鬼打牆 06/23 08:55
→ liebeeva:blog的架構就是簡單 管第一頁不是幾乎等於整個blog? 06/23 08:58
→ liebeeva:有可以設定blog這篇文章不要出現某個側邊欄位這功能嗎?y 06/23 08:58
→ onetwo01:其實是可以把側邊欄位清空的,但需不需要這樣做就見仁見智 06/23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