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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cemia (跳坑)》之銘言: : 今天看到中仔仔的文章,一頭霧水 : 所以,我想問 : 之前露西媽媽po文章分享她的手帳,這算幫她自己打廣告嗎? : 還有刻章達人miya也曾經po過文章也是分享她的手帳(超可愛超漂亮的) : 也是在打廣告?? : 之後她們都不太有新的手帳分享文了 : 是不是她們也都被檢舉了????? : 我不是很懂…今天文具版有必要把格局規定得這麼嚴刻這麼小嗎? : 就算部落格中有廣告,又怎樣???對方又不是一天到晚一直狂po : 人家有上來賣東西嗎?還是文章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旁邊的廣告連結??? : 那南西主購以後也不能在文具版po文囉?她可是主購耶!她也是在打廣告! : (莫明奇妙的檢舉文化) : 可以不要這樣嗎?文具版是一個很公開的資訊交流平台 : 多的是喜歡上來「只」看文章的人,誰管你部落格中放了什麼鬼 : 檢舉達人,我可以檢舉你管太多干涉太多限制文具版的發展嗎? : 我可以檢舉你因為你個人的行為導致文具版少了許多好文嗎? : 文具版如果要這樣搞,我可以列出一大串不能在文具po文的人 : 因為他們的部落格、臉書都可以翻出跟商業行為有關的連結 : 那些人一定都是上文具版打廣告的 : 文具版是大家的,那些愛搞這種小手段的人,請你離開。 其實我不知道中仔仔是哪一位版友,純粹就事論事唷~ 1.我贊成板規對於金錢交易有所區分,程度的輕重可以再討論 目前文具版已經完全關閉買賣交易的功能,所以主要是針對「非直接在板上  交易」的情況。合購,習慣上大家還是遵守合購版的板規,主購本身是沒有 營利的,就算主購涉及打廣告,也只是吸引更多人加入合購,除了賺到更完 善處理事情、更會殺價、更高的EQ之外,頂多就是賺到團員個資(?),所以 主購的單純分享,不會被檢舉廣告,應該大家心照不宣。但是今天最有爭議 的是廠商提供板友兼賣家的情形。廠商提供的情形我之前就想發文跟各位 板友討論,之前PLUS廠商免費贈送花邊帶的活動,板上一片熱烈分享,但是 無論版友是否有提供新潮用法,或是單純的開箱文,都是一次圖利特定廠商 的行為。只要有一位板友因此而受到吸引,廠商都成功的宣傳一次,而PTT 為國內最大BBS站台,在本站的分享,原則上都應該是純粹而具有價值的(  引用自某版主解釋為何該板禁止廠商文),文具板為站上常駐熱門板,卻沒  有相關限制,我認為板規有需要再討論的餘地。畢竟廠商的贈送品為無償贈  送,大多數的板都是採取完全禁止,文具板的版友們好心分享的手帳文難免  使用,但是專文分享是否應該限制,我認為可以再討論。  再來是板友的部落格買賣,這個部分我覺得跟廠商文可以用相同標準對待。  因為「涉及買賣時,版友就等同於廠商」。在分享自己的手帳文時,確實難 免會使用到自己販售的產品,所以限制的程度、方法,都有待板友們跟板主 們怎麼達成心證。也許板友們會說「那就忽視就好了!」,我認為這不該要  求板友們自主去忽視,不然就跟美牛明明有害健康,但是還是要進口,「但  是不吃就好了!」這樣,沒有盡到把關的義務,將板友們的權益保護交由自  己去負責,完全不合邏輯... 如果版友是實際花錢購買而熱心分享,雖然也有間接替廠商打廣告說法,但 是實際付出對價跟拿廠商手短,無論是不是真心分享,純褒不貶,都不會有 人抗議吧?我相信這個部分板友們都很理智,應該不需要再多說什麼^^"" 2.既然是公開版,就請不要說出限制少數使用者的話 文具板是公開版,提供不特定板友公開使用,只要遵守板規、遵守站規,每 個人的使用權都應該被尊重!今天有板友提出檢舉,就表示在板友的認知裡 有違反板規或站規的可能,版主也不是接到檢舉就直接水桶。在經過版主判 定確實違反板規,那該位版友就應該要被處罰,為什麼反而是檢舉者有問題? 今天無論有多少板友根本不在乎別人有沒有違反板規,只要有違反的情況板 主就該處理,而不是將行為無條件的合理化,板友們的好意跟容忍,不能用 在群眾暴力上,而漠視應該遵守的規定。文具板既然是大家的,「每一位板  友都有權利要求一個乾淨、合法的環境」,而不是本末倒置,無限制開放,  把板規跟版主的裁量權極度限縮,最後結果充斥大量不實心得文,板友們一  再踩到地雷,又該怪誰呢? 僅提出相關的想法跟板友討論~~文具板不用照著別的板規怎麼走就隨波逐流,但是 該有的限制還是要有,做出板規後,大家就該遵守~~ p.s 根據之前經驗,板友會回信到信箱,但是這是純粹板上的事務,請不要再順手 回到我信箱了:) 天佑台灣,希望大家颱風天都安全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227.169 ※ 編輯: silia 來自: 218.164.227.169 (06/20 17:59)
apopotosis:中肯推! 06/20 17:56
youchi:中肯推!! 以後這些高手都不po文 歡樂何在?! 06/20 18:04
youchi:可以圖利廠商不可以圖利優質版友+賣家實在很詭異~ 如果版友 06/20 18:05
youchi:兼賣家要被限制,那以後是不是也不可以說XX店的XX進貨了 06/20 18:05
youchi:XX品牌出了新的XX?! 圖利了廠商卻要過分關注這些很優秀的 06/20 18:06
youchi:版友兼賣家 實在很詭異!! 06/20 18:06
chungg:你還是去找那篇文章出來了解再說吧, 連事情經過都不了解算 06/20 18:19
chungg:什麼就事論事, 版規當然沒問題, 問題在於版主的認定標準 06/20 18:20
所以我說是就事(我上面說明的事)論事阿~~版主的認定標準有討論空間,大家應該 針對這件事提出來討論,至於該版友的文章,我確實有看過啊~~她一次二次踩板規 第三次就是本次應該提出討論卻認為版主或是板友只是針對個人在定她,所以我是 針對這次在討論阿~~該版友提到的另一位板友賣書的事情,是不是只是沒被檢舉, 所以版主沒處理?畢竟版主不是萬能....如果是版主決定不處罰,那更有討論空間 阿! ※ 編輯: silia 來自: 218.164.227.169 (06/20 18:27)
jy5471:我覺得版規很好,如果在標準一致的前提下。 06/20 18:27
jy5471:當然版主不可能每篇都去檢查,所以可能有檢舉的才去判斷~ 06/20 18:28
jy5471:不管怎麼樣真的是好辛苦啊!!! 06/20 18:28
chungg:有檢舉版主才去看這點沒問題, 但#1FtlMVY8 這篇,只有在側欄 06/20 18:30
p10472:到底是什麼事啊... 06/20 18:30
chungg:有一個他自己的臉書連結, 然後有人在連結裡提到合購,這樣就 06/20 18:31
jy5471:看到他離開文具版的公告好難過.... 06/20 18:31
treiss:推這篇+1 06/20 18:31
chungg:被版主認定是廣告?現在是連側欄的連結內容都要管嗎? 06/20 18:31
沒錯!到底版主該管到什麼程度,是我今天要提出的討論~~謝謝你幫我解釋:) 我老是為我的中文能力而困擾>"< ※ 編輯: silia 來自: 218.164.227.169 (06/20 18:34)
he1995:還沒修正前的文章的確有提到粉絲專頁是販售文具小物專用 06/20 18:39
he1995:後來修掉了並非單指側欄的連結,覺得這點還是要說清楚^^" 06/20 18:40
neosatin:http://ppt.cc/EWhB 麻煩護航的看仔細 06/20 18:59
neosatin:一月開始的手帳文末就有個人品牌跟販售文具的專頁連結 06/20 19:00
neosatin:這不叫營利如何才叫營利呢 06/20 19:00
neosatin:跟什麼側欄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麻煩不要誤導大家 06/20 19:00
acemia:但他被檢舉的是三四月手帳分享文,我完全不認識她無關護航 06/20 19:07
neosatin:http://ppt.cc/pg9E 好吧您需要就奉上三四月的手帳文 06/20 19:09
neosatin:不是該篇才開始,之前就已經有連結了,是明顯違反板規 06/20 19:10
acemia:所以她被檢舉的部份不是她部落格所寫的那樣?她是被檢舉側邊 06/20 19:13
acemia:欄位有廣告,那這樣她收到的警告應該不會提到側邊欄位相關 06/20 19:14
acemia:而應該是他發表的該文中,文下有廣告才是啊 06/20 19:15
acemia:謝謝neosatin提供的資訊,我發文單純是想了解現在文具版 06/20 19:27
acemia:的問題,真的很不希望好文越來越少,達人一個一個出走 06/20 19:28
ilikegch:看到第一篇文章覺得有點誇張,但n板友貼圖後 06/20 19:33
ilikegch:覺得有問題的是該blogger,這樣算不算誤導啊? 06/20 19:35
ilikegch:ps 我不認識文中所提的blogger 06/20 19:36
amanoalashi:所以像那種拿到廠商贈送然後寫文章的就不能po囉? 06/20 19:51
onetwo01:現在比較大的問題是標準有點矛盾.. 06/20 19:56
onetwo01:管到BLOG去是無妨,但是板上很多更像業代的文章卻沒事 06/20 19:57
liebeeva:N板友貼的像是格主自己的問題..但格主文章說得像是標準不 06/20 20:06
liebeeva:一..?我覺得怎樣規範都可以..重點是執行起來要公正.. 06/20 20:07
jy5471:推樓上~就是希望可以把標準訂得清楚明確一點,然後執行, 06/20 20:09
jy5471:是側欄還是內文,是怎麼樣的連結,如果都清楚了,就沒異議~ 06/20 20:09
jy5471:只是又要辛苦版主惹~~ 06/20 20:10
chungg:所以想請版主釐清:到底側欄有廣告連結算不算違反版規? 06/20 20:11
liebeeva:覺得主要在於側欄的"自由欄位"和"文章分類"中有廣告/販售 06/20 20:13
liebeeva:到底會不會觸犯版規...因為有的人有被警告有的人完全沒事 06/20 20:14
jy5471:如果必須為了文具版而改變個人部落格的側欄還滿無奈的 06/20 20:15
liebeeva:可是明明都一樣有這麼做...得到的結果卻不同.. 06/20 20:15
liebeeva:是啊~覺得主要關注在文章內文而已就好..文中不要有任何 06/20 20:16
jy5471:真的.....而且我原本放的連結是婚禮的耶...(跟文具的關連?) 06/20 20:17
liebeeva:販售的廣告與文字等等就OK 但真要側欄/上方等規範也無妨 06/20 20:17
he1995:本來以為是內文不行而已,去看#1F9i6bRr營利行為規範文才發 06/20 20:17
liebeeva:沒有偏頗就好~要公正即可。 06/20 20:18
he1995:現側欄也不行,不知道當初檢舉是怎麼檢舉的,但內文不行是 06/20 20:18
he1995:很明確的,側欄的話板主有建議不要直接貼網誌連結引導 06/20 20:19
jy5471:我也覺得總歸一句:公正。 06/20 20:19
he1995:改用直接連接圖片的方式。至於原本的檢舉內容提到網誌連結 06/20 20:21
he1995:到粉絲頁有代買資訊,敝人認為以這點為檢舉理由的確太過頭 06/20 20:22
he1995:至於板主的標準在哪就要請板主說明了Orz 06/20 20:25
jy5471:側欄連結可以進去通路放進購物車的連結就沒事?版主的判定? 06/20 20:26
he1995:這點可能要看板主怎麼界定廣告宣傳,我也不太清楚標準在哪 06/20 20:29
daidai:剛去看了一下板規 原來側欄有販賣真的不行 那不就很多板友 06/20 20:29
daidai:都不能po了嗎... 06/20 20:30
hosika:覺得主要是因為有的人可以廣告有的人被禁所以引起抱怨吧(?) 06/20 20:31
imweiwei:可是剛看板規"在網誌邊框出現非使用者可自行設定之訊息 06/20 20:31
imweiwei:內容不列入規範內。 06/20 20:32
hosika:像中仔仔提到出書的R版友 從6/1 6/2 6/7 6/17文章都有放博 06/20 20:32
hosika:客來連結 連到她自己的新書 但都沒被檢舉沒被版主罰不是嘛? 06/20 20:33
he1995:不知道檢舉人是怎麼檢舉的,但一開始的內文的確是有明顯的 06/20 20:33
he1995:廣告嫌疑http://i.imgur.com/80Avw.jpg 檢舉人的重點在側欄 06/20 20:34
he1995:但文章最下方的廣告才是問題所在,以側欄這點去檢舉的確會 06/20 20:36
he1995:會引起人質疑公正的問題,這得請板主出來說明 06/20 20:36
he1995:PS.上面這個連結是從原文取出 06/20 20:37
peda:要是一開始就說不准直接複製貼上部落格分享文,會好一點嗎? 06/20 22:12
anastasha:plus試用文寫信給版主都沒有回= = 唉 06/21 02:31
jenny62535:版主睡了吧~還蠻晚了耶0.0 ~ 06/21 02:50
duck08:我覺得很奇怪 每個板對於買賣文或是試用文都有很明確規範 06/21 08:34
duck08:是否是廣告文也有很明確的認定方式 比起ES板或美食板 文具 06/21 08:34
duck08:試用真的只是小眾 不懂這應該是很好解決的問題 怎麼搞如此 06/21 08:35
duck08:複雜...我覺得不需要管到網誌側邊欄位和其他文章 然後全面 06/21 08:36
duck08:禁止試用文和買賣文 這樣就好了啊 規定太複雜 會導致一堆 06/21 08:36
duck08:人不知道界線在哪 或是模凌兩可 曖昧不清 06/21 08:37
peanuts8566:判斷就依版規..是否有"圖利自身利益之各式行為" 06/21 08:40
duck08:(然後說實話 我是看了此討論串才知道r板友出書了 還有中仔 06/21 08:40
duck08:仔有粉絲團....平常都直接忽略那些廣告的orz) 06/21 08:40
peanuts8566:試用文判斷在 #1FuYo5NO 已說明 06/21 08:41
peanuts8566:更簡單的就..買賣/交換..等交易類→專板 06/21 08:42
peanuts8566:營利廣告→違規,試用文→暫時為"有條件彈性開放" 06/21 08:43
peanuts8566:但我想應該是我太心軟都用信件提醒,讓板友感覺複雜了! 06/21 08:45
CJNOELLE:如果連網誌側邊連出去的FB粉絲團內文都會干涉的話,那麼 06/21 09:20
CJNOELLE:直接在文章底下以簽名檔方式宣傳粉絲團而粉絲團內又有廣 06/21 09:20
CJNOELLE:告宣傳文者,是否一樣不合板規呢? 06/21 09:21
CJNOELLE:PS更正第一句 不是「都會干涉」而是「都因此造成違規」 06/21 09:22
peanuts8566:網誌判斷請見 #1FuYo5NO ,簽名檔=內文唷! 06/21 09:25
peanuts8566:所以也比照網址點入後的畫面是否有營利行為為主~ 06/21 09:26
peanuts8566:但...為甚麼一定要來文具板做廣告宣傳呢? 06/21 09:27
peanuts8566:單純無營利廣告的分享文才是文具板需要的... 06/21 09:31
CJNOELLE:謝謝版主解答,瞭解了。那麼有不少po文者其實也踩線了... 06/21 09:38
peanuts8566:就....歡迎檢舉~因為真的沒辦法每篇文章全部看 >"< 06/21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