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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4lWOos (stationery) [ptt.cc] [心得] 隨身典藏的數位甜蜜 版規三、經板主認定非文具板事務管轄內,原文備份後刪除。 此篇為和文具無關的開箱文或者廣告文 雖然有板友推文表示這個產品和手帳製作有關 但舉個例子 今天買了某牌的相機將文具拍的美美的很清楚 然後發文推薦這個相機,這樣也和文具有關? 我與I版主認為這理由很牽強,所以還是有所限制比較好 畢竟這裡是文具板,這些間接和文具產生關聯的產品應該去相關板上討論才對! Naturallight 板友警告一次 如對判決有異議歡迎和我討論(公告下推文或者來信皆可) peanuts856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244.118
doze:這警告拿的太冤了吧,前面那麼多POGO都沒罰 = = 07/08 11:13
peanuts8566:你好,我的看法是以往pogo"內文"有與手帳的應用 07/08 11:14
peanuts8566:所以睜隻眼閉隻眼不特別限制,但此篇"內容"與文具相關 07/08 11:15
peanuts8566:的文字沒有出現,以及連結的內文最下方明顯有代購行為 07/08 11:16
hueekaur:所以只要該文章裡有出現把印出來的照片貼到手帳裡的圖片 07/08 11:23
hueekaur:就不會被警告了是嗎? 07/08 11:24
peanuts8566:我個人放寬認定但此類文章氾濫時就會嚴格執行版務~ 07/08 11:29
fannys23:我也覺得這次的文比較適合Printer_scan板耶... 07/08 12:24
fannys23:像誠品文具館也會賣LOMO,但此板不會出現LOMO相機推薦文 07/08 12:24
fannys23:如果沒有應用在手帳上,GL10只是一個可攜相片印表機而已 07/08 12:25
fallwater:被罰主因是廣告代買文(這才是從嚴認定)吧! 07/08 12:32
twinkle:公告寫的原因是 "非文具板事務" 才不是什麼廣告代買文 07/08 13:33
twinkle:從版主前幾次的判例,文具板是多看少分享更別幫忙的好(茶) 07/08 13:34
twinkle:另外前面沒有拍手帳的 pogo 文也該通通一起警告? 07/08 13:37
fallwater:可是版主不是有解釋了嗎?或者廣告文!那篇中的確就是有 07/08 13:52
fallwater:代買,並且接受廠商邀稿XD 07/08 13:52
peanuts8566:我目前警告都是明顯違反規定的版友.. 07/08 14:24
peanuts8566:如果版友們希望版主們嚴格執行版規的話..是不反對啦~ 07/08 14:24
peanuts8566:另如果有違規文章也歡迎來信檢舉~感謝各位版友 07/08 14:27
problemcloud:支持版主... (個人感覺)的確有些pogo文踩線啊! 07/08 16:11
problemcloud:非常感謝板上所有願意分享的版友!但的確還是要有範圍 07/08 16:12
inp0307:這篇文章主要判決就是兩點:廣告代買+非文具相關商品 07/08 16:17
CyaTu:#1Dg9Zs1L#1DGFAaPK,其實也是很明顯地與文具版無關 07/08 16:19
CyaTu:我先前噓了N版友的文章,因為我個人覺得"印表機"不屬於文具 07/08 16:20
CyaTu:如果今天是發表手帳或筆記本的心得,帶到可以利用這類3C 07/08 16:21
CyaTu:增加手帳的豐富度,我覺得比較符合"文具"的精神。個人意見。 07/08 16:22
violet800418:我覺得只要版友看得開心覺得實用 也可以美化手帳的東 07/08 16:31
violet800418:西都可以算文具阿~ 高科技文具!!! 07/08 16:32
qaity:pogo文的確放在Printer_scan比較好,如果版上開始出現哪台印 07/08 17:03
qaity:表機表現比較好我想我會傻眼@_@" 07/08 17:03
qaity:或者放DC版 07/08 17:05
tinallll:我支持版主的意見,還是要跟文具版多一點關連性比較好~ 07/08 17:12
Modeler:支持這種做法,很多板就是放寬搞得有點… 07/08 18:15
steffi2:支持版主 +1 07/08 19:44
mila:支持版主+1 07/08 21:11
spiritia:完全已把這種物品跟文具畫等號了..那pogo,pivi文也該禁了 07/08 22:53
spiritia:若是以其代買事項來刪文警告 倒沒有意見 07/08 22:54
spiritia:只是覺得高科技並非就不算文具 ,像相框vs電子相框,一樣 07/08 22:57
spiritia:的功能,有人覺得相框、放相片的角貼、相冊是文具,那相 07/08 22:58
spiritia:同的電子相框算還是不算呢?是相等於電視、記憶卡功能3C 07/08 22:59
spiritia:產品沒錯,但只是將另能轉變為電子化罷了 07/08 23:00
spiritia: 功 07/08 23:01
miring:版大都說之前是從寬認定,真之眼閉隻眼了!難道真要把整個 07/08 23:22
miring:Printer_scan搬來!!! 07/08 23:26
miring:若如S大所說,那麼電腦文分享也可以搬來了!電腦更可以畫圖 07/08 23:27
miring:也日記,功能更為強大!!!y 07/08 23:28
Modeler:很多板都這樣,搞到後來根本不想看了, 07/08 23:43
Modeler:剛開始很貼心的放寬標準,後來越走越偏,搞得偏離主題… 07/08 23:44
CyaTu:提供參考吧,wiki中對文具的解釋:http://0rz.tw/zcg4e 07/09 01:53
spiritia:所以,若真的要以此理由禁 那就全禁 07/09 10:04
spiritia:& 版友還真把我覺得會有的延伸 os提出來了XD 07/09 10:08
ooooooh:支持版主,那篇看起來就是很專業的代購文呀!如果是網友充 07/09 10:57
ooooooh:滿愛的分享文不是那個樣子的,廠商老愛鑽漏洞廣告真的不可 07/09 10:57
ooooooh:取,文章一開始還寫"代po"也很怪,謝謝版主的管理。 07/09 10:58
ooooooh:機器也可以算文具沒錯,但是網友們期待看到的是超過機器的 07/09 10:59
ooooooh:情感與精神,對文具的愛XD,這才是文具版。 07/09 11:00
problemcloud:如果電子相框可以算相簿,那EMAIL更可等於手寫信了... 07/09 20:02
problemcloud:只從功能而不從工具性質看的話 "文具"板就沒有意義了 07/09 20:03
atropos:支持版主 07/09 21:21
shammy:支持版主! 07/10 13:54
mengxing0201:支持版主+1 07/10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