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aniece:所以是要強制分類標題嗎?文中沒提到這篇的意義... 11/11 14:18
→ cuteee:唔 我們把標題再整理過一次 讓大家比較好使用 11/11 14:33
推 nicolehsnu:如果是要強制的話最好還是要有版規唷~這篇頂多算是宣導 11/11 15:17
推 chaumethan:這算版規啊,沒有罰則的版規^^ 11/11 15:50
推 Shaniece:呃那是不是需要加上一句po文需標明分類,不然我看到這篇只 11/11 16:05
→ Shaniece:會當做"如何"分類文... 11/11 16:06
推 nicolehsnu:沒有事先寫出罰則就代表即使有人違反你也無法處置 11/11 16:32
→ nicolehsnu:頂多只能版主手動直接幫他改標題 11/11 16:32
推 xxvi:是啊,這樣的文章看起來的確是宣導性質大於規範性質呢:p 11/11 18:38
→ flypeach:這...不算版規吧.... 11/11 18:59
推 cccooler:這樣很好阿!推~~ 11/11 22:41
→ cccooler:其實我一直不認為文具版迫切需要一個強硬的版規,畢竟文 11/11 22:43
→ cccooler:具版,很少會有爭議性的文章,也幾乎沒有小白亂版的情形 11/11 22:45
→ cccooler:,因此沒有強硬執法的必要,說明書的概念是很棒的idea喔 11/11 22:48
推 Frehrt:同意樓上 11/11 23:22
推 Jochum:同意樓上 11/12 13:11
推 cccooler:冏意樓上 11/12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