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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jolnyr (Francis Jan)》之銘言: : 假貨終究還是出現了: : http://www.ebay.com/itm/121556020025 : 1. 筆尖上菱形印記一箭帶兩P的標識被仿品打成十字交叉 : 2. 標示金含量的 "750" 字體不夠狹長,也與原廠不同。 : 商品可能會重新刊登,請小心。 : 二連發: : http://www.ebay.com/itm/251819217231 後續。 由於加工機具精度普遍進步許多,目前贗品廠已經具備偽造戳記的能力, 已經不會有 "把一箭兩P打成風箏符號" 這麼拙劣的手法了。 但是從筆尖刻紋的深淺還是可以做初步判斷。以下兩例的筆尖都刻得相當粗糙。 也就是說,凡是刻意不把筆尖細節拍清楚的物件都相當可疑。 第二個可以判斷的是鐫刻的字體。跟手錶的防偽一樣,正品廠商的字體都有豐富 的獨特細節以供辨識,但是這常常因為拍照品質和取鏡角度而扭曲,不容易一眼 看出。 贗品 A Black Lacquer finish。並不是特別昂貴的款式 關鍵點: nib section 與筆身接合的螺牙根部有加大,導致真品的筆桿無法完全旋入。 筆蓋上完全沒有 "Parker Sonnet" 字樣。 http://imgur.com/QyIz37B (最上面一枝是贗品。拿真品比對時筆尖刻字的深淺差異就很容易看得出來) 贗品 B 關鍵點: 真品的筆舌是以旋入方式與握位結合。贗品則是單純塞入。 筆桿的螺紋斜度與真品有差異。大約旋入兩圈之後可以感受到明顯澀滯。 刻在筆身的字樣與真品不同。 http://imgur.com/eA9h4Jq http://imgur.com/6dnbKJr 真品 http://imgur.com/oRXW5AZ http://imgur.com/oe4CJMr 贗品 B 的筆尖與真品並列對照 http://imgur.com/q8QxGDj 對照之下,圖文的細節差異就更容易看得出來。 從兩枝贗品的相異點,可以推論來源不只一處。而交叉紋筆尖是俗稱的二代, 可見 Sonnets 的仿品仍然在跟著原廠產品線的步調推陳出新。 目前 eBay 上面的偽製 Sonnets 大宗來源是英國。地緣關係大概是 "中國偽造 => 香港轉口 => 英國上架" 這樣由來已久的鏈結。 : → stand1234: 挺微妙的……SONNET也不是多熱門的筆,居然也會被仿冒 中國筆廠仿 Parker 早就不算是新聞,甚至 "白天開工做____,晚上加班仿派克" (____請自行代入) 的說法早就流傳多時。 Sonnet 在 1994 年上市時也正是中國改革開放的成果端上檯面的初期,既然仿 Parker 仿得那麼習慣成自然,自是不會放過這樣的新鮮貨。 平心而論,全世界的鋼筆產業從仿製起家者在所多有,Lamy 也是走這樣的路 發跡的;但是他們很早就覺醒出品牌意識,開始自行研發。2000 之所以重要, 因為它是 "第一個實質屬於 Lamy 品牌的作品"。 只是,中國到現在卻還兜在仿製的圈子裡繞不出來罷了。 * 買到贗品怎麼辦? 目前 eBay 的申訴機制算是已經很完善。拍下照片、陳述證據要求退貨,即使 賣家不理不睬,期限屆滿 eBay 也會介入,強制將懸於第三方支付端的款項退還, 如此賣家的損失會更大。 所以賣家通常會提出解釋 ("我也是受害者...." 云云) 並且同意寄回;即使 是在拍賣條件中註明不退貨亦然。 返還郵資普遍是 150 台幣以內 (所以,建議小心拆封、保留原有的包材)。 有朋友對我還不時買個幾枝極度可疑的 Sonnets 回來感到不解。事實上,花點小錢 收集各種贗品的細節和假貨賣家帳號挺有趣,並不是真的無事瞎忙啊。 -- - Mjolnyr - Hamarr, helga ve veita ok hindra alla illsk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19.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ationery/M.1445469409.A.C3D.html ※ 編輯: Mjolnyr (220.135.119.114), 10/22/2015 07:46:54
andylu: 推M大,我完全不敢在ebay下手就是很怕買到贗品…… 10/22 09:24
stand1234: 精彩! 10/22 11:56
vivi046: 推! 10/22 12:27
candice0: 推! 10/22 12:46
ccufcc: Lamy safari在網拍有超級多仿冒品還滿歡樂的 10/22 15:16
phaiphai: 超專業!! 10/22 15:56
最後更新: 今天下午我把贗品用掛號信件寄回,郵費 $98NTD。回家之後傳訊息給賣家,告知 tracking number。 賣家立刻回覆了, "Hi You could have kept it there was no need to return it" 當我提出證據要求退貨時,賣家也沒等到我寄出貨品就直接退款。我不多揣測他這麼 做的原因,但是.... 這樁買賣以這樣的方式結束,還是相當富有荒謬的喜感。 ※ 編輯: Mjolnyr (220.135.119.114), 10/22/2015 23:28:52
candice0: 咦咦咦咦突然想起來 鋼筆教科書的中文版審定者是M大嗎!? 10/23 19:43
Csolti: 超專業+1! 猜想英國佬是怕有法律問題,西方國家... 10/24 06:39
CANSHU: nooooo我在ebay買了超貴的限量版狩獵...不過我有查評價 10/27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