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同時刊載在:2003/11/19自由時報38版
我們剛在一起的那個月,奇蹟似的,每個星期五早上,在仰德大道都可以看到彩
虹。像是你佈置的一樣,就掛在對面的山巒間,完整而美麗的彩虹。
第三次看到彩虹的那天,下了課到社團,看見有人留言:「傳說,彩虹的腳下埋
有寶藏。所以我拼命的跑,拼命的跑,好不容易跑到彩虹的眼前,才發覺……彩
~虹~沒~有~腳」是我們社上的活寶寫的。我在他的留言下面寫上:「我也看
到彩虹了,而且還是連續好幾天看到喔!我沒?景漰鞂_藏,因為我是跟喜歡的人
一起看到,幸福的哩!」
於是社上有了這麼一說:「霏霏有個彩虹男友。」
我記得,那一整個冬天,我過的比彩虹還炫麗。
後來的夏天,我第一次聽見「彩虹」這首歌。那是在五月天的168場演唱會上,
也是我們第一次去看演唱會。
現場觀眾因為久候主角登場而有些躁動,女歌手的歌聲斷斷續續地唱著。那時你
握著我的手,我感到夏日晚風暖暖潮潮地襲來,令人昏沉卻又飄飄然,以至於忘
了仔細去聽歌詞內容。
一直到你離去的某天,我一個人逛著曾經去過的商店,才又聽到這首歌。不過,
是五月天版本的。
那年夏天的氣味,和你之間的回憶忽湧而至,我突然不能自制地蹲下,哭了起來。
然而歌聲還是殘酷地唱著:「你的愛就像彩虹/雨後的天空/絢爛卻教人迷惑/
藍綠黃紅/你的愛就像彩虹/我張開了手/卻只能抱住風……」
我忘了你離去的理由,卻清楚地憶起車子騎過仰德大道上的風聲、彩虹的色澤﹔
以及那年夏天你掌心的溫度、幸福的甜度。
後來才知道,你就是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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