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原本是懶得記錄這些的。
因為這並沒有什麼特別,
或是值得紀念的。
只是單純我認識的一個人,
一個長得很平凡而且普通的女人。
普通到走在路上和她擦肩而過,
都不會回頭去望她一眼的那種平凡長相。
不過, 像這樣的人,
似乎台灣非常多,
而且甚至蔓延在地球的每個角落。
我想應該是這樣沒錯吧。
我指的是蔓延在每個角落這回事。
回歸正題, 關於記不記錄的問題,
反正目前都已經寫了這麼多,
又已經打算post在這個版面上了,
再狠下心拒絕存檔,
實在對我的情緒很過意不去。
就像有些事情, 已經成功一半了,
這時注意力卻不集中, 分神了。
然後失去原本的衝勁,
變得懶得動了,
於是決定把事情耽擱, 或是延後,
或是甘脆不做了。
等最後回想起來,
「啊! 當初不應該那樣才對噢。」
於是開始在那邊捶胸頓足半天,
恨自己的不夠甘脆。
所以吶,
在我這樣的比喻之下(看起來有看沒懂的爛比喻)
我還是決定把這個女人記錄下來,
反正都已經跳進來貼po的畫面了,
況且也打了那麼多字,
牙根一咬, 應該一下就寫完了。
應該真的是「一下」吧。
她。
我不說她的名字,
因為這還要涉汲到版權的問題。
名字就像是一個人的智慧財產權啊。
是屬於copyright 的。
只是現在大家都習慣稱呼對方名字時,
懶得去問,
「嗨, 我可以稱呼你的名字嗎?」
太費時了, 而且好像有點無聊。
所以大家都把這個繁文節裖的步驟省略掉。
最後進化成....
稱呼對方的名字, 是理所當然的事,
根本已經不需要經過他或她的同意了。
當然, 如果現在這樣的環境之下還要這麼麻煩的問這問那,
我看大家都要被煩死囉。
我又離題了, 應該是要談論她的。
她很畸型。
腦筋有點問題, 行為有點古怪, 講話速度有點快。
思考邏輯很極端, 睡覺還會打呼咧。
可是她還是很平凡, 平凡到這樣的人,
也可能在你的四周和你一起生活著。
她六十四年次的。
長相很活潑,
身高很平均,
講話很剛好,
人緣很廣闊,
見識很淵博,
很平凡的人。
就是因為太平凡,
所以我在路上是不可能和她認識的。
沒有人會無聊到走在街上去找一個長得很平凡的人搭訕吧。
因此問我怎麼那麼瞭解她,
我只能說。
「是網路。
是網路讓我認識這個平凡的女人。」
私底下, 我都是叫她八婆的。
愛八卦的老太婆。
咳, 反正她並不認識我這個id,
我也樂得不怕被她用西瓜刀砍。
夠惡劣了我。
<平凡之一>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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