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淋了一身濕,在路邊站好久才攔到計程車,好不容易上車,臉上的雨水還不及擦
拭,手機又響,客戶一通電話打來,問的全是官司的勝算。
「如果你們連自己是怎麼撞車的都語焉不詳,那我要拿什麼上法庭去講?」對著
電話,我說:「這案子建議你們還是私下和解吧,老實說,根本沒有打贏的空間
,酒醉駕車耶,光是公共危險罪就夠你們受的了,更何況還無照駕駛又撞傷人?
沒坐牢算是撿到便宜了,還奢望誰來賠償損失?無論法理或人情,都沒有足以說
服法官的理由的。」懶得囉唆,我草草掛掉電話。
南台灣的盛夏午後,多年來始終如一的雷陣雨下得人措手不及,剛從修車廠離開
,腦海裡的畫面停格,全都是那部撞爛的車:保險桿凹了一塊,車內外都血跡斑
斑。我搖搖頭,拍拍自己的前額,但怎麼也無法將這些畫面從記憶裡甩出去。
回到事務所,大雨已經暫時歇緩,沈律師很貼心地遞過來一杯熱咖啡,問我結果
如何。
「這案子不接也罷,真的。」我搖頭說這百分之八百要輸。
「沒有轉圜餘地嗎?」她問。年過五十的沈律師保養得很好,中年婦人的韻味十
足,她坐在我的桌緣,充滿女人味,不過眼神裡可見精明能幹的銳利,以及那種
敗中求勝的企圖心。
「有呀,」我點頭,說:「如果立法院重新修法,讓無照駕駛跟酒醉駕車肇事都
變成無罪的話,那我們就鐵贏。」
事務所裡爆出一陣笑聲,聽到我那幾句話的人都捧腹不已,只有沈律師嘆氣搖頭
。我把相關資料整理好,交給工讀小妹,叮嚀她接下來跟進的細節,然後準備繼
續下一個案子。像那種既違背良心又沒有勝算的案子,我真的興致缺缺。雖然訴
訟的基本原則是少輸為贏,然而我真的不想勉強自己去悖逆原則,尤其是道德良
知的部份。
「那這個呢?妳覺得怎麼樣?」見我打開卷宗,沈律師又問。
「這個案子還有空間,不過我覺得最好換人接手。」看了個大概後,我說。
「為什麼?」
「恕我先拋開律師的專業,就個人立場認為,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的犯人應該直接
槍斃,沒有審理的必要。」我斬釘截鐵地說。
「他現在還只是嫌犯,還沒定罪。」指著卷宗裡的敘述,沈律師提醒我。
「妳把案件敘述看得更清楚一點。」將卷宗轉過去,我遞給沈律師。那裡面敘述
的,是一個還在唸碩士班的高材生,如何藉著夜黑風高時潛入女生宿舍,性侵自
己同校大學部學妹的內容。「我所謂的還有空間,是指如果他上了法院,跟法官
說他腦袋有問題,或者精神狀況異常,也許法官腦袋打結了會相信他的鬼話,然
後判他無罪,或者認為他以後可能發明不必通電也會亮的燈泡,對科技將有極大
貢獻。」
停了一下,我說:「強暴犯耶,應該拉出午門處斬,甚至凌遲碎剮,幫這種人打
官司,無疑是侮辱了律師的專業跟人格,打贏了也會被說成是助紂為虐。而且官
司打贏的機率比人類長翅膀飛到火星的可能性還低,何必沒事給自己添場敗戰?」
「基本上律師是不需要挑客戶的,反正總會有人付錢的嘛。」苦口婆心地,她說:
「重點是看我們在這過程中爭取到多少呀,不能只有勝或敗的二分法嘛。」
「少輸為贏的道理我知道,不過你仔細看:第一,我不覺得這個喪心病狂的強暴
犯付得出所有的訴訟支出,看他的簡歷就知道,他家是低收入戶;第二,這個
出身低收入戶的高材生,完全辜負了他父母含辛茹苦拉拔他的恩情,居然幹出
這樣禽獸不如的壞事,這種人並不值得我們為他辯護;而最重要的,第三點,
我是非常堅定的女權主義者。」看著已經瞠目結舌的沈律師,我用很認真的表
情,下了一個結論說:「所以,我們就讓他去死吧。」
拖著疲憊的步伐走出事務所時,天色早已完全黯淡,晚上十一點半。肚子很空,
但卻絲毫不覺飢餓,意興闌珊地從府前路離開,孔廟那邊刺桐花巷裡的茶店大概
已經幾乎都打烊了吧?沒有特別想去的地方,在後火車站的成大商圈隨便買了點
宵夜,騎車回到宿舍時,巷口剛好遇到夜間巡邏的警車,他們每天都很準時,晚
上十二點固定出現在這條巷口。
「中秋節要不要回基隆?」正在掏鑰匙開門時,電話響起,這是今天第一通非公
事的來電,看著麻雀的號碼,我心裡感激萬分,總算有點跟工作無關的事了。
「沒有吧,怎樣?」把電話夾在肩膀上,我那爛門鎖非常難開,鑰匙轉了半天都
打不開,一邊開門的同時,我先踢下了左腳上的高跟鞋,但右腳的鞋子還卡在腳
踝上。麻雀說她畢業到現在都兩年了,連續兩次中秋節都沒回家,覺得很對不起
老母親。
「妳要陪妳老媽那就回去呀,關我什麼事呀?」
「哎呀,你們都不回去,那我自己多無聊呀?」電話裡麻雀嘮叨個沒完:「我在
基隆又沒多少朋友,回家搞不好也遇不到我老媽,她一天到晚跑去慈濟當志工。
如果大家一起回去,就可以約一約去望幽谷烤肉呀,也可以去小紫她家玩,再不
然就到八斗國中的天台去敘舊聊天嘛。人哪,不可以一天到晚活在當下,偶而也
要緬懷過去一下呀,對不對?一個人的現狀無論再怎麼豐富動人,都是靠長時間
的歷史所累積的,我們有空當然要多做點回顧,大家聚一起才熱鬧嘛。」
「顧個頭,」聽完她又臭又長的碎語,我說:「就三個人而已有什麼好熱鬧的?」
「怎麼會只有三個人?我們六個可是緣分永遠纏在一起的人中龍鳳耶!小紫一定
會約梁子孝,我帶阿虎,當然啦,妳如果覺得少個人鬥嘴會無聊的話,也可以
……」說到這裡,麻雀忽然噤聲。
「可以什麼?」停止了開門跟脫鞋的動作,我口氣整個轉變:「妳們可好,居然
跟那個人的嘍囉們都搞在一起了,那我呢?妳現在是叫我約他出來談判,還是談
戀愛?」
「這個嘛……」
「聽著,」我決定放棄這個爛門,朝著已經鏽得不像話的喇叭鎖一腳踹過去,「
砰」地一響,將它踹開,進門後,踢去右腳的高跟鞋,我先點了一根菸,然後說:
「老娘寧可一輩子在法庭上跟別人周旋,也不想浪費任何一顆腦細胞去應付那個
不可一世,好像全世界只有他最厲害的傢伙。」
「唉唷……」麻雀還要講話,而我又打斷她:「中秋節的約我會考慮,但能接受
的最大限度就只有五個人,誰敢把那傢伙帶來,我就把那個誰殺了,丟進八斗子
漁港裡面去。」頓了頓,我說:「當然也會順便連韓文耀一起殺。」
-待續-
「我以我鍾韻潔之名發誓,一定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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