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都要補習,有補習才叫高中生。
我知道這是一種很奇怪的心態,明知道自己不見得需要
但沒有這樣做的話,好像就不配稱為高中生。
就像哪一天超人出任務的時候沒有把外面那件紅色內褲穿出來,
雖然不會怎麼樣,但我就是會覺得那個不是超人,
頂多是剛上完有氧舞蹈忘了把韻律服換下來的超人。
於是開學沒多久,我就到高雄火車站附近一間有名的補習班補數學。
其實道明很多學生都在自己班上任課老師的家教班上課,
因為老師教學的方向比較符合學校的出題方式,月考當然就容易得高分
但我不想這麼做,與其這樣,不如把目標放在三年後的學測及指考,
比每個月跟人家斤斤計較那沒意義的分數好多了。
家裡在文化中心附近,每天上學只要走路就可以到,
但是去補習的話,就得坐公車了,雖然這不是我的本意。
「為什麼不讓我騎機車?」我問
「我說過了,你還未成年,也沒有駕照,別想。」
老媽一邊回答,一邊把冷凍的魚從冰箱拿出來
「可我同學都有騎啊!反正安全帽戴著,警察也不會抓!」
「那你這身制服怎麼辦?被攔下來的話,
你要跟警察說你在泡沫紅茶店打工,這是你們的工作服嗎?」
「他們不會有空理我的啦!每天下班時間車那麼多又擁擠,
連蜘蛛人從他們頭上飛過也不會注意好嗎!」
「不行就是不行,我們家是不會做違法的行為的!」
老媽迅速將魚切成兩半,再配上那句話,真是氣勢十足。
「晚上下課很晚了,我一個人坐公車回來不怕我遇到危險嗎?
現在社會風氣很不好,要是遇到壞女生怎麼辦?」
我大聲咆哮著,當然不能讓老媽知道,我真正的目的其實是想騎著機車到處亂晃。
「你想太多了,就算真的有壞女生,他們也不會對你下手,放心。」魚被丟到了油鍋裡,發出了"滋滋"的聲音
「喂!我是你兒子耶.............」
於是,同樣的話題每天都要吵一次
這讓我感覺很像在玩GBA的一個法庭遊戲”逆轉裁判 ”
我就像遊戲裡的主人公律師成步堂龍一兼被告,而老媽就是宿敵檢察官兼法官
檢察官是負責起訴被告有罪的,而律師則是替被告辯護,
法官則是負責裁定被告是否有罪,至於被告...........就是被告。
於是每天家裡都要開庭一次。
檢控方(老媽)的主張是”未成年騎機車犯法,不應允許高中生騎乘摩托車”
辯護方(我)的主張是”騎機車並不構成犯罪,
且能保護當事人免於深夜受到不良少女襲擊。”
「我身邊同學很多都騎機車啊!這本來就沒什麼!」現在的我,扮演的是被告的角色
「中華民國憲法有規定,未滿十八歲不能考駕照,當然也不能騎機車。」
老媽,現在是檢察官
「抗議!這是違反人權!漠視學生福利!」我變成律師,為自己辯護。
「抗議無效。」老媽變成法官。
其實這本來就是場不公平的辯論,因為老媽還身兼法官的角色,
也就是判決權在她身上,她說不行,當然就是不行。
因此每天晚上我得到的結果當然就是”有罪”兩字
不過家裡跟真正法庭的不同是,不管敗訴幾次,都可以再上訴。
於是我也不斷抗爭到底,直到那一天,最終判決下達為止。
「你真的怕遇到危險嗎?」老媽今天有點不一樣。
「是啊!」我感到了一線曙光,今天似乎會有重大突破。
「你真的需要車?」老媽認真的問我
「是啊!」我激動的眼淚都快流下來了。
「好,我買給你。」乾淨俐落,一點不拖泥帶水。
「喔爺~~」我大喊著,感謝上天終於聽到了我的祈禱。
「我已經幫你選好了,是全新的,明天就可以騎了,你要好好保護啊。」
我彷彿從老媽身上看到天使的翅膀,頭上還戴著光環。
想到從明天開始,就可以騎著機車上學,感覺連作夢都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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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164.107.162.14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