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幸運嗎?我想,應該吧。起碼我擁有眼前這個女孩,這個曾經讓我夢寐以
求的女孩。
她現在正在我身邊唷。一想到就讓我覺得興奮。
站在遠百的電扶梯上,我們隨著它飄浮在空中,慢慢的飛下去。我的手不經意
握到她的,一下子,我還沒注意到;當我發覺到時,急忙地收回,尷尬的朝她笑
了笑。但卻讓我知道我們是相戀的。
於是我再度牽起了她的手。
一個月後,我們分了手。
正確來說,應該是在那之後過了28天,她向我提出分手。
漫長的暑假,對於大部份的人來說是他們恣意遊玩的時刻,或是打工賺零用的
絕妙時機。但是對我來說,卻往往是無聊的開端。
首先,我沒辦法出去遊玩,隨時隨地的。再則,我不曾出外打工過;因為一到
假日,總是被我爸拖去做工。
但今年卻因為我幾次的睡懶覺而使得我爸對我放棄。
也許你會說,那樣正好啊,剛好樂的輕鬆嘛!
但我卻不那麼想。
因為,忙碌的時間變少了,相對的,思念的時間也就變的增加。
而那是我所不能忍受的。
於是我在10多天後去找了她一次。
我可以確信我不曾有反叛她的心裡,只是一時之間被另一人所照耀出來的光芒
所吸引的過去罷了。
只是,當我還在確定對她感情的重量時她卻給我了個完全否定的答案。
先說說那個人吧。
她就是那國二的小妹妹。不,暑假過了一半,該說她是國三了。
就在27天後,我再次遇見了她。在一個叔公的喪禮上我看到那熟悉的笑容。
當然,沒有那滿懷的笑聲。因為是在別人喪禮上。
那算是個挺盛大的喪禮,不只是旁親左系,就連地方人士、政商人物也都來了。
這從周遭掛著的娩聯就能知道;還有那些由汽水、啤酒堆成的小山,高塔。
我猜,她應該也會來吧?國中生應該也都閒閒沒事的,現在又是放假。所以,
碰碰運氣吧。
於是乎,我發現了她的笑容。
偷偷溜到她背後,輕輕的拍了拍她肩膀,喊了一聲,「嗨。」。
(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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