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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昀雅說她明天會找房子,找到了就會搬出去。 當下聽到我是什麼感覺? 我想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那就是「五味雜陳」。 說酸也還好,但似乎有那麼一點;說苦也還好,也似乎有那麼一點;說甜 也還好,也似乎有那麼一點;說澀也還好,也似乎有那麼一點。 酸、苦、甜、澀一股腦的衝上來,找不到理由解釋這種現象,不過我想如 果這時候我腦中有一個胃,一定會一股腦的「吐」出來。 綜合這些亂七八糟的感覺,如果講具體一點的,我到底在想什麼? 講真的,只是其實不是很想要她搬出去。 就這麼簡單。 這樣很奇怪嗎? 其實真的很怪、很怪,因為就連我也不相信世界上會有人和前女朋友同居 的,重點是那個男生有了現任女朋友。 如果我看到這種故事的小說,我一定會馬上把書闔上,留著蓋泡麵用,並 且在吃泡麵的同時一邊碎唸這本書的作者一定是個腦殘。 媽的,可是我現在竟然就是故事裡那個莫名其妙的男主角! 可是想歸想,我還是沒有勇氣去告訴韓昀雅要她留在這不要搬走。 一來就像前面說的,現在的她不是我的誰,我沒有留下她的理由,而她也 沒有義務為了我留下。 二來采辰,就是我女朋友希望我跟韓昀雅的關係能夠斷乾淨一點。 所以韓昀雅說要搬走,我只能點著頭說:「嗯。」之外什麼也不能表示。 頂多就是陪著她找房子,可是未免也太雞婆。 所以你知道我最後怎樣嗎? 沒什麼,我睡著了。 然後睡醒,天就亮了。 天亮後的生活依舊,騎著RS去載采辰一起上課,一樣陪她搭電梯到二樓, 一樣拎著采辰的乾媽的早餐。 我以為采辰知道我吃早餐的習慣之後,會準備我習慣的早餐。 到了教室要吃早餐時發現,采辰並沒有準備我的習慣。 可能是我想太多吧,我苦笑了兩聲。 特別鬧彆扭的今天,我把早餐給宥誠,自己去校門口的早餐店買我的習慣 ,和579。 昏昏沉沉的上了一天的課,依舊一樣的生活,一樣下課還是要去載童采辰。 「她要搬出去了嗎?」她坐在後座問我。 「嗯,去找房子了。」 「嗯嗯,那我搬去跟你住好不好?」 「那妳乾媽怎麼辦?」 「對齁…,那…你搬來跟我住好了!」 「那卞宥誠的房租跟誰分擔?」 「對齁…。」 「再說吧。」我笑了笑。 然後一路上我們東聊西聊,從期中考聊到期末考,從老師聊到哪個教授很 機車,從一中街的午餐聊到早餐店。 「妳應該知道我早餐習慣吃什麼吧?」我問。 「唔?是什麼?」 聽到她的回答,我的心情馬上冷了一半,我說:「鮪魚蛋吐司去邊不醬。」 「哦哦哦,對耶!可是誰會記得這種小事嘛。」她嘟著嘴說。 我想是我在意太多,可是我總認為這種東西是應該她也要注意到的,更何 況那是我特別的習慣。 如果她剛剛回答的是她以後一定會記得,或許我還不會這麼生氣。 是阿,沒錯,我是在生氣,因為她說沒有人會記得這種小事。 我想總是在意太多的我,跟總是不在意的她,在一起不會平凡,而她也不 能夠給我平凡。 一直到了她家樓下,我後來沒再開口說一句話。 「她搬出去你要跟我說喔。」她說。 「…她,不會搬出去了。」 「為什麼?」她很訝異的說。 「因為我們並不適合。」我說。 「我要的妳不能夠給我,妳要的我給不起,我們分手吧。」我說。 在那個下午采辰拉著我的衣腳哭著說她要我別離開她,儘管她看起來依舊 很可愛也很得人疼,我還是沒有替她擦乾淚,我還是堅決的說了分手。 想起宥誠對我說的話:「想想你要的是什麼吧。」 而我終於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時間是在我和采辰分手的那個下午。 -完- --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219-69-57-111.idc.static.giga.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