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芊惠〕
我坐在一旁的小椅子上,我一直以為,
自己生而渺小,不該有人會認得我,就在剛剛,
我收到了一封信,很離奇吧,在百貨公司裡收到信,
我也不知道信是誰拿來的,只不過是想坐在一旁休息,
當我回過神時,坐位旁邊就多了這封信───信封上清清楚楚的寫著我的名字。
信裡的內容大至上是說有人發現我偷書了,不過他不打算揭發我,
他說還有人跟我做同樣偷竊的事,只要我把對方找出來就沒事了。
我不經意的瞄了一眼自己身上的制服,光明正大,
繡著我的名字,我太大意了,拿起外套,緊緊把自己包緊,
請別說我太過於冷靜,雖然我還是個高中生,
但多多少少也看得出人心,我的意識告訴我,對方是個極為無聊的人。
我看過不少偵探小說,說直覺太過老掉牙,
根本不成證據,但我還是想聽我直覺傳達來的訊息。
他應該不是為了「我」偷東西而想報警,
他給我的感覺就是「無聊」兩個字。
假設他有確實的證據,證明我偷了東西,
不外乎就是百貨公司裡盯著監視器的人員吧,
抬著二郎腿,吃著剛從地下美食街帶來的泡芙,
正巧看見監視器裡的我,把書塞在玻璃牆縫裡……
為甚麼不直接報警,告訴警察我就是無惡不作的偷書賊呢?
要是我是他,我一定會馬上打電話報警,
可是他沒有,大費周章,偷偷來到我身邊,
就為了探出我的訊息,看清楚我制服上的名字,
還寫了一封信給我,要我加入這場遊戲之中。
不是「無聊」,不然會是甚麼呢?
我也不得不抓頭,傷腦筋,這個小小的城市裡,
人口外流得緊,照理來說,
保全人員大多都是粗理粗氣的中年吃檳榔嗑菸的四五十歲、
老愛看著大話新聞的老阿伯們,
這種太細膩的事,不應該由老阿伯來動手,
不然就太滑稽了,一下子,範圍縮小了一些,但還不夠小。
他會是誰呢?
我對「他」的好奇多過於偷東西的人。
我抬頭四處張望,
前方賣著小孩衣服的女店員自顧自的折著衣物,
另一邊賣嬰兒用品的櫃上,都是操著大陸口音的女人們。
對方應該就在我身邊,很近很近。
寫信的主人很大膽,用真實的字跡書寫,
沒有筆墨未乾就被抹上的黑痕,完全沒有,
這證明了事先有預謀,先把這封信內容也齊了,
我的手錶上指著現在時間是十一點二十分,
不到十分鐘前,我偷了那本書,他等我上勾,
把我的名字寫上信封,趁我不注意,把信放在我身邊。
我再次左右張望著身邊所有可疑的人,
能看得見我制服上名字的人,絕對是非常靠近我身邊的,
為何我一點別人接近我的印象也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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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小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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