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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其實你不愛我-17-3   活過了二十個年頭又多一些,才發覺原來自已一直都 在生存在所謂的「還以為」、「自以為」等之類可笑情狀 下,卻不自知。   「以為如此這般這般……於是怎樣怎樣……」我始終 將這最極簡的方程式套用在所有自己想得出解答的事情上 ,卻忽略了或許能得到答案,但可能會是錯的罷了。然而 這項結論我卻是到了今天才深深體會。   究竟,我錯了多少年?   也許不多,不過就莫名戀上江子豪又結束之後,而莫 名目光追隨著阿塵之後。這樣算算也才四年,我也只笨了 短短四年,還說不定我會繼續笨下去。   那種感覺就像有時候你明知道是錯誤的,卻像中了毒 般難以戒除而將錯就錯持續下去。   想想其實我與阿塵一年多的朝夕相處,改變的似乎不 多,又其實很多。不論是對於他,或是我。   不知不覺我變得愛笑了,就像國高中那樣愛笑笑鬧鬧 打打吵吵,最常便是在家中上演我追你跑的戲碼,而主角 不外乎我與阿塵兩個傻瓜;而阿塵越來越愛撇嘴冷眼瞟向 我,看看我是又幹了啥蠢事,偶爾會輕輕的呵呵笑個兩聲 又專注於自己的事務上。在仍未彼此深入認識前實在很難 想像會有這樣的轉變。   因為腳踝拐傷了,所以我沒辦法穿上純白美麗高根鞋 行走;因為不能穿純白美麗的高根鞋,所以我穿了純白的 布鞋而假裝自己還穿著高根鞋;因為穿的不是高根鞋而是 休閒的白布鞋,所以我無法穿上亮眼的小洋裝;又因為我 穿的不是小洋裝,所以我只好換上簡單的白色短袖和牛仔 短褲,除非我想當暴露狂。   最後,因為我穿得實在太過隨性而登不上檯面,所以 我們沒有去東區晃也沒有去中山捷運站逛,只去了百事達 租幾部電影,又去了必勝客買了塊大披薩回家。如此而已 。   此刻阿塵一手搭在沙發上一手抓著披薩大口大口的享 用著,兩腳率性的放在沙發與電視櫃間的矮桌上,而他的 腳旁邊就是我們今天的晚餐那塊大披薩和汽水。   我悶不吭聲坐在地毯上矮桌旁,看著阿塵大口大口咬 得開心電視看得愜意,忍不住生起悶氣。還說要出去晃晃 呢,不過就是出去買個吃的租幾部電影而已。敷衍!   終於,他像是發現我的不快,一把將我自地上拉起坐 上沙發,一手塞了塊披薩給我直說東西好吃電視好看,叫 我別老是發呆。   撇撇嘴我沒吭聲,他又忙道:「不出去是為了妳的腳 傷好咩。妳別看好像傷的不嚴重,可是本來就有傷,再多 走幾步路更嚴重了怎麼辦?說不定還會造成骨頭有裂縫耶 !我可捨不得讓妳這樣難過。所以妳就別生氣了好不好? 吃塊披薩怎麼樣?嗯?」   換作平常瞧見他擠眉弄眼的討好我或討饒,我多半會 經不住他一逗便噗哧地笑了出來,而這一笑往往便沒事了 。沒一會我們又會親暱的相偕靠坐在沙發上,有一搭沒一 搭的看著電視聊著天,一下說這女星妝太濃,一會兒說那 男星怎麼長得那麼滑稽。   可今天可是我脫離大學生涯的日子耶!多麼值得紀念 的日子,他既然買塊披薩租個片子就想打發我。晃晃逛逛 ?這是哪門子的晃晃逛逛啊?我怎麼一點都看不懂。   雖然是我腳受傷在先啦,可今天我最大!   我說的算。我說我最大就我最大,所以晃晃逛逛也得 以我的標準才成。   不過一切抱怨都是我腦中空泛的想像。我還是那個很 俗仔的我,所以這些似是而非的話我當然說不出口來跟他 辯駁。我只能生著悶氣,即便是從地毯換坐到沙發上還是 一樣。   阿塵瞧我還是不理他,卻依從的端坐在沙發慢慢小口 小口的咬起披薩,笑了笑,又將注意力自我身上抽回轉而 看電視吃東西喝飲料了。   不過卻很自動的把身子往我身上躺下,睡得可舒服呢 。   撇撇嘴我不再說啥。   「你高興就好,反正我只是個小小配角;你喜歡便罷 ,反正我的樂趣就是無關緊要嘛!」   我在內心自哀自憐著,一副好不可憐的模樣,卻忽略 的其實這些日子以來,其實他的「開心」便是我的「喜歡 」。或許這些都是在不自覺中所發生養成,就像現在,其 實我嘴角鍥著微笑、眼裡鑲滿笑意還不自知。   原來你的「開心」便是我的「喜歡」啊。看來這年頭 自己都不自己了,自己的喜歡還得依著別人的開心才出得 來。 -待續- -- Shine.* AL_TheRain     ▂▃▂ 這樣的話其實很傷人。「我不愛妳。」   ▅▆ 可我卻是在傷害自己, 對自己說, 「你不愛我。」 wfyoy ┌──┐ http://blog.yam.com/shiness --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 220-131-39-180.HINET-IP.hinet.net papacute:推薦這篇文章 04/05 02:40 zeroconan:推薦這篇文章 04/05 06:15 ianchou:推薦這篇文章 04/06 23:40 kevinii:推薦這篇文章 04/06 23:59 ger:推薦這篇文章 04/07 19:20 aivma:推薦這篇文章 04/09 00:13